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区古城区交通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古城区交通局自身建设,根据《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古政发〔2010〕6号)要求,结合古城区交通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扎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方针政策,围绕我区构建“生态、文明、健康、快乐城区”,以人为本,抓好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通过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加强对交通局行政绩效管理,加强控制行政成本,严格监督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率、能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城区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二)目标任务。打造节约型机关,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提高办事效率、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平公正,建立风清气正的优良政风,树立为民、务实、廉洁自律的机关形象。二、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我区交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的执行落实和实行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实现交通建设工作最佳绩效;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实行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勤俭办事;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效能政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三、实施内容(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1.管理重点引入现代绩效评价方式,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执行情况实施绩效监督,对下列事项实施绩效评价:(1)重点项目;(2)当年重要工作。2.管理方式(1)严格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程序,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稽查和审计。(2)重要工作监查,选取一定数量的政务事项进行督查。3.实施与监督(1)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配合区审计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2)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等制度相衔接,与行政机关的本职工作相协调,避免重复交叉。(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1.控制重点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着力控制以下事项:(1)机构编制和人员;(2)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3)会议、庆典、论坛;(4)出国、出境、出省考察;(5)楼堂馆所建设。2.控制方式(1)机构和人员控制。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超编进人和聘用临时人员,有效控制财政供养人员。(2)预算控制单位。坚持预算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控制管理。(3)单位支出控制。建立本单位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分解行政成本控制指标,落实控制任务,降低会议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新购高油耗、高配置越野车;从严控制出国团组、人员和经费。3.实施与监督(1)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配合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共同推进。(2)强化行政成本控制意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控制目标的实现。(三)行政行为监督制度1.监督重点加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对下列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1)规划审批、建筑施工许可、施工企业资质初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房屋预售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等。(2)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3)重大行政处罚行为。2.监督方式(1)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定预防措施,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实时监控的管理体系。(2)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构建统一、有序、透明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3)重大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告知、听证、作出处罚决定,执行备案、立卷归档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罚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3.实施与监督(1)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配合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信息产业办等部门共同推进。(2)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和职责职能,确定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监控措施,加强监督。(3)按照权责一致,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措施的落实,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1.提升重点(1)规范行政行为;(2)强化目标管理;(3)创新工作机制;(4)搭建信息平台。2.提升方式(1)强化学习时效。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针对性、专题型学习,提高学习时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公平公正履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3)工作目标倒逼。确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建立完善目标管理机制,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倒逼、强化督促检查,以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执行力的提高。(4)深入一线工作。建立完善基层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化解难题、务实工作。(5)推进电子政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政务效率。3.实施与监督(1)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配合区人事局、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信息产业办、区法制办等部门共同推进。(2)制定开展行政能力提升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3)将提高行政能力与干部教育培训相衔接。四、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与分工(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城区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对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组织协调,交通局成立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陶卫君(局长)副组长:庞新秀(总支书记)和允忠(副局长)杨耀明(副局长)舒家忠(交通战备办主任)成员:和相军(工会主席)李相(办公室副主任)李江云(办公室副主任)乔新华(项目重点办主任)易宗灿(出租车管理办主任)田国基(海事处处长、安全办主任)习丽强(路政大队队长、地方公路养护段段长)杨晓河(计财股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相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负责。(二)职责分工为协调力量、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开展,区交通局各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局属各单位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由局财会科协调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由局纪检监察负责协调推进。并做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和投诉受理工作;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由办公室及信息中心协调推进,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五、监督检查与考评监督检查是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年底检查考评机制,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纳入各单位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不力,服务对象不满意,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单位年度不得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