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1第一部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背景一、修编动因厦门市目前执行的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1995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95总规”)于1991年开始组织修编,1995年形成主要成果,2000年经国务院正式批复。95总规主要内容为:规划区范围为560平方公里;城市性质为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城市发展规模到2005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56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54平方公里以内。95总规确立了“一环数片、众星拱月”的城市空间结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准实施,有力地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同时有效地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经过几年的实施建设,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环境日益改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的特性和格局基本形成。以本岛和西海域为主的“一环数片、众星拱月”空间形态日趋显现。但是,95总规对于城市发展的分析研究和提出的思路大多基于90年代初,距今已有十年。同时由于作为经济特区的厦门市发展速度很快,城市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该规划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主要表现在:(1)城市发展规模突破既有城市总体规划。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2000年厦门市城镇人口已达145.4万人,另有乡村人口59.8万人。2002年,厦门市城市户籍总人口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2为137.2万人,其中非农人口为73.8万人,暂住人口为77万人。按原有人口规模进行的建设用地控制和基础设施供给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要求。(2)城市内部行政区划发生重大调整,城市规划区范围和发展目标需作相应调整。1996年城市内部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同安县撤县设区。同安区土地面积占全市域65%,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2003年5月国务院批复厦门市行政区划调整,即鼓浪屿区、开元区划归思明区管辖,同安一分为二设同安区和翔安区,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杏林街道办和杏林镇划归集美区管辖。按照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要求,应及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修编。此外,原规划区以外地区的发展也需得到及时控制和引导。(3)建设海湾城市优化布局的需要。厦门城市内部区域间发展相对不平衡,无论从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还是从城区拓展和基础设施分布看,均反映出本岛过重过密,岛外过轻过缓的趋向。疏解本岛,向海湾地区推进的建设目标,要求从较大区域层面出发对城市总体功能拓展和空间布局进行必要的整合和优化。鉴此,开展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二、修编目标本次规划修编在2000年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以我国东南沿海和台海关系作为厦门城市的发展背景,以海峡经济西岸经济区为区域发展依托,以海湾城市为建设发展目标,以港口风景旅游为城市发展核心开展规划修编工作,重点包括:(1)突显城市特质:进一步突出厦门城市港口、风景、旅游的特色,突出海湾型城市的特点,提高城市在未来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2)扩大规划范围:扩大城市规划区范围,对全市域进行统一规划,促进市域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整体协调发展及城市在更大范围内的协调发展。(3)预测发展规模:以2004年至2020年为规划期限,预测城市发展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作为空间布局规划的基本依据。(4)优化空间布局:调整城市发展空间,合理引导产业布局。通过“优化本岛、整合湾区(重点为“两湾三区”:马銮湾、杏林湾和海沧片区、杏林片区、集美片区)、拓展东部(翔安和同安地区)”,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形态。(5)强化规划控制:对影响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强制性控制要求和政策措施。(6)落实规划实施:对城市总体规划在未来20年的实施时序作出分期预测,并对到2010年的近期建设规划作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的统筹安排,提出实施规划的策略。三、修编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号)(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附件一)(5)《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附件二)(6)《关于同意修编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建规函[2003]66号)(7)《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技术审查意见》(建规城函[2003]076号)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3(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省、市规划、计划(1)《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10)》(2002年3月29日建设部批准)(2)《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3)《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4)《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5-2010)》(5)其它相关规划3、主要参考资料(1)《厦门市加快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调研报告》(厦门市委、市政府2002.11)(2)《厦门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联合课题组2002.7)(3)《厦门市生态城市概念性规划》(北京师范大学2003.6)(4)《厦门市旅游发展规划》(德国欧旅所2003.6)(5)历次《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4第二部分城市总体规划基础分析四、城市发展概况(一)地理位置及交通区位厦门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中部、闽南金三角的中心,地处东经117°53´-118°25´、北纬24°25´-24°54´之间。隔海与金门县、龙海市相望,陆地与南安市、安溪县、长泰县、龙海市接壤。厦门市境域由福建省东南部沿厦门湾的大陆地区和厦门岛、鼓浪屿等岛屿以及厦门湾组成。厦门市具有“东抗台澎,南连百粤”(清道光《厦门志》)的重要位置,是海陆空交通之枢纽;是福建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二)自然条件概况1、地形地貌厦门市由厦门岛、鼓浪屿及内陆沿海地区组成。西北部的大陆沿海地区有杏林湾和马銮湾切入其中,南面为九龙江口,形成集美、杏林、海沧三个半岛;北部同安三面环山,一面临海。东南滨海的同安湾的东咀港深入内陆,东部有翔安及大嶝、小嶝和角屿三岛。厦门岛面积133.25平方公里,是福建省第四大岛屿,属基岩岛,以花岗岩和部分火山岩组成的丘陵为主,中部地形较高,山地周围和滨海地带有众多小平原。岛的西北部和西部有高集海堤、厦门大桥、海沧大桥与大陆相连。厦门岛周围海域有29个小岛屿和58个造型迥异的岩礁,是沉积岩或花岗岩为主组成的残丘。岛外大陆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呈丘陵和山地、台地、平原的梯状分布。北部、西北部为山区,系戴云山系的余脉,裸露基岩多为中生代地层,主要有花岗岩和中酸性熔岩,最高峰为同安区境内的云顶山,海拔1175.2米;中部绝大部分为起伏的山丘;沿海海岸曲折,河流出口多为海湾,湾内分布有现代冲积带新厦门市行政区划图(2003)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5小平原。2、气候条件厦门市距北回归线约1.5度,为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气温温和、冬无严寒、夏长冬短。年平均温度20.6℃,年平均降水量1315.1毫米;沿海地区多风且风速较大,年平均风速3.2米/秒,主导风向为东风。夏秋两季沿海地区受台风影响比较明显。3、水文条件厦门市域河流里程短、河面窄、河床浅,水量随季节变化大,河网密布,且呈树枝状分布。主要河流有:同安区的东西溪、西林溪、官浔溪和集美区的苎溪、霞尾溪等。流域总面积938.25平方公里,全市多年平均经流量为12.351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600—1100毫米,由西北往东南逐渐递减,其变化趋势基本和多年平均降雨量相对应。4、地质条件厦门地区在漫长的地质史上,经历过多次的地壳运动,发生过多次的海水进退。厦门岛上海拔5—10米的一级阶地是约6000年前露出海面的。厦门地区位于福建省长乐-诏安断裂带中段,该地震带具有东强西弱,南北两端,中间弱的特点。但由于厦门岛周围存在多道深大断裂,有利于周围发生地震活动时释放能量,因此历史上有文字记载以来均无发生过震源在厦门岛的地震,考虑受外地(九龙江7.0级、金门海外7.5级和泉州海外8.0级潜在震源区)强震影响,厦门市的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基本烈度7度。5、自然资源厦门地区地质为火层岩结构,金属矿产资源稀少,但非金属矿资源非常丰富,如高岭土、矿泉水、温泉、地热及砂、花岗岩等。由于花岗岩体节理发育,风化物侵蚀严重。厦门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雨林,属闽南博平岭东南温热亚热带雨林小区。森林资源比较少,全市有植物178科1180种,现存植被类型中分布较广,生长较好的有相思树林,马尾松林和杉木林,分布在丘陵台地。厦门地处滨海地带,动物组成以水生动物为主,陆地的野生动物种类贫乏,数量较少,饲养动物品种丰富,有40多种。厦门海域辽阔,海洋生物物种繁多,资源丰富,有2000多种,物种属河口港湾和沿海分布种,属典型的亚热带海洋生物区系。厦门境内有水库115个,现有较大水库为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湖边水库、上李水库等。境内水库总库容为24854万立方米,蓄水量18160.16万立方米。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入渗补给,接受降水入渗面积有限。(三)历史沿革与行政区划根据海沧一带的考古发现,厦门的文明史可以上溯至距今8000-10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厦门本岛在公元前3000多年前也有了人类活动的踪迹。厦门岛古称嘉禾屿,别称鹭岛;厦门市行政建制始于宋朝,称“嘉禾里”,属泉州府同安县;元朝,厦门设“嘉禾千户所”;明朝初修筑城墙,号厦门城;明末清初设“思明州”。鸦片战争后,厦门列为通商口岸;辛亥革命后,复称思明县;1933年改设厦门市。1949年,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直辖。1980年,国务院在厦门市湖里区设立经济特区,1984年,经济特区扩大为厦门本岛(包括鼓浪屿)。1996年,厦门市唯一下辖县同安县撤县改区。2003年5月国务院批复厦门市行政区划调整,由七个行政区调整为六个行政区,即思明区(由原来思明区、开元区、鼓浪屿区合并)、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由原同安区分出),并成立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6(四)社会经济概况1、人口2002年末全市登记户籍人口137.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96.3万人(2002年起城市户政部门取消农业、非农人口统计口径,按原口径非农人口为73.8万人),暂住人口77万人,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为214万人。2003年全市登记户籍人口141.76万人,全市年末常住人口217万人。近年来,厦门市人口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随着厦门经济的较大发展,人口机械增长率也呈上升趋势,从1991年的4.5‰一直上升至2002年的15.71‰;但人口自然增长呈下降趋势。同时暂住人口多年动态地维持在一个常数,由于统计的不完全,估计在厦门的暂住人口将不止50万人。通过对暂住人口构成分析表明,90%以上的暂住人口具有明显的“城市化”特征,暂住人口已成为城市实际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市城市化综合水平约为68%,总体属较高水平,但厦门本岛高达92.6%,而岛外水平仅为24%。2、社会经济198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经济特区,在本岛西北部的湖里划出2.5万平方公里土地兴建出口加工区,从此厦门的经济发展进入了建国以来最快、最好时期。1984年国务院决定把厦门特区范围扩大到整个厦门岛(包括鼓浪屿)。1989年和1992年国务院又批准在厦门经济特区及杏林、海沧、集美设立台商投资区,并建立象屿保税区,给厦门的发展带来无限生机。1994年中央正式批准厦门市为副省级城市,实行计划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权限。在过去几年里,厦门市经济、社会总体水平发展较快。1991年全市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1.99亿元,1995年全市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50.55亿元,2002年全市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48.33亿元。2002年户籍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6589元,三次产业比例为3.4:55.8:40.8,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