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方案(试行)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以下简称“社会实践”)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培养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实践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活动对象除毕业班的全体学生二、组织形式社会实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组织形式。集中是指学校相关部门、院系组队开展的实践活动,分“校级重点实践活动”和“院系特色实践活动”。分散是指学生个人或多人自选地点和时间开展的实践活动,即“个人自主实践活动”。三、活动类型和要求(一)校级重点实践活动1、项目数量和主题校级重点实践活动包括校团委等相关部门、院系组织的重大实践项目、指定的重点实践项目和院系申报的重点实践项目,重大实践项目和指定的重点实践项目由校团委根据项目影响、投入经费、参与学生人数直接确定。院系申报的重点实践项目按照各院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人数的0.3%确定(不足1的按1份报送)。校级重点实践活动应紧紧围绕当年的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开展。院系申报的重点实践项目于开展社会实践学期的第16周周五之前报送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社会实践主题由校团委根据团中央、团市委要求确定,另行通知。2、项目要求(1)项目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能切实发挥指导作用。(2)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低于5人。(3)项目应按要求填写《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3、项目递交程序2(1)重大实践项目和指定的重点实践项目团队将申请书(一式两份)直接交至校团委。(2)院系申报的重点实践项目团队将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院系团委,院系团委进行汇总、审核、筛选后按照规定要求报送申请书(一式两份,另一份院系备存)至校团委。(二)院系特色实践活动院系特色实践活动由各院系围绕当年社会实践主题,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实践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院系特色实践项目,数量自定。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建立的社会实践基地,安排学生开展实习和见习;根据专业特色和经费情况组织院系特色实践项目。于开展社会实践学期的17周之前将《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三)个人自主实践活动参加以上社会实践的学生,活动结束后除提交团队项目成果外,还需按要求提交对应的《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需要认定盖章的,院系特色实践活动由院系团委盖章,其他由校团委盖章)。未参加以上社会实践的学生,应开展5个工作日或累计40小时的个人自主实践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对应的《登记表》,具体活动形式可任选其一,如果参加了多项社会实践,须提交多项成果,时间可合并计算。1、社会考察:学生深入某个地区,进行民情、民意、民生的考察,风土、人文、景观的考察。社会考察要求提交的成果为:考察计划、考察日记和考察体会。2、项目调查: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明确调查目的,确定调查计划,在一定时间内,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获取有用信息和数据,经整理后写出调查报告。项目调查要求提交的成果为:项目立项书和成果报告。3、专业实习:学生联系某个单位,在单位安排的指导老师帮助3下,进行专业实习,并达到一定的实习目的。专业实习要求提交的成果为:实习计划、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指导老师的评价和单位的证明。4、志愿者工作:包括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和个人参加的社会公益调查、公益服务。志愿服务须提交的成果为:志愿服务日记、体会,服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的评价。5、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根据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技创新等活动。科技创新须提交的成果为:科创成果,尚未得到成果的须出具研究目的、研究方案和研究阶段成果。6、勤工助学: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勤工助学须提交的成果为:工作日记、工作总结和所在单位评价。7、挂职锻炼:学生自行联系,进入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担任短期职位学习实践。挂职锻炼须提交的成果为:工作日记、实践心得和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的评价。8、创业项目调研:学生可调研自己认为有市场前景和可行的创业项目,结合专业知识,深入考察市场。创业项目调研须提交的成果为:调研报告和计划书。(四)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因寒假时间较短,社会实践活动一般由院系自行组织,活动主题由院系自拟。寒假个人社会实践不做统一要求,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主动完成社会实践的学生,要及时汇总相关材料,并给予认定。社会实践组织完成后填写《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备案,一份于开学四周内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四、资助办法(一)校级重点实践活动1、重大实践项目、指定的重点实践项目由校团委和相关部门确定资助数额。2、其他项目资助金额为800元,出发仪式上发放500元,剩余的300元根据成果评审情况发放。校级重点项目不再接受院系团委资4助。(二)院系特色实践活动1、社会实践启动经费:按照各院系学生人数发放,总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发放1000元,500人以上700元,500人以下500元。2、院系特色实践项目经费:按照参加社会实践的团支部数发放,每个团支部资助200元。3、新建社会实践基地资助经费:新建基地的院系可凭《基地共建协议》和《基地运行情况报告》于开学三周内向校团委申请新建基地建设资助,校团委将择优给予资助,各个基地资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元。4、院系特色实践项目资助不得高于800元。5、寒假社会实践一般不给予资助。五、组织要求1、各院系团委按照本方案和当年下发的社会实践主题以及相关要求,制订本院系当年的社会实践计划,经学院同意后执行。2、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登记表》,需要实践单位指导教师和负责人评价或证明的,应及时取得。3、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要及时总结,整理各种资料,修改后形成成果,与《登记表》一起,于开学后两周内一并交给辅导员(或院系指定的教师)。4、辅导员(或院系指定的教师)组织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填写《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团委,评定成绩可作为第二课堂学分依据。5、各院系团委进行必要的审核,填写《报告表》,于开学三周内将《报告表》和《汇总表》报送校团委。6、各院系团委应做好社会实践各项资料的汇总、保存工作。六、费用报销1、可能产生的发票及相应限额:餐饮发票(20%以内),礼品费(20%以内),车票(出租车发票、交通卡充值发票禁报),移动电话费发票(10%以内),打印复印发票,邮寄费发票,书费,办公用品发5票,宣传品发票。2、各院系团委需将社会实践活动费用发票按以上类别及要求作好分类统计,并据此列出一张清单交由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后上交校团委报销。七、总结表彰(一)社会实践总结1、各院系团委要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总结,对体会深刻、效果良好的典型大力宣传。2、校团委根据情况开展表彰总结工作。(二)社会实践评优1、优秀组织奖(1)评选对象和名额:认真落实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院系均可申报,评选3—6家。(2)评选依据:①社会实践组织开展情况,参与率情况。②各院系校级重点项目、院系特色实践活动数量和质量。③在日常工作中,各院系团委社会实践部与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的配合程度、完成质量。(3)评选方法:申报院系认真填写《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报表》,开学四周内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团委社会实践部。2、优秀项目(1)评选条件:认真落实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紧扣社会实践主题,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取得显著成果的项目均可申报。(2)评选说明:①重大实践项目、指定的重点实践项目由校团委评定。②院系通过评定,按院系申报校级重点实践项目和院系特色实践活动总数的10%评选优秀项目,不足1个的院系需组织联合评审,也可委托校团委进行评审。6(3)上报方法:优秀项目需认真填写《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登记表》,连同项目成果在开学四周内报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纸质版和电子版)。3、优秀个人(1)评选对象:参与当年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2)评选条件: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得到指导教师好评。(3)评选方法:①各院系按参与假期社会实践学生总人数的2%确定候选人,制作汇总表(包括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②“优秀个人”候选人需填写《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登记表》,各院系团委签署意见后,连同汇总表在开学四周内报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汇总表要发送电子版)。(三)寒假社会实践评优数量另行通知。八、24小时响应承诺假期期间,校团委开通“假期社会实践值班邮箱”,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邮箱地址:twsjb@shfc.edu.cn。九、相关说明《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方案(试行)》中提及的所有表格或相关文件均可从校团委网站“社会实践”板块或下载中心下载。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邮箱为twsjb@shfc.edu.cn。共青团上海金融学院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