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0届毕业生工作会议2010年5月25日晚李良民一、就业手续办理有关政策知识二、后段工作安排一、就业手续办理的有关知识1、《就业协议书》有关知识2、《劳动合同》有关知识3、《就业报到证》有关知识4、户口有关知识5、人事档案有关知识6、人事代理有关知识7、人事托管有关知识8、回原籍有关知识9、暂缓就业有关知识1、就业协议书有关知识1).学校关于《就业协议书》有哪些管理规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校就业中心)统一管理;•每位毕业生限发一套(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不得将学校下发的就业协议书转让他人,因攻读硕士学位、第二学位等原因不需要使用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协议书必须退回校就业中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损坏、遗失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必须由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报校就业中心批准公示一周后,方可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后,毕业生因正当理由提出变更协议的,必须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经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校就业中心批准后,方可更换就业协议书。1、就业协议书有关知识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程序怎样?•(1)先由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2)毕业生所在学院加盖公章,学院予以登记备案;•(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在备注栏中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制度,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4)校就业中心确认审查后加盖校级公章,纳入就业计划。1、就业协议书有关知识3)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需注意哪些问题?目前,我校毕业生使用的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生效后的协议书是学校制订就业派遣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2)要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3)双方协商条款的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一是关于工资福利待遇,住房条件,服务期限等等二是明确违约处理办法三是考研出国问题1、就业协议书有关知识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如何补办?•(1)首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遗失理由;•(2)所在学院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3)经校就业中心审核,学校就业网和就业宣传橱窗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补发。•补发《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如有违约,责任自负”字样。1、就业协议书有关知识5)毕业生哪些行为属于违约行为?•(1)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共同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提出不愿履行协议的;•(2)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以后,毕业生提出无理要求或提出用人单位不愿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领取《就业报到证》后,不按时到就业单位报到的;•(4)已被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或报考硕士生待录的毕业生,仍坚持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并不在协议书中作任何说明,最终不能履行就业协议的。1、就业协议书有关知识6)如何办理违约手续?•毕业生提出违约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1)征得用人单位的书面同意(注意保留此材料,这是以后办理改派手续的前提条件)并承担规定的违约责任;•(2)本人写出书面申请,陈述违约的正当理由;•(3)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同意;•(4)校就业中心审核同意;•(5)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2、劳动合同有关知识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有哪些基本条款?•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社会保险、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八项为法定条款,第九项为协商条款。2、劳动合同有关知识3)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的主要表现是什么?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是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合同有关知识4)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法律规定的平等权利,因此,双方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协商合同条款内容,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能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2)合同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3)合同条款的表述要规范,语言表达要清楚,避免产生歧义。•(4)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要认真推敲。有些用人单位为方便订立劳动合同,事先已拟好格式合同,毕业生在签订此类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对条款中出现的不愿接受的“霸王条款”要坚决拒绝,以免吃亏上当。2、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且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2、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即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注意事项:单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特别是要转档案的必须写明详细档案地址邮编,单位联系人及电话。3、《就业报到证》有关知识1).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由原来的“就业派遣证”转化而来,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蓝联到用人单位报到,白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3、《就业报到证》有关知识2).《报到证》的作用:(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具有干部身份的凭证;(3)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计算工龄的凭证;(4)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转迁等手续的凭证;干部身份及其作用:按照我国现行人事管理政策,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干部身份是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单位之间、城市之间人才流动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都带有干部身份,如果在两年择业期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指标自动作废。干部身份只存在于国家财政拨款的有编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不存在编制和干部身份问题。案例:某学生2001年毕业于长沙某高校,去了广州某民营企业工作,因民营企业不能管理他的档案、户口,也就没有签就业协议书、开出报到证。2004年他跳槽到一家单位,因为工作业绩好,这个单位要求他把档案、户口调入广州。因为他毕业时没有办理就业和人事代理手续,档案和户口已退回原籍。干部身份保留期限只有2年,他毕业已3年,指标已经作废,所以不能作为干部身份调入广州,这时候机会就永远失去了。工龄及其作用和工龄计算: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全部来源的以年为单位的工作时间。工龄是我国职工退休的一个条件,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资计算的内容之一。工龄一般是从原办理“报到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工作调动,其工龄也是从原派遣时间计算;但毕业生采取改派方式将毕业生档案、户口转离原派遣单位的,其工龄从新“报到证”开出之日起计算。案例:长沙某高校2001年毕业生,毕业后在公安厅户政中心工作,属聘用员工。该单位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为所有聘用员工办了人事代理。工作两年后,该毕业生考取了公务员,工龄、档案工资从2001年计算,那么他到新单位的工资级别比同年毕业没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同学档案工资要高一个档次。3).“报到证”的办理机构、时间及方式:办理机构: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湖南省是“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时间及方式:毕业生离校之前,由学校统一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之后(在两年择业期内和调整改派期内的),由毕业生个人在工作日时间随时自行办理。4).“报到证”个人办理方式:初次办理遗失办理改派办理“报到证”初次个人办理:毕业生在学校集中办理后落实就业单位或本人申请派回生源市州自主择业的,由毕业生持已签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或本人回原籍申请),到学校就业管理科开具介绍信后,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自行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后补办及遗失证明:毕业生“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可到“报到证”原签发部门(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重新补办。办理时须提供本人申请、相关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毕业证原件、学校审核意见和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材料。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办,原同号‘报到证’作废”字样。签发之日起一年后遗失“报到证”的,不予补办,可到“报到证”原签发部门申请出具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与遗失补办一致。(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招生部门盖章的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报到证”调整改办(改派):已办“报到证”的毕业生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改办新的“报到证”,俗称为改派。已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与原单位解除了就业协议,并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以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前毕业生可先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然后,毕业生持原“报到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书面证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就业管理科开具介绍信并填写改派申请表,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调整改办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逾期调整就业单位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改派费:150元4、户口有关知识1).户口、户籍卡和户口迁移证:户口:是国家个人基本信息的记录凭据,是办理身份证、暂住证、结婚证、准生证的凭据,办理出国、买房、银行存款、社会保险报考、出行等凭据。户籍卡:本人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是户口跨市迁移的凭据,不能做为户口使用,毕业生在毕业前应尽快确定户口的去向,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迁往地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