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行政强制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一、行政强制的含义•中国的行政强制是对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统称。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不履行行政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行政强制的含义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人具有可诉性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特定行政法上的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的相同状态是损益性行政行为•二、行政强制的特征行政强制的特征行政性强制性非处分性具体性物理性依附性•三、行政强制的分类行政强制的分类学理分类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和对行为的强制分类依据含义即时性强制和执行性强制分类标准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和人民法院依申请实施的行政强制分类标准含义法定分类行政强制措施含义内容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含义方式设定•(一)学理分类•1.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和对行为的强制•2.即时性强制性和执行性强制•3.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和人民法院已申请实施的行政强制•(二)行政强制的法定分类•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财务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四、行政强制的原则行政强制的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设定法定权限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实施法定权限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含义要求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1.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配置•2.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限制•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一)启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的条例•(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三节行政强制执行•一、概述行政强制执行概述含义须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义务为前提目的在于是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内容是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主体一般是人民法院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民事强制执行表9-1与行政处罚表9-2•。•(一)含义•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与相关概念区别•1.民事强制执行•(1)两者性质不同;•(2)执行主体不同;•(3)执行内容不同;•(4)执行对象不同;•(5)法律依据不同。•2.行政处罚•(1)目的不同;•(2)后果不同•(3)性质不同;•(4)实施主体不同•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与方法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方法种类间接强制执行代履行执行罚直接强制执行具体方法财产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抵缴征收滞纳金征收滞报金强制拆除人身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服兵役行为设定•三、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作出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催告形式要求载明事项执行决定的实施步骤注意事项中止执行含义情形终结执行含义情形执行和解含义情形第四节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一、概念:•是指行政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后,负有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概念含义特点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依据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限制执行前提•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凡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及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都享有强制执行权时,行政机关都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三、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非诉执行案件执行的条件依法可由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的行为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限制•四、受理:•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五、管辖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管辖含义具体规定原则申请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例外规定若为不动产,则为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六、执行程序•七、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前的财产保全•1.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3.有充分理由证明可能逃避执行;•4.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申请与受理材料要求强制执行申请书据以作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意见和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其他材料审查通知履行强制执行执行结束•八、执行费用•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九、紧急状态下的立即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9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经人民法院院长的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5日内执行紧急情况下的立即执行原因为保障公共安全程序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