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4)之信托篇创新——信托业发展的原动力——2003年信托产品创新回顾报告执笔人:孟辉1报告点评人:高传捷1孟辉,男,1975年11月生于四川成都,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系博士研究生,现供职于西南证券研发中心,主要从事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和创新金融工具研究,先后在《金融研究》、《改革》、《经济与管理研究》和《证券市场导报》等经济金融核心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与人合著《可转换债券绩效及其评价》和《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2)》,有论文获中国金融学会第六届优秀论文二等奖。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4)之信托篇对《2003年信托产品创新回顾》的一点看法高传捷《2003年信托产品创新回顾》是一篇很好的研究报告。这个报告收集了2003年度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开发集合信托产品的总体情况。对市场上部份有影响的信托产品的种类,数量,结构,收益,创新品种有较为全面地反映。报告通过对这些数据的研究,分析了2003年信托公司在开发产品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在当前信托公司产品信息披露管理的模式下,收集到这些较为齐全的信息,说明作者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十分有效报告对2003年推出创新性产品具有敏锐的观察。对每一类创新性的产品,能够逐一分析它们的市场需求背景,创新性的信托产品满足这种需求的原因,经过将每项信托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对比,指出了创新点所在,同时,也介绍创新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报告所引述的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准确,所提出的观点和所作的分析基本到位。说明,作者掌握研究信托产品创新所应具备的金融学和信托制度的理论知识,熟悉相关的管理规定,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报告在分析创新产品时,注意对股权信托,房地产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热点产品给予了相当地关注,对信托产品流动性安排,不同的收益结构和风险防范的安排作了细致分析。作者根据信托公司产品创新的难度和创新水平,提出了把信托产品创新性分为三个层次的观点,也是使人感兴致之处。报告分析了信托公司运用信托制度中的风险隔离原理和分层次处理收益事务的原理,所设计的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安排。同时,它引用了数学方法,科学分析收益风险,对信托公司创新产品、安排不同收益结构提供科学计算风险的新方法。这些研究成果都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可供人们在研究信托制度在我国实践时参考。报告对开发创新信托产品应注意的着力点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值得信托公司研究。它所提出的,在信托产品的开发中,只有利用信托原理,满足社会财富管理的需要,才是信托公司发展正确方向。这个观点,对信托公司继续进行产品创新的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报告指出了信托新产品开发遇到的困难,碰到的障碍,对广大信托产品研发人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人们减少研发中盲目性,提高效率,也可以帮助人们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在这方面,报告总结了有关公司在业务实践中,对所遇到的政策障碍所创造出的实用可行的方法,值得有关人员借鉴。报告根据信托经营所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建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完善信托公司创新产品中政策环境,改进相关规定,对信托公司研发新业务,信托业务相关的管理部门研究改进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经过全行业整顿,信托公司开始在新的制度下开展经营活动,这对信托业来说,是一个重大事件。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以新产品为载体,向社会提供信托业务的服务,对所有的信托公司来说都是重大课题。按照信托的原理开展业务经营,需要不断地摸索和加深认识。报告对信托公司产品创新活动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做了一件很好的事情。希望有更多的专业人士对此给予关注,为推进信托产品的创新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4)之信托篇引言“信托的运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美国信托法专家斯考特这句触及信托业本质的精辟评语一直被业界广泛引用。信托之所以能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获得广泛地应用,关键在于其具有的高度灵活性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需求,而这种灵活性则来源于信托制度所具有的风险隔离功能和权利重构功能,这些功能使得信托具有高度的弹性和个性,在金融中介的手中,通过创造性的结构设计,直接转化为风险和收益各异的产品,满足了市场主体多元化和特定的需求。所以说信托的制度优势,在金融创新过程中被广泛的利用,满足了市场各方面的需求,从而推动了信托的广泛运用。这一过程随着2002年《信托法》的颁布,在2003年信托业的蓬勃发展中可以深刻地感受到。以2002年《信托法》的颁布为标志,经过清理整顿后的信托公司重新开始营业。与以前有名无实的信托投资公司相比,整顿后的信托业面临着内外发展的大好环境。从内部环境来看,清理整顿后的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资产剥离和增资扩股,增强了资本实力,优化了资产结构,实现了政企分开,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市场主体地位得以形成;从外部环境来看,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居民的闲置资金增多,投资理财的市场需求充分体现,这无疑为信托这一财产管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而且《信托法》的颁布使得信托所具有的制度优势被法律认可,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有了制度的保证,而作为监管当局的银监会对信托业赋予的产品开发备案制度的更大大降低了信托业产品创新的成本,这些环境和条件促成了信托业在短短1年半的时间内,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从下图可以看出,信托产品的发行存在加速的态势,无论从发行的项目数还是融资的绝对额都存在显著的增长。信托产品发行规模比较152831227311849.352.34109.790501001502002/7-2002/122003/1-2003/62003/7-2003/12发行家数发行项目数融资规模作为一个金融中介,信托投资公司像其他金融机构,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一样,介于资金供需双方之间,为了完成促进储蓄向投资的有效率的转移,满足资金供需双方融资的最终目的,金融中介不仅需要敏锐地把握资金需求者的特定需求,通过创新性的产品设计来满足,而另一方面它也需要在产品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方面进行创新,满足资金供给者的需求。金融中介的职能就在于通过特定的金融产品设计,以产品所蕴含的特定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求。这种需求的满足最直接的表现就在于资金的短缺者获得了宝贵的资金,而资金供给者的闲置资金获得了投资机会,但更深层次则反映了资金所对应的实物资源实现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重新组合,保证了宏观意义上的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4)之信托篇储蓄向投资的有效的转化。金融中介作为一个主体,其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此,只不过对于不同类别的金融中介而言,其履行这一职能所依赖的产品和服务各不相同,比如商业银行履行职能依赖的是银行存款产品和相应的结算服务功能,而保险公司依赖的是保险合同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服务功能,证券公司履行职能更多依靠的是专业化的服务,特别是资本市场的专业服务技能。而对于信托投资公司而言,它并不拥有独有性的产品,它的产品必须以项目作为载体,利用《信托法》赋予的信托这一制度所独有的风险隔离功能和权利重构功能,通过自身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物投资市场的综合性业务优势,履行自身金融中介的职能。正是这一特点,决定了信托投资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必须以创新的思维来开发产品以满足其他金融中介不能满足的融资双方的需求,可以说创新是信托产品天生所具有的基因和禀赋,而斯考特“信托的运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的赞美则是对这一特质的精辟概括。所以在回顾2003年信托产品的创新过程中,首先我们将沿着信托产品满足融资双方特定融资需求的线索为思路,从产品满足资金的需求者和资金的供给者两个角度来勾勒出2003年众多的信托产品创新的整体概貌和创新的基本经济和政策环境,然后从信托投资公司作为金融中介发挥自身独特职能的角度,对现有信托产品的创新进行评价,讨论这些产品创新的价值和意义,最后结合信托行业面临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行业本身的发展趋势,对未来信托产品创新进行展望。本报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2003年发行的信托产品的整体状况作一个概要性的描述。第二部分从资金需求者的角度,反映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如何利用自身敏锐的市场感觉,在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发生改变的瞬间,把握住市场的潜在需求,通过各种创新的产品设计,将潜在的需求转化为现实的需求。在这一过程中,信托向经济各个领域渗透的力度逐步加大。第三部分从资金供给者的角度,分析了信托公司如何通过对信托产品在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方面的创新安排保证资金供给者的利益,从而促进了信托产品被投资者广泛地认可。第四部分从信托投资公司履行其金融中介职能的角度,对2003年信托产品的创新做一个评价,并对其中具有突出特点的经典案例作重点分析,并以信托行业面临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行业本身的发展趋势为线索,对未来信托产品创新的前景和方式进行展望。一、2003年信托市场和产品发行概况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共计有41家信托公司推出了191个信托计划,融资规模达到了162亿元。从推出产品的公司家数而言,经过清理整顿重新登记经营的信托公司中的绝大部分已经开始了正常的经营,对推出信托产品的公司来看,按照推出项目数、融资总额和项目平均融资额等指标来看,排在前20位的公司排名如下表:公司名称项目数公司名称融资额公司名称项目平均融资额杭州工商信托15重庆国投19.8重庆国投3.96北方信托12杭州工商信托12.33中信信托2.31山东国投8中信信托11.55新疆信托2.15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4)之信托篇中泰信托8中煤信托9.1中煤信托1.82金信信托8江苏国投8.7苏州信托1.81江苏国投7爱建信托8西部信托1.35衡平信托7苏州信托7.25爱建信托1.33爱建信托6衡平信托6.49华宝信托1.28北京国投6山东国投6.47江苏国投1.24上海国投6华宝信托6.4英大信托1.20浙江国投6北京国投5.5湖北信托1.00天津信托6西部信托5.41国联信托1.00重庆国投5中泰信托5.4新华信托0.98中信信托5新华信托4.9衡平信托0.93中煤信托5上海国投4.3北京国投0.92华宝信托5新疆信托4.3杭州工商信托0.82新华信托5金信信托3.9山东国投0.81庆泰信托5庆泰信托3.85庆泰信托0.77中原信托5北方信托3.8上海国投0.72金港信托5浙江国投2.95中泰信托0.68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从项目发行数,还是融资总规模和项目平均融资规模来看,并没有一个强势的公司能够在各项指标中排在前列,相对而言,传统几大信托投资公司的排名并不是特别突出,处在中游位置,这可能与其经营的思路和企业文化有关,而一些新锐的信托投资公司,在重新增资扩股,引入多元化股东后,在市场开拓和产品创新方面颇具冲击力,以重庆国投、杭州工商信托和衡平信托为典型代表的原地方信托投资公司,今年以来其市场形象的提升和市场份额的扩大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通过对各个指标的市场集中度的分析(如下表):指标项目数融资总规模CR526.7%37.6%CR1043.3%59.3%可以发现,尽管信托市场的发展只有短短的1年半,但整个市场的竞争格局正迅速由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过渡,只占公司总数的10%和25%的前5家和前10家信托投资公司所占有的市场份额已经将近1/4和1/2,在激烈的竞争中,各个信托投资公司正在依靠对自身的市场定位,利用信托市场飞速发展的契机,构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重新划分市场范围。与去年15家公司推出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创新主体的增多以及它们之间的竞争为2003年信托产品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压力和动力,从而推动了信托产品的创新在2003年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对2003年信托产品整体概况的考察可以有多个角度,在本部分主要从信托产品的类型来考察(如下表),类型项目数融资金额贷款信托10173.5证券投资信托3516.3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4)之信托篇股权信托2743.5受益权信托1224.2融资租赁信托71.1债权信托62.03外汇信托31.5与2002年类似,在2003年贷款类信托是主要的信托类型,共计有101项,占推出的信托产品总数的53%,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