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桦政字[2013]号关于印发《大庄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庄村委会:《桦林乡大庄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村,请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桦林乡人民政府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新村办抄送:乡党政各领导,存。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人民政府2013年3月25日印发大庄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参与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的要求,县扶贫确定我乡大庄村为2013年省级扶贫开发项目扶持少数民族发展整村推进村。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和全省扶贫开发政策,通过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扶贫支持效应和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整村稳定解决脱贫的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充分挖掘农业发展潜力,着力提高农牧业效益和项目村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能力,协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经过3—5年的努力,使该村农民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群众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村级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全面实现整村稳定脱贫。二、建设原则1、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立足乡村特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2、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核心,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三、项目村基本情况大庄村共有农户335户、1401人,耕地面积4389.2亩,人均耕地3.1亩。全村208户贫困农户、??人实施三年生青海云杉苗木集中种植项目,约需征用耕地25亩。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大庄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概算总投资145万元,其中国家扶贫专项资金补助104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7万元,群众自筹24万元。其中:征用耕地需资金(含管理费)24万元,全部为群众自筹。争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104万元,争取县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助金17万元(引水工程)。五、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一)施工动员(2013年3月1日—3月31日)1、召开村级会议进行实施项目动员,讨论确定项目建设的进度、标准及负责人等。2、召开村民小组及群众大会,进行实施项目的宣传动员,并对乡村讨论确定的项目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再酝酿讨论,全力调动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并安排好施工的具体事项。(二)规划设计(2013年4月1日—4月18日)1、由项目实施领导组聘请农业、林业、水利等县直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规划,对地块、路段、水渠等硬件建设进行设计。2、召开群众会。讨论落实建设内容,并进行实地查看、登记造册。3、根据群众意见和设计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议书,上报县扶贫办审批。(三)项目实施(2013年4月19日—5月30日)1、青海云杉种植施工进度、要求(1)2013年3月底前,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落实建设单位。(2)2013年4月初—5月底,进行青海云杉集中种植。(3)2013年6月中旬由乡村项目领导小组初验,8月下旬前请县项目实施规划领导小组验收。2、水渠工程进度要求①2013年3月底,在乡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平整土地,修建小型灌渠。②2013年4月初由乡村组织初验,4月中旬请县扶贫办进行验收。3、技术培训及项目初验①自2013年4月初—5月中旬对项目农户进行技术培训,落实任务。培训人数208人次,其中培训骨干要达到110人以上。②2013年6月中旬由乡、村组织进行初步验收。8月下旬前请县项目实施规划领导小组验收。六、主要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统一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领导小,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作,以及开展各项技术试验和指导。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杜永仓(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副组长:苏国玉(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山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杨富元(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成员:毛海文(乡纪委副书记)赵占辉(乡综治办公室主任)马德林(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乡扶贫干事)郭守彦(乡财政办公室主任)马俊章(乡林业站站长)卢进刚(乡司法所所长)阿武贤(大庄村驻村指导员)宋清明(大庄村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富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马德林马俊章阿武贤同时成立4个工作小组及1个驻村指导组:工作小组:1、项目实施组:杨富元、马德林、马俊章、阿武贤2、土地协调组:山海、马德林3、资金管理组:郭守彦、毛海文4、监督检查组:苏国玉、毛海文驻村指导组:苏国玉、马俊章、阿武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省市县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是:1、项目实施组: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项目村群众的组织动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监督检查等工作。2、土地协调组:负责项目村用地的规划、审批、落实工作。3、资金管理组:负责拨付土地征用资金和项目配套资金,审核报帐资料,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审计。4、监督检查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5、驻村指导组:负责本村项目的实施、监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成立村级苗木种植经营协会,做好本村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二)突出重点,合理规划,确保建设目标实现乡村级规划实施小组要把搞项目建设作为中心任务和本职工作,在严格搞好前期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统一技术措施,统一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化运作。真正做到建设一批、见效一处、带动一方。(三)重点扶持,全面推进,确保项目资金的滚动式发展在全面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同时,把现有的贫困人口作为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扶持,按照全村的整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地逐户制定详细的扶持方案,对所有开展的基础建设、产业开发及其它项目以实物方式落实到户,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滚动效益,真正实现整村发展,共同致富。七、监测评价体系1、监测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测评价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问题、困难和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目标如期实现。2、监测评价体系在县监测评价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成立乡、村级监测评价机构,健全监测评价体系。村级监测评价机构通过日常统计、定点跟踪、抽样调查、实地检查等监测方法分析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乡级监测评价机构在通过经常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经常对村级监测人员培训指导的基础上,对村级监测评价报告进行综合分析汇总。3、监测评价对象、内容和方法测评价的对象和主要内容为项目进度与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物资采购、组织机构、环境影响及对农户的影响等。监测评价的依据是国家和省政府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及县规划实施小组提出的技术规程。八、效益目标项目实施建成后,必须达到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单位产量,增加农民收入,项目村人均收入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扶贫效益十分显著。(一)经济效益项目农户年可增收0.7万元。(二)社会效益项目的全面实施,将充分挖掘三个村的发展潜力,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农民自找开拓市场意识和自找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农牧民经济、文化、生活水平。使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密切党干群关系,从而有效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有利地保证全乡的长期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长足发展。(三)生态效益开展种植青海云杉基地,既改变农民长期传统性荒着山的观念,又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同时也使农民群众找到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四)扶贫效益通过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将完全改变我乡各村委会传统生产观念,为林业生产打好了坚实的资源基础,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力度,从而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使项目村的贫困群众在奔向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九、项目资金发放和物资采购建设项目实施中农民补助按扶贫部门的要求办理;其它项目所需物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十、项目管理1、资金管理。根据《青海省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财政支农、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并严格实行报帐制。报帐时,必须提供各种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原始凭证,同时提供各种供货协议、施工合同、项目进度表等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乡纪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目标管理。各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乡领导小组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委会和项目户签订项目实施和管理协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3、档案管理。该项目的档案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档,项目实施的各有关村也应建立相应的村级项目实施档案。4、后续管理。项目建成后交付乡领导小组、村委会、村规划实施小组根据各个建设项目性质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发挥项目后续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