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入文字]1浅读《论美国的民主(上)》呓语几则——代前言英国首相邱吉尔说:“人类历史上,民主制度有很多缺点,但还没有比民主制度更好的制度。”“在世界上,只有爱国主义或宗教能够使全体公民持久地奔向同一目标前进。”若是一个人对自己本国的政治、法律、民情毫无关心、认为社会发展与自己毫无关系,那么这个人是完全不会有热情来看这本著作的。而悲惨的是,以我个人浅显的体会看来,我们这一代人,恰是从小被“墙”住的一代:我们对于祖国的爱朦朦胧胧,我们对国家领袖的敬爱往往更多的集中在他们的个人魅力上;我们虽然被教育着要学习、要考大学,却不再被鼓励胸怀天下;我们的教育环境相比之前的任何一代都有了极大改善,而我们恰恰在这种环境下不再愿意去创造未来;我们更愿意去发展技术、欣赏艺术、为祖国的体育喝彩;我们恐惧战争与纠纷,习惯了在祖国的保护下安详入睡;宁愿相信现在眼前看到的就是最好的、永恒的。我作为被磨去了公民意识的群体中的一员,在一定的压力之下阅读了这本书之后,方觉昔日所思所想实在是粗鄙的可怕,于是养成了每日重新获得认知、构建法律思维、反思自己、反思社会生活的习惯。在懵懂地读书过程中、每天都能或主动或被动地得到新的知识:托克维尔在书中把美国的民主制度所造成的“民情”与法国的状况进行了很多对比。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在读这部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去查询更多的关于法国的政治、法律的史料、书籍。短短的几周时间进行了大量却粗糙的阅读,虽然仍然很难对此得出更多深刻的理解,但随着一遍一遍的反复,每一遍的得到的体会都比上一次更加清晰,脑海中对于美国民主制度的模型也更加清晰。除了每天进行读书日记外,我强迫自己在睡梦前复述并思考当天所阅读的大致内容,虽然夜晚的大脑总是更多的被感性思维控制,很难进行更多思辨性的思考,但总有一些纠结着中国的法律、伦理和社会生活的问题不停在脑海中浮现,什么是真正的平等?人们为什么要追求民主?怎样才是更好的民主?什么才是比民主更好的社会形态?逐渐上升的使命感和缓慢成型的法律构架使得自己的心里渐渐燃起一些想法、树立起了一些模型。当然在阅读中获得的这些微弱的成就,需要更多的输入、无数次的推翻和重构才能真正使之成为所谓“认知”、故而本文仅是一篇纯粹的阅读笔记,将我在近期阅读过程中从中获得较多思维锻炼的句子、思想进行摘抄,并尽量结合了自己的阅历进行基础性的理解。托克维尔与民主托克维尔出身诺曼底贵族,父母险些在法国大革命的浪潮中被处决。其父在雅各宾派倒台出狱后流亡英国。故可以肯定的讲,托克维尔本人在早期便对英国的民情和政治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一生经历过第一帝国、波旁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目睹了拿破仑王朝的覆灭和波旁王朝复辟,由此也可以想见为什么托克维尔会是一个温和的自由主义派了。尽管如此,他也在艰难的抉择中担任过奥尔良王朝的政府职员,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作为司法工作者前往美国进行考察。二月革命爆发后,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成立,[键入文字]2托克维尔作为国会议员参与过宪法制定。但拿破仑三世的突然崛起是托克维尔始料未及的,而当时法国国内的氛围都已对共和失去了有利条件。他眼睁睁看着一个共和国被葬送,这些在他晚年所著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有更多体现,读者读罢也不禁随着这样一个忧郁的贵族而叹息。托克维尔的经历触发了他对民主制度的思考,他将自己的见闻、考察结果进行叙述,将自己的经历和自己对民主的预测进行归纳,抛出了自己的思考,然而读者在感慨之时却整本书通读下来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法论。毕竟托克维尔比起一个政治家更像一个学者,他是带着对母国政治困境的忧虑来到美国进行考察的,极强的问题意识使他凭借短短九个月的经历便著成大作。身份平等激发了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莫大的好奇,他发现身份平等在美国起到了远远大于法律和政治的作用,它使得政治呈现一宗新的思维方式,它在默默的改变整个社会的每个方面,而且始终在向世界各个角落扩散着。托克维尔极尽清晰的为我们描述了一幅幅这样的画面,并在众多篇章中的许多方面始终围绕此做了十分详尽的解释。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将民主制度之所以能在美国顺利扎根的原因归于其独特的自然环境,法制,民情。“按贡献对它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我在阅读过程中便十分明显的感受到了这种规律,以这种思维模式获得了对要义的更好地理解,下面的详细叙说亦体现了这种顺序。从自然环境来讲,美国大陆所具有的天然的、只能由上帝制造出的绝佳地质,大量的优渥的便于耕种土地使得美国不可能出现如同欧洲那样的佃农。温存又好客的原住民,给殖民者一个绝佳的机会去建立一个此前世界上从没出现过的社会。从殖民初期直到今日,美国周边都没有足以形成巨大威胁的外患,不必担心遭受到别国的入侵而中断民主进程。(暂且忽略现代信息化军事,因为地理环境对美国民主制度得以保全的影响远不止我所叙说的这几个方面。)广阔的疆域、而先有乡镇后有州的模式使之很难拥有一个影响力巨大的首都。法制的特殊性可从联邦宪法上看到较为集中的体现。联邦宪法代表人民的意志,政府的终极权利只能源自人民,最高的、绝对的和不克控制的权势巨子在于人民。他们以为,宪法应该成立在这个原则之上,由于只有人民才是政府权利的正当性来历。宪法是神圣的,国度之正当性应基于限权的宪法,强盛有力的宪政国度看待当代社会的安宁与繁荣是不行缺少的。美国宪法所策画的政府机关是一个权利均衡的机关,它既要防备人性固有的弊端和缺陷,以制止人类政治社会时常产生的英雄专政的危机,又要节制某种压倒上风的益处团体对政府的控制,以制止多数暴政对个体自由的糟蹋。分权中有制衡,议定制衡来防备权利的滥用。权利只有议定权利才干控制。依据制衡原理成立的政府,才能防备民主政体的缺点和危机性。联邦党人认为邦联制度具有无法弥补的劣势:对外来说,各州缺乏统一协调,无法应对欧洲国家经济与军事上的挑战;在国内,地方冲突频仍,农民起义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全;税收、货币、运输、度量衡也大多不统一,严重制约了整个美国经济的发展等等。因而,如何把过去松散的邦联改造成强大的联邦,赢得欧洲列强的尊重,是联邦党人关注的核心。[键入文字]3联邦制这一制度使美国综合了大国和小国的优点,大国易于给予人民安全感和荣誉感,更有可能发展文明。小国则易于管理,更有可能实现政治自由和人民幸福。联邦制使得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取得了自然的平衡,这与美国联邦政府由下自上的形成的方式密不可分。然而将分享权力的两个政府的权力进行划分就已经是一件难事了。在费城的制宪会议上曾经出现过国家主义和州权主义的争夺。国家主义代表着新成立的国家即联邦政府应该去承担更多的责任,去获取更大的权力。州权主义者则强调州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让自己州的利益被联邦政府侵占并且尽量与联邦政府减少关联。而会议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妥协。参议院体现州权主义的思想,由州选举出两个成员组成,代表州行使权力。众议院体现了国家主义的思想,众议院是根据各州人口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这样的分配原则的协调了大洲与小洲之间的矛盾。在美国,只有国会有权调整各州之间的商业关系,托克维尔认为这种财政上的“集权”超过了法国和西班牙王国。我认为这可以看作是美国的立宪一代对维持联邦最有智慧的创举,因为控制一个政府最好的方法就是控制好他的钱袋子。联邦宪法的优越性也赋予了其一定的权威,联邦宪法的立法者首先便是一批以爱国精神著称的智者,他们放下斗争时期的激情,鼓励人们以冷静的态度观察国家局势,并制定出一部最适合这个国家发展命脉的根本大法。“司法工作的最大目的,是用权力观念代替暴力观念,在国家管理与物质力量使用中间设立中间屏障。”一个频繁使用暴力的政府和一个软弱而节制武力的政府都很难维持下去,我们看如今的中东的混乱局势便很容易验证这一真理。而法院具有的道义的力量可以使政府更少的动用物质力量,并且可以在不得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使得与道义结合的武力力量倍增。联邦政府设立之后,为了满足政府司法的需要,同时又不至于与州的司法机关产生矛盾,成立了美国最高法院,这个法院的形式上便具有极强的使命色彩,仅对涉及全国利益或州法院没有能力涉及的案件进行审判,且为了保持法官的绝对公正,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为终身制,且只能由总统提名、征求参议院后进行任免。司法机关的构成来自立法者和执法者,而美国最高法院却可以解释法律和条约,甚至可以审理州的主权的纠纷。分权精神在美国得到了目前来看最科学的体现。法国大革命从1789的攻占巴士底监狱开始一直到1875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建立过程反反复复,充满着暴力与血腥。法国人追求的天生的、高度的自由打破了原有的秩序,忽视了政体逐渐转换的规律,革命的热情极端膨胀导致了一个极端化的社会。当人们获得高度自由的时候就会出现人民自由与政府秩序之间的矛盾,而小资产阶级的代表雅各宾派的当政使得社会价值观颠倒崩坏。相较之下,便可明白美国的身份平等是一件多么可贵的事了。美国的初代殖民之一便是知识程度、身份背景、都几乎一致的欧洲清教徒。相同的宗教和遭遇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相同的社会目标,即追求平等。他们几乎同时在新大陆的不同地区聚居形成了乡镇,由于乡镇里的人都对于社会生活有着普遍的认知,并且清楚的知道在这片远离母国的土地上更好地生活必须依靠每个人的自觉参与。所以乡镇会议里人人都会通过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律师与司法官员则取代老欧洲的贵族,成为了美国社会的中间群体。自发形成的直接选举导致了选举团可以在一切方面形成对行政官员的直接领导,且行政人员的选举制度、公务活动细分以及人员分工明确使得此制度很难形成行政垄断的利益群体。他[键入文字]4们理解自己的义务性质和权利范围,正是这种乡镇制度导致美国人从根源上可以限制专制,并且在明确地方和州乃至联邦权力之后自由地进行活动。但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汉密尔顿却说:“民众动乱多变,他们的判断很少正确。”并提议设立一个永久的政府机构来“制约民主政治之鲁莽”。“危险的野心多半为热心于人民权利的漂亮外衣所掩盖,很少用热心拥护政府坚定而有效率的严峻面孔作掩护。历史教导我们,前者比后者更加必然地导致专制道路;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显然托克维尔也清楚的认识到了民主的弊端。多数人的权威导致立法和行政的不稳定,即使是在现在的美国依旧存在着这个问题。人民的权利的无限权威将注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若是有一天美国丧失了自由,也一定是因为这个原因:一部分强势的派系忽略一部分较弱的派系,必然使得那部分较弱的派系忍无可忍奋起反抗。而法律则成为了平衡这种矛盾的工具,并且,法学家作为美国人中最具有规范意识和最有知识的“贵族”,使得他们“有责任”遏制民主的缺点、遏制多数人的暴政。但我认为这种“责任”其实是更多的源于法学家自身对于公平、规范的追求,长期对法律的研究使得他们对古老事务的喜爱远胜过对新鲜食物的痴迷,同时作为一个拥有一定地位和稳定富足收入的群体,他们更能以谨慎的观点去对抗民主的好大喜功。可以这样说,法院既是民主的守护神,又是对抗民主的有力工具。中国式民主任何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产生都不可避免的与起长期以来的的历史与文化的孕育有关。什么是中国式的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便明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我们则更清楚知道另一种说法: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由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瓦解封建制萌芽,这一时期的华夏大地呈现“小国寡民”的状态,享受相对的自由和民主的雏形。这一时期的“君主”在政治斗争的目的下在一定程度下推动了言论自由。但自儒家思想走上统治舞台之后,华夏大地上任何有可能宣扬民主的思想都被消除了。甚至由于这种思想沿袭,当今的中国的民主仍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民主。读过《论美国的民主》后,我心中的民主模型应至少包含:选举、社会和政治的自由、政治机构之间的制衡。从中国正在发生的民主要更大的空间。只有围着自由而努力,民主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