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课程的特点任东晶1、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以实践学习为主要特征。通过引导学生亲身经历各种实践的学习方式,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调查、考察、实验、探究、设计、操作、制作、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积累和丰富经验,自主获取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发展。2、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了封闭的学科知识体系和单一课堂教学的时空局限,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目标和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3、自主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它客观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实践性学习的全过程,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反思。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学习的全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活动。4、生成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注重发挥在活动过程中自主建构和动态生成的作用,处理好课程的预设性与生成性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学生的活动主题、探究的课题或活动项目产生于对生活中现象的观察、问题的分析,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丰富和深化,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5、综合性。综合性是由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所面对的完整的生活世界所决定的。学生的生活世界是由个人、社会、自然等彼此交织的基本要素所构成。学生认识和处理自己与自然、社会、自我的关系的过程,也就是促进自身发展的活动过程。因而,学生个性发展不是多门学科知识的杂烩,而是通过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不断探究世界与自我的结果。综合实践活动的综合性,要求课程的设计和实施要尊重学生在生活世界中的各种关系及其处理这些关系的已有经验,运用已有知识,通过实践活动来展开。从内容上来说,综合实践活动的主题范围包括了学生与自然、与社会生活、与自我关系等基本问题;无论什么主题,其设计和实施都必须体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