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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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1页共4页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合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3、、甲乙双方责任3.1甲方机构及责任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乙方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3.2乙方保修机构及责任3.2.1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乙方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甲方认可。3.2.2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3.2.3乙方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乙方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甲方验收检查,方能撤场。3.2.4乙方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乙方自行安表计量或按乙方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签认后向甲方缴纳,否则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4、质量保修责任4.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乙方维修负责人每天与甲方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甲方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第2页共4页乙方联系电话:甲方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甲方已通知乙方(甲方电话通知时间9:00~17:00之间)。乙方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甲方。4.2.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处理。当出现维修事件时,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以下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以书面、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乙方,乙方要确保上述联系方式准确,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盖章确认,否则视同甲方已经通知到位。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24小时后没有反馈及合理的处理意见或当出现具有重大破坏性的责任事故,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单中有业主、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三方进行签名确认,乙方则视该维修单为有效的维修扣款依据,乙方无需再在维修单中进行签名确认。维修单的结算则根据当时甲方与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签订的维修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由甲方进行统一结算,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中不足以抵扣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如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向甲方索赔),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4.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4.4.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回访比例不低于10%,并做好回访记录交甲方存档,没有回访记录,甲方有权没收全部质保金。4.5.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另须甲方交纳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该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6.因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补充保修金。4.7.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保修期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乙方保修。4.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9.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验收。4.10其它保修责任4.10.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乙方、甲方共同进行,乙方不到场核实,甲方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乙方、甲方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乙方不到场核实,甲方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第3页共4页4.10.2所有材料由乙方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4.10.3由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乙方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甲方验收及交付,乙方承担总保修责任。4.10.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全额赔偿。4.10.5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乙方认可甲方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4.10.6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乙方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甲方。4.10.7乙方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甲方同意。4.10.8乙方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5、保修违约处理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乙方违约,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质保金,乙方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利益损失,甲方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5.1.1甲方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后,乙方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5.1.2甲方就同一维修事项向乙方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乙方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5.1.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甲方无法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乙方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乙方认可,由甲方发送书面通知给乙方,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5.2.1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甲方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5.2.2如对同一维修事项,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5.2.3乙方的维修方案不满足甲方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5.2.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甲方无法正常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5.3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乙方200~1000元/天违约金。第4页共4页5.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乙方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乙方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甲方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乙方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乙方还需支付甲方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5.5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或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乙方应支付甲方50-500元的违约金。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第2年后,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甲方于30天内向乙方无息结清保修金并扣除已发生的维修款(如有)。7、其他7.1如因乙方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乙方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2甲方及乙方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乙方认为是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乙方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乙方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7.3乙方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甲方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7.4本条款所指甲方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7.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乙方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甲方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7.6甲方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施工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甲方有权要求总包施工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7.7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未尽事宜,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份数及双方各自执有份数与主合同要求一致。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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