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卫生科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量)标准因中心人事调整,现正式成立公共卫生科并确定人员,明确公共卫生人员岗位,制定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制定此考核标准。1、慢性病随访按照每人每月管理慢性病患者人次数计算,必须达到规范管理的考核标准要求,规范化管理达到60%,按照每人次1.5元计算,规范管理超过60%,按照每人次3元计算。2、建立档案孕产妇建档每户按照3元计算(含新生儿),0--6岁儿童建档按照每人1元计算,儿童体检按照1.5元/人次计算,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档按照每人1元计算3、计划免疫参照原考核标准执行,不做调整。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