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1.1.1设备及主材的选型:1.1.1.1严格地按照业主对于设备、材料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选定设备、主材及其它材料。1.1.1.2设备材料订货前,严格按照程序向业主、监理提供技术资料及供货依据,包括设备的定型测试,出厂验收试验的检测报告。1.1.2施工技术准备:本工程深化设计图纸在经审核合格后,及时组织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工长、质检员熟悉图纸,会同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当面解决落实图纸或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整理。图纸会审后以图纸会审纪要的形式确定,如当时无法确定的以变更洽商形式解决。在熟悉图纸的过程中,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准备相关的图集、规范、标准、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技术文件。1.1.3施工准备:1.1.3.1设计图纸基本齐全,相关技术文件齐全。1.1.3.2施工图纸已经与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进行会审。1.1.3.3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1.1.3.4施工人员熟悉有关规范及要求。1.1.3.5施工机具齐全,已有相应的材料、设备存放场地及仓库等临时设施。1.1.4施工工艺流程:材料、设备检验→管线敷设→管内穿电线、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1.1.4.1材料、设备进场检验:1.1.4.2工程使用材料根据国家标准以及投标书中列出的生产厂家对采购的产品质量进行验证,并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材料采购时应同时签订定货合同,明确质量目标和生产日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1.1.4.3施工负责人、工长、技术人员依据施工图纸认真制订详尽的材料、设备计划,拟订材料、设备进场时间,由项目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材料主管审批。1.1.4.4材料采购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采购文件进行采购,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1.1.4.5材料进场检验:察看外观质量,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和点验产品数量,测量产品几何尺寸,认真填写采购产品记录,如验证时发现与合同不符或不合格产品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评审或立即清除退货。1.1.4.6检验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的材质检验报告单,如发现上述资料内容与产品不相符或资料过期时不应接收此批产品。1.1.4.7线缆进场后由技术人员与质检员按照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共同检验导线的规格、型号、数量、利用游标卡尺测量导线线芯直径及绝缘层厚度,用绝缘遥表测量导线绝缘电阻测试等,按照工程资料管理要求认真填写物资进场报验资料及各种导线样品报监理单位工程师检验,或要求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共同检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1.1.4.8现场材料员根据规定进行对所有材料进行标识、保管和维护,凡进入现场的物资均应进行标识,标识牌上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材料、产地等。1.1.5安装技术要求:1.1.5.1认真熟悉图纸,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具体措施选用材料,测量尺寸,绘制草图,预制加工。1.1.5.2核对有关专业图纸,排布各种管道位置、标高是否存在交叉或排列不当,及时与设计人员研究解决,办理恰当手续。1.1.5.3检查预留、预埋管路位置、标高、坐标是否准确。1.1.5.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1.1.5.5要安排合理的施工顺序,避免工种交叉作业干扰,影响施工。1.1.5.6在进入安装阶段时,项目部应制定详尽的施工安排,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使其符合消防供应及安装工程的要求。1.1.6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1.1.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1.1.6.2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入口方向。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1.1.6.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墙上距楼(地)面高度宜为1.3-1.5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0mm的余量,端部应有明显编号及标志。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钮,从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另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1.1.6.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火灾报警控制器落地安装时,其底部宜高出地坪10-20mm。控制器靠近其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柜下面应有进出线地沟,如果需要从后面检修时柜后面板距离墙面应不小于1m。控制器的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前距离不应小于3m。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控制器应接地牢固并有明显标志。1.1.7报警系统的单体调试1.1.7.1报警系统的单体调试应在消防设施基本安装好后进行单体调试前应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安装位置、牢固度)每一个报警点和联动点都应编码并在图纸上标注编码号,进行逐点调试,对于调试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调试状况要记录,达到每个探测点和联动点输入及输出讯号准确无误。单体调试全部通过后,准备联动调试。1.1.7.2报警控制系统调试应进行下列功能检查:火灾报警自检功能:切断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进行自检,自检期间如有非自检回路的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能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消音、复位功能:能直接或间接接受火灾报警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但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报警功能:各部件间及打印机连接线断线、短路、接地、控制器故障、主电源欠压等均应能在100s内发生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火灾优先功能: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内或由其控制进行的查询、中断、判断及数据处理等操作时,对于接受火灾报警信号的延时应不超过10s。报警记忆功能:接受火灾报警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保持,光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前应不能手动消除,并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计时装置,分别显示出月、日、时、分等信息。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并应有工作状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