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庇古《福利经济学》思想探析一、引言经济学到庇古这里,才系统地探索了经济活动对全社会及其各集团、各阶级的总的福利的影响,建立起较完整的福利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一开始就写道:“经济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帮助社会改良。”“经济学家努力进行复杂分析,不仅仅是精神的训练;而且是改善人类生活的工具。环绕着我们的贫困和肮脏,富有家庭有害的奢侈,以及笼罩着许多贫苦家庭的可怕的不定感—这些都是明显的不容忽视的罪恶。应用经济学的知识,它们是可能加以控制的。”由此可见,庇古的经济学说以解决社会贫困问题,增加人类经济福利为出发点和目的。《福利经济学》是要“研究在现代社会实际生活中影响经济福利的重要因素。”本书包括两个主要部分:第一、根据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提出一套有关福利,特别是经济福利的概念。第二,从国民收入童的增加和国民收入分配出发,推导出增加社会福利的一些重要因素。二、《福利经济学》思想精华(一)、研究对象的转变1、从财富增长到福利增加庇古将经济学研究的中心由财富的增长转向福利的增加,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伦理进步。英国经济学家李特尔是战后西方世界较有影响的福利经济学家之一,他在其著作《福利经济学述评》一书中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在庇古以前`福利'二字是很少使用的。经济学家多半使用`满足'这个字……2正像我们己经提出的,`福利'这个术语(包括像`社会利益'、`社会益处'这样一些词在内),同`快乐'这个术语比较起来,它的伦理意义要大得多,它的叙述意义要小得多。……我们宁意说,福利经济学是从庇古开始的。在他以前,我们有`快乐'经济学,在`快乐'经济学以前,我们有`财富'经济学。斯密毕竟写的是国民财富而不是国民福利。我不认为这个区别是微不足道的。`这会增进社会福利',`这会增进社会快乐'和`这会增进国民财富'三个词语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具体说来,就是在庇古以前的古典经济学家中,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指出,经济学研究对象是国民财富而不是国民福利,因而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被之为“财富”经济学。在“边际革命”的先驱者杰文斯那里,经济学为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而“福利”这个术语同“快乐”这个术语比较起来,其伦理意义要大得多。这就说明庇古认为福利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国民福利及其怎样增进国民福利。庇古又认为,含义如此广泛的福利是难以研究的,也是难以计算的,因此他把研究的主题局限于能够计量的那种福利,即与经济生活有关的福利,也就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同货币量计有关的那部分社会福利。以货币计量的那部分社会福利,被称为经济福利。“因此,我们研究的范围是能直接或间接与货币建立联系的社会福利。这部分福利可称为经济福利。然而,就严格的意义而言,经济福利并不可能与其他福利相分离,因为`能'与货币建立联系的部分是什么,完全要看对”能”字意义理解而定的,有”很容易的能”,有”相当困难的能”还有”非常困难的能”。……所以经济福利与非经济福利之间并无精确的界限存在,只是可以用货币尺度来建立一种概略的区别。而依此所定的福利大致可以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主题。在庇古的著作中我们可发现,庇古认为的福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广义的“福利”:是指人们所获得的全部福利,不仅指人们从物质产品消费中得到的满足,甚至包括所处的社会环境状况,庇古称之为“社会福利”或“国民福利”;另一种是狭义的“福利”:指全部福利中可以用货币计量的那部分福利,庇古称之为“经济福利”。庇古用国民收入来表示全社会的经济福利,从而把对全社会经济福利的研究转变成对国3民收入的变动与分配情况的研究。对于经济福利和社会总福利的关系,庇古认为,经济福利仅仅只是总福利的一部分,且经济福利与总福利的变化并非是同步的,因此它并不能充当总福利的指数。但是,这并不说明研究经济福利不能对社会福利提供信息。2、庇古关于福利的概念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庇古对福利概念提出了两个命题“第一,福利的要素是一些意识形态,或者说是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第二,福利可以置于较大或较小的范畴之下”。按照第一个命题,庇古认为:一个人的福利寓于他自己的满足之中;这种满足可以由于对财物的占有而产生,也可以由于其它原因(如知识、情感、欲望等而产生;则全部福利则应该包括所有这些满足。但许多不同的部分组成,其中任何一部分的变化决不能测量全体变化,然而部分变化却可能影响全体的变化。”因此,当确定某一因素对经济福利的影响较另一个因素更为显著时,这一因素对总福利的影响也可能更为突出。一般说来,任何国家的经济因素并不是直接影响其经济福利的,而是通过经济学家所称的国民所得或国民收入来影响的。“影响任何国家经济福利的经济原因,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经济福利的客观对应物,即经济学家们所谓的国民收入的形成和使用。正是由于经济福利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与货币尺度联系起来的那部分总福利,因此国民收入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那部分社会客观收入,其中包括国外收入。所以经济福利和国民所得这两个概念是那样对等,对其中之一的内容的任何表述,就意味着对另一个内容的相应表述。”由于福利是用效用或满足的程度来表示的,因此庇古认为可以用单位商品的价格和价格变动来计算效用的大小和变动,并且用效用的大小和变动来表示个人福利的增减。由于国民收入总量愈大意味着国民福利就愈大,这样庇古很自然地把国民收入变成了主观满足的“客观对应物”。.换言之,国民福利最直接的是要研究国民收入的问题,及怎样有效地增加国民收入及其国民收入怎样分配。对于怎样有效地增加国民收入,庇古认为重要的是生产资源的配置,强调应当通过资源在生产中的配置使得国民收入量达到最大。4对于如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庇古认为任何能够增加穷人的实际收入而又减少国民收入总量的措施或政策都将增加经济福利,因此,庇古认为福利经济学应当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的问题。庇古的上述思想,反映出他不仅像以往的古典经济学家那样关心机会均等和参与竞争的起点公平,而且还十分关注国民收入分配的结果公平。这是庇古福利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二)、价值目标——公平效率国民收入总量的有效增长与收入的合理分配是福利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为了实现福利最大化的目标,解决社会贫困的问题,庇古提出了两个基本命题: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也就越大。从现在的角度看,前者可看作是效率问题,后者可看作是公平问题。经济福利理论在福利与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上,庇古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经济福利的是:“第一,国民收入的大小,第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情况。”庇古认为,在研究国民所得分配的变化与经济福利的变化之间的关系时,应当注意的是在任何时期由任何人所享受的经济福利是依靠其消费所得而不是依靠其所赚取之所得;一个人愈富有,他可能用来消费的部分占其总所得的比重愈小。例如一个富人的总所得是一个穷人所得的20倍,其消费所得可能仅是穷人的5倍。所以,当把较富的人的任何所得向较穷的人的身上转移时,因为这是以牺牲富人较不迫切的需要以满足穷人的较迫切的需要,它必定能够增加总满足的数量。庇古认为:“由虚荣所产生的需求,和由少量能力的支出与大量官幼的支出同样获得相同的满足。仅仅是由于大量财富的存在,才使得此种满足大量能力的支出而非少量能力的支出成为必要。实际上,个人常希望表现得比他人双倍富有,也就是说,保有的财富和物品(珠宝、衣服、花园、奢侈品、房屋等)比其他人所保有的双倍的价值。如果前者有10件而后者仅有5件,与前者有100件而后者有50件,是一样能获得满足的。”所以,由富人所得所产生的满足中,大部分来自于相对数量而非绝对数量。假如所有富人所得均减少,他们的满足并5不会减少。因此,如果收入分配由富人转移给了穷人,富人所遭受的经济福利的损失,远较穷人经济福利的增加要小。庇古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国民所得的全部并未减少,则在相当的范围内,以富有阶层所享有的等数量的减少为代价,任何贫困阶层所享有的真实所得的增加,实际上必定产生一项经济福利的增加。庇古在为《美国经济评论》所写的一篇文章中表达了他对福利经济学最后的见解,他写道:“在福利经济学中有两个命题,粗浅地说,即第一,对于一个人的实际所得的增加,会使满足增大;第二,转移富人的货币收入于穷人会使满足增大。”在这两种情况之中,如果一种情况朝着有利的方向变化,而另一种情况没有发生不利的改变,那就能够认为经济福利增加了。庇古说:“以下情况在的任何一种情况,即或者使国民收入增加,而不减少穷人在其中占有的绝对份额,或者使穷人占有的绝对份额增加,而不减少国民收入,都一定会增加经济福利。如果使得其中之一的数量增加,却使另一数量减少,那么对于经济福利的影响就不明确了。”庇古的这些论述表明,在他看来,要判断任何一个因素对经济福利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首先研究这个因素对国民收入所造成的利益或损害,以及它对穷人实际收入所产生的利益或损庇古福利经济伦理思想探析害。这样,庇古很自然从对经济福利的分析转入对国民收入与分配问题的分析。庇古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得出:一个人收入愈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愈小;收入愈少,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愈大。并由此推出:如果政府一方面采取征收累进所得税、遗产税之类的措施,另一方面采取一些社会福利设施,将货币收入从富人那里“转移”给一些穷人,那么就可以增加货币的边际效用,从而使国民福利量增加。庇古举例说:“假如有一个富人和十个穷人,从富人拿出一英镑,并把它给予第一个穷人,总满足量就增加了。但是富人还是比第二个穷人富,所以再转移一镑给第二个穷人,就又增加了总满足量。如此转移,直到原来的富人不比其他任何人富裕为止。”他还说道:“如果人们的心理状态不因收入的多少而有所不同,那么实际收入的效用递减规律就是有效的。”庇古这里所强调的“转移”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公平分配的基本途径。6庇古认为,为实现分配结果的公平,必须将国民收入从富人手中向穷人那里转移。他认为:“这种转移是最重要的,而且它就代表着分配向有利于穷人一方的改善。”〔`.1]78庇古认为从富人那里向穷人转移收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愿转移,他指出:“单纯的公共理想常引导富人在他们生前将他们的财富自愿地捐献给为穷人谋利的事业。”〔`.l]“5一这种自愿转移是由富人举办娱乐、教育、保健等福利事业,或举办一些为资产阶级自身利益服务的科学和文化机构。庇古对这种转移方式大大赞扬,他认为这种转移会增加经济福利,会使国民收益增加,因为这种自愿转移表示人们为了让穷人的必需得到满足,他们愿意牺牲的等待与努力增加了,他们为获得更多的资源以致力于这一事业的欲望增强了。但是庇古也感到,仅仅依靠富人自愿转移收入给穷人是远远达不到社会所需要的总量的,因此还需要政府对收入强制性的转移,也即从富人那里向穷人转移收入的另一种形式:强制转移。所谓的强制转移是租税,主要包括征收累进的所得税和遗产税。(三)、关于国家干预庇古上述强调的当社会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国民收入达到最大量,是在一个前提条件下实现的,即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庇古指出,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生产资源可以完全自由转移,也可以完全支配;对于投资者来说,信息灵通,能够完全掌握市场情况。投资者为了谋求自身利益,可以使得各方面所投入的资源的边际社会纯产值趋于相等,并且每一方面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在这样的状态下,资源配置才能达到最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某些耐久性生产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一致会引起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的背离。庇古指出要消除这种背离,就需要国家干预。庇古指出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它是消除市场负效应的重要手段。在凯恩斯之前,庇古是新古典经济学家中政府干预认最为积极的鼓吹者。庇古首先强调了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反驳了反对国家干预的观点。庇古认为,对国家干预的问题的提出是由于战争的特殊情况而获得的。“很自然7的,最初可由战时的经验,获取对这一问题的启示。”庇古和其他人一样肯定在战争时期国家干预是有其必要性的。但有些人认为在非战争时期也即平时国家干预是不需要的,只会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但庇古认为:“证明政府适合于(或不适于)管制或经营产业以致力于这一种类的计划,并不证明它适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