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制订2011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制订2011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下发,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规定:4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2011年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纸质稿与电子稿各一份)交至教务处办公室(2-205)。二、关于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格式规定:(一)Word文档:1、主标题(如:2011级XXX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黑体小二号加粗居中;2、一级标题(如:一、专业代码:XXXXXX)黑体5号加粗;3、二级标题[如:(一)知识结构]楷体5号加粗;4、三级标题(如:1、招生对象:XXXX)宋体5号;5、四级标题[如:(1)XXXXXXX]宋体5号;6、五级标题[如:①XXXXXXX]宋体5号;7、正文宋体5号;8、行间距:单倍行距;字间距:标准;9、页面设置:上2厘米,下1.5厘米,左2厘米,右1.5厘米;2(二)Excel表格:具体格式按本次下发制订2011级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附表格式要求来执行。特此通知!附件一:制订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附件二:2011级XXXX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附表1:XXXXXX专业课程设置、结构及学分分配表附表2:XXXXXX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附表3:XXXXXX专业实践(上机)课程表附表4: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要求附表5:XXXXXX专业实践教学进度表附件三:制订2011级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附件四:2011级XXXXXX专业(专科)人才培养方案附件五:高职课程设置及课时分配表附件六:南昌工学院课程代码编码说明教务处二○一一年四月四日3附件一:制订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原则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高等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为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学分制改革的特点及要求,教务处组织制订本科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原则意见及要求。一、指导思想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不断探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培养方法和质量标准。二、基本原则1、基础性原则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阶段性。在培养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毕业生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夯4实理论基础,拓宽专业口径,体现学科交叉融合、为学生继续深造和终身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2、协调发展原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构建课内外一体化的培养模式,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为一体,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突出学生能力的培养和全面素质的提高,将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3、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原则压缩课内学时,为学生的自由学习和发展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强化“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观念,减少课内总学时,以便为学生的自学和独立思考留出一定的空间和时间。理、工、管、经济类专业,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1-7学期按30、30、26、26、20、18、14的周课时作为参考;语言、法学、艺术类专业,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700学时以内,1-7学期按30、30、27、27、26、24、15的周课时作为参考。其实现途径,一是课程内容整合;二是精简课内,加强课外;三是改进教学方法,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4、整体优化原则按照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课程设置,进行课程的重组和整合,整体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增强课程的先进性、综合性和实践性。在课程设置中,既要设置培养学生具有较宽厚基础的课程,又要设置一定比例的体现专业方向和特色、体现知识交叉与融合的应用型课程。要将优秀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先进的5科学技术以及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传授给学生。实现课程体系优化要摒弃每门课程自成体系的观念,精简课程,避免重复,加强课程间逻辑和结构上的联系。要防止“因人设课”和“无师不设课”的倾向。5、加强实践,注重能力培养原则实践教学是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从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强化实践环节,对实验(实训)、毕业实习、课程设计(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设计,明确各实践教学环节在总体培养目标中的作用,逐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着力开发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训)和课程设计(实训),深化毕业设计(论文)和各类实习的改革。结合学分制的启动和深入,构造一批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训)课程,有条件的课程都应努力增加可开实验(实训)项目数,以供学生选择。6、注重个性,贯彻因材原则共性与个性,统一与灵活相结合,是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重要原则,必须考虑学生的基础、兴趣、特长、能力和志向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开设足够数量的选修课,在保证学生在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建立起富有个性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知识结构多样化。三、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实行厚基础、宽口径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培6养模式。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厚、口径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多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四、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一)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1、专业代码:2、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层次:3、培养目标:4、培养要求:(包括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5、主干学科:6、主要课程:7、课程介绍:8、必考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省级或国家级)9、可考证书:10、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11、教育平台构成及学分要求12、授予学位:13、就业面向(二)时间分配与学期安排1、四年总周数200周,其中教学130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公益劳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考试8周,机动14周,社会实践8周,假期40周。72、实行二学期制。每一学期20周,其中教学16周、复习考试1周、机动2周(第2、7学期各一周)、社会实践1周;寒假、暑假12周;全年共52周。(三)学时与学分的规定1、学时的规定(1)课内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课内教学总学时理工类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文法类控制在2700学时以内),各课程学时数原则上以8的倍数为宜,长学时课程一般不超过96学时。(2)课外教学总学时为30-35周。2、学分的规定(1)理论教学每门理论课程(含体育课程)原则上在每学期标准教学时间(16周)内每周平均上课1学时计1学分,即16学时计1学分(语言、文学、艺术类除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社会实践课外的其他课程以18学时计1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2)实践教学①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指课程实验、综合性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等,原则上集中进行的每周计2学分,分期进行的16学时计1学分。②实习实习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集中进行的每周计1学分,分期进行的32学时计1学分。理工类专业为35学分左右,文管类专业为25学分左右。8③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主要为社会调查,原则上集中进行的每周计1学分,分期进行的32学时计1学分。3、总学时及总学分课程教学总学时为理工类2500学时(文法类2700学时),155学分,实习与社会实践时间35周,35学分,应修总学分为185学分左右。(四)课程1、教育平台构成及学分要求由基础教育平台(70-80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基础实践课)、专业教育平台(50-70学分,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和素质拓展平台(55学分,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组成,毕业生至少应修满185学分。2、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要体现不同学科门类专业的要求,同类专业共同的基础课程,学时和执行学期一致;基础课在按基本要求设置的课程外,提倡开出程度高一级的课程,部分课程采用“分级教学”的模式,以体现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学生对课程的不同择取。每门课程原则上应从课程信息库中调用,学时、学分按课程信息库中的要求安排。如需要新增课程或调整课程学时、学分及课程属性,请单独按要求申报。3、课程性质与课程类型课程类型分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基础实践课、专业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实践课、社会实践课和公共选修课。9其中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基础实践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实践课、社会实践课为必修课程。4、课内学分学时分配(155学分,2500学时)(1)必修课(115学分左右,180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74%以内)公共课基础课:47学分以内,728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29%以内;学科基础课:20学分以内,320-36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13%以内;基础实践课:1-5学分以内,16-8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3.2%以内;专业必修课:25学分以内,400-45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16%以内;专业必修课为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应控制在5——10门,原则上不得超过10门。专业实践课:20学分以内,320学时以内,占总学时的13%以内;(2)选修课(40学分,640学时,占总学时的26%以内)专业选修课:20学分,320学时,占总学时的13%以内;公共选修课:20学分,320学时,占总学时的13%以内。5、有关课程的安排意见(1)“两课”教育课程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本科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10义理论体系概论(在第2学期开设,共计6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第1学期开设,共计3学分)、形势与政策(在1-7学期开设,共计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第1学期开设,共计3学分)等课程,文科还应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中国近观代史纲要(在第1学期开设,共计2学分)。(2)军事教育课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时间四周)由学校统一安排,共计2学分(其中军事理论计1学分,军事技能训练计1学分),具体由人武部、保卫处、学工处、团委、基础教学部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3)体育课体育课在一、二年级时按要求开设120学时,共计8学分,三、四年级可开设一些选修课或者以大学生体育俱乐部等群众组织形式来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锻炼,增强体质,增进身心健康;以保证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不断线。(4)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物理学、化学、VF程序设计(文法类必修)、C程序设计(理工类必修)、“两课”课程等。高等数学I、II分别在第1、2学期开设,物理学第1、2学期开设,化学在1、2学期开设。大学英语课教学分4学期,每学期4个学分,共计16学分;专业英语作为专业选修课程列入计划。鼓励外语教师为高年级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确保外语教学不断线。(5)专业选修课11专业选修课是体现专业方向的课程,各学院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开设,但应按照能力结构或知识结构开设出模块式选修课(能力结构模块是指将课程分为专业基本能力、专业应用能力、专业能力拓展等模块,知识结构模块是指将课程按知识群组成不同的模块),学生可根据要求在每个模块中选修一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