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课讲稿——切实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键是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深刻回答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一、深刻认识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的重大意义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权力集中,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第一执行者”,又是各个领域、系统的领导机关,《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第一,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方向,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意见》明确提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履责情况,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健全机关党建的领导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领域、各方面,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具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具有重大意义。第二,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以“不惜得罪千百人,决不辜负十三亿”的使命担当,兑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推动党的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发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号召,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意见》明确了部门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对加强考核、督促落实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和督查机制,使党建责任由“软”变“硬”,党建工作由“虚”变“实”,极大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为我们党更好地经受“四大考验”、战胜“四种危险”,在历史性赶考中交出优异答卷提供了重要保障。第三,充分体现了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是天然密不可分的。当前,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任务要求,党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是时代的新要求。如何把党的政治优势、理论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提升业务能力的强大力量,是当前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意见》明确提出,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明确提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这就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党建和业务“两张皮”“不搭界”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建工作紧跟时代发展、回应实践需要的基本特征。二、准确把握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的工作要求《意见》紧紧围绕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查机制、队伍建设、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是把“领导重视”转化为“领导机制”的重要方式,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前提。《意见》明确提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这必将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形成抓机关党建的强大合力,也必将对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实现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更全面覆盖提供强有力支持。第二,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在于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意见》明确提出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作为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意见》还对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机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在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共同研究谋划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理顺党建工作机制、整合党建工作资源、集中党建工作力量,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党建工作格局。第三,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机制。督查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机制,明确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采用定期督查、述职考核、公开评议等方式,对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部门党组(党委)要组织本部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在年度考核中,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必将极大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树立起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第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党的建设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需要,切实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委书记应由政治过硬、熟悉党务工作的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担任,并对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的配备提出具体要求。为适应时代要求,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意见》还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提出了要求。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举措,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务干部的关心、信任,为我们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机关党建的生机和活力,提供了重要遵循。第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按照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依规治党,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执行,构建务实管用、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这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各部门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意见》还对做好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提出了要求,这将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的思路,提高新时代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把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出的重大部署,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在贯彻落实上作表率,确保把各项要求抓紧抓好抓实。第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部门党组(党委)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理清主体责任链条、拧紧主体责任螺丝,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以身作则、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第二,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体制机制是党建实践的经验总结和制度固化,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因此,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意见》要求,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本部门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把党的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的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起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坚持抓实抓细抓常。党的建设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一以贯之的,关键在抓细抓实抓常。坚持小事抓细、大事抓实,针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述职评议等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具体措施,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都抓具体、抓深入。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加强党的建设体现到日常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担负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