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2、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卫生设施,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3、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4、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防护教育,提高职业防护能力和处理水平。5、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穿戴个人防护装置。(1)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并进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毒。(3)医务人员在进行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等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4)在接触不同患者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5)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置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6、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后要洗手。7、预防锐器伤的措施(1)使用后的针头、锐器应放入锐气盒内。(2)禁止用手弯曲被污染的针头。(3)禁止双手回套针帽。(4)禁止双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5)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滑县新区医疗血液净化室二O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