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昆明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斗门水库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西安昆明池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沣东新城贯彻落实西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细则》以及《沣东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西沣东安委办发〔2016〕19号文)中关于园区管办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规定,结合中心、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除承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还应接受中心领导承担中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三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片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负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业务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中心、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片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主任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长,负责本片区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组长,负责本公司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中心副主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子公司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各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承担如下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国资委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二)研究、制定中心、公司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安全安委会年度安全措施分工意见,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中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三)讨论审定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四)研究涉及加强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机构、职能和经费调整等方面的措施建议(五)分析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形势,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措施分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六)研究解决中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七)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子公司的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中,并考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八)研究、部署全系统贯彻落实沣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和活动安排,完成沣东安委会交办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九)组织中心、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十)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条中心、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以下共同职责:(一)负责宣贯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本部门(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及近期目标,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负责本部门、本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公司安排的本部门、本子公司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存在安全风险的业务对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检查本部门、本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培训情况;(五)负责落实中心、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安全宣教和保障措施。(六)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子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七)及时核查处理本部门、本子公司安全生产领域的投诉举报。第八条综合部职责(一)负责组织开展水建中心机关办公楼内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二)负责组织落实水建中心机关办公楼内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任务;(三)根据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报送有关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料;(四)按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第九条水库工程建设部职责(一)负责组织、开展采集、通报水库建设现场及片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类隐患信息工作;(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整治;(三)组织开展水库建设片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四)根据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报送水库建设片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整治工作资料;(五)按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第十条投资服务部职责(一)负责指导、监督投资招商类项目(例如航天机械厂、昆明澜亭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类隐患信息采集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采集、通报水建中心负责拆迁现场及片区内其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类隐患信息工作;(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整治;(四)组织开展拆迁现场及片区内其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五)根据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报送拆迁现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整治工作资料;(六)按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第十一条工程管理部职责(一)安排人员负责中心、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工作,对接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采集、通报中心、公司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类隐患信息工作;(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整治;(四)组织开展代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五)根据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报送代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整治工作资料;(六)按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第十二条资金财务部负责编制管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安排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费用。第十三条招商与经济发展部职责负责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标准,依法严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关。第十四条内控部职责负责自建、代建项目安全文明费用计取并按规定及时审核。第十五条景区公司职责全面负责昆明池景区及其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负责宣贯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本部门(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及近期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公司安排的本公司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存在安全风险的业务对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培训情况;(五)负责落实中心、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安全宣教和保障措施。(六)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配合中心、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七)负责制定本公司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八)及时核查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域的投诉举报,并上报中心、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职责全面负责润景怡园小区及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协助景区公司做好其在景区公司保洁区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负责宣贯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本部门(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及近期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公司安排的本公司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存在安全风险的业务对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培训情况;(五)负责落实中心、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安全宣教和保障措施。(六)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配合中心、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七)负责制定本公司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八)及时核查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域的投诉举报,并上报中心、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十六条园林公司职责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及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协助景区公司做好其在景区公司作业区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负责宣贯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本部门(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及近期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公司安排的本公司直接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存在安全风险的业务对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培训情况;(五)负责落实中心、公司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安全宣教和保障措施。(六)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配合中心、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七)负责制定本公司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八)及时核查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域的投诉举报,并上报中心、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安全教育制度:(一)中心、公司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对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二)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针对各自的业务特点,按照“消除、降低和控制”的原则开展动态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三)中心、公司应充分运用多媒体、板报、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中心、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小组由安委会和各责任部门、子公司的专业人员组成,定期对所管辖的在建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督促在建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二)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根据本部门、本子公司的安全职责,组织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现场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安全检查;(三)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前应下发正式检查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应及时下发正式检查通报。各责任部门、子公司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查,中心、公司安委会将会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四)中心、公司安委会应于国家法定大型节假日或国家重大会议前,严格按照沣东安委会的要求,组织专项检查,做好所片区的在建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五)中心、公司安委会应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第二十条安全生产月管理制度(一)由中心、公司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负责组织并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心、公司及子公司的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二)活动小组要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措施的收集、汇报、总结、上报等工作。(三)活动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方案制定前应与各部门、各子公司积极沟通,结合各部门、各子公司实际,创造性地编制活动方案,方案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可后,下发各部门遵照执行。(四)各子公司及片区各相关责任单位应针对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子公司、本单位的专项演练、培训等活动方案,并报活动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活动小组应尽快统计好各项活动的器材和费用,并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五)各子公司及片区各相关责任单位应根据呈报的活动开展情况,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及时批准拨付专项活动经费,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