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的意见》(德市旌委发〔2011〕5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镇社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和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和完善村(居)规范化建设、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和完善新经济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管理社会事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民生为本”的原则,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原则,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坚持“依法治理、规范有序”的原则,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各领域、全过程,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章,依法依规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的规范、高效、有序。(三)总体目标。全面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法治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实现由以政府为单一主体、以单位管理为主要载体、以行政办法为主要手段、以管控为主要目的的传统模式,向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居委会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管理与服务融合,有序与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模式转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四加强”、“四提高”、“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四加强”:社区综合服务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加强;“四提高”:特殊人群服务能力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提高、虚拟社会掌控能力提高、市场经济调控能力提高;“六个进一步”:矛盾纠纷进一步化解、城乡发展进一步统筹、行政职能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进一步延伸、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进一步健全)。二、全面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村(居)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村(居)管理和服务体制。将村(居)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单元和主要场所,重塑社会管理基层体系,通过村(居)组织的重新构造,以“综治搭平台,管理全覆盖,服务广延伸”三位一体为工作思路,以在村(居)建立基层管理队伍为依托,建立村(居)综合服务管理站,下设警务室、调解室以及村(居)各专项工作平台,由“一岗多职、一员多能”的村(居)综合服务协管员对村(居)实行“网格化、全覆盖”的管理服务。建立社情收集传递机制、民意诉求回应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社会活动组织机制,将村(居)打造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体制、机制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村(居)、驻镇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刚性程序和前置条件,对于未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或未按稳定风险评估要求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建立社情民意调查机制、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落实重大事项公开听证制度。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面向群众、扎根基层、覆盖各行各业的调解员队伍,健全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立联合排查、综合研判和分流处理、分级化解、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疏导调解的衔接联动,推动“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加强公共复杂场所和特殊行业管理,坚持改造和整治相结合,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防控触角延伸到村(居)、单位内部和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加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资源整合力度,将各类监控视频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强化政府食品药品安全领导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网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和舆论引导能力。(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村(居)和机关有关部门要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为载体,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加快建立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抓、双向管”的协同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网管人”的新模式,实现流动人口轨迹化管理;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重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和与之配套的社保、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村(居)矫正工作,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严防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创新服刑在教人员社会帮教工作机制,开展服刑在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村(居)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置帮教责任机制。强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建立强制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和管理,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和未成年人初犯、偶犯注销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和常态化管控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建立境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协作联动机制,做好对境外来新中人员出入境及在新中停留居留、就业、就学等的服务管理,及时清理、遣返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实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法律监督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全覆盖;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工会组织,搭建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规定,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团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引导其在法律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范围内活动,有效遏制敏感类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对背景复杂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有效监管;加强“公民代理”行为的规范管理,打击非法代理和违法犯罪活动。(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网络新闻发言人和舆情监督引导制度,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网络管理,抓好重点网站建设和主要商业网站的管理,落实网络运营企业责任,大力推行网络实名制,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平台。整肃信息网络运营环境,有效防止虚假信息和谣言传播,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等网络违法犯罪。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严防网上失泄密事件发生。统筹做好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管理,构建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和处置能力,严防形成隐蔽性犯罪组织和破坏性力量。(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优先建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体育项目。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村(居)卫生等服务网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工作持续发展。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九)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全镇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诚信建设,增强法制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强化社会管理的组织保障(一)构建党政主导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镇党委、政府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委员会,会同机关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全镇社会管理工作。村(居)及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解决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村(居)和机关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构,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和培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充实到党政主干线中,提高党委、政府驾驭社会管理的能力。机关有关部门要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制定培训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提高社会管理创新队伍的综合素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在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方式由管理型为主向服务型为主转变,推动党委、政府的工作主要职能和重心逐步转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二)制定和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各村(居))和机关各部门要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整体部署。重点围绕城市和农村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改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安置帮教技能培训基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网络信息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研究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确定建设工程和具体项目,明确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奖惩。(三)强化和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整合相关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机制和稳定增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