高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县的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军民凝聚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确保如期实现我县双拥创城的目标,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正确看待和处理市场与战场、思富与思危、稳定与发展关系,进一步浓厚拥军优属氛围,坚持“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帮助解决驻军(包括武警、消防)和重点优抚对象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军民关系,促进部队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增强军民凝聚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工作中心,结合我局具体职责,落实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提高困难企业部队转业干部退休待遇、退伍军人医疗保险和企业在职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问题。三、活动内容(一)认真学习领会劳动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通知就业办、各保险处抓紧时间落实有关待遇,同时在职业介绍大厅和社会保险征缴大厅设立退伍军人专用窗口或退伍军人优先的告知牌。方便退伍军人办理各种手续。(二)落实好退伍军人医疗保险和企业伤残军人的工资待遇问题。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特困、破产企业、下岗残疾军人情况统计表,1、由医保处核实医保费及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情况,2、由工资科通知各企业单位落实好企业在职军人的工资待遇问题,有无企业拖欠在职退伍军人的工资,重点企业重点监控。3、劳动监察认真监督,及时接待来信来访的在职退伍军人,对发生拖欠在职退伍军人工资的企业,限期责令其补发拖欠的工资,同时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通报。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一)时间安排。在“八一”前,由拥军优属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劳力科、工资科、就业办、各保险处、劳动监察、局办公室相配合协商做好该三项工作。(二)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新的高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我局双拥工作的有关事宜。2、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拥军优属的政策法规上墙上报,对拒不履行相关政策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3、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对此次拥军优属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事迹进行表彰,促进我局拥军优属工作深入开展。高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