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丽丽同志,女,现年34岁,1998年10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在文化站、党政办公室工作,2001年因工作调整担任派出所户籍警工作,2007年从事党建工作,2011年担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至今。自从事党建工作以来,凭着对工作的热爱、执着与忠诚,从点点滴滴小事做起,模范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忠诚为党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乡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他本人连续2年被县、乡评为优秀先进个人。他平时严于律己、竭诚奉献、辛勤工作,是一位优秀青年工作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身为一名乡镇党员干部,本人注重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他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政治敏锐性较强,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能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平时关心团结同志,为人正派,坚持原则,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二、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该同志自从事党建作以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在工作上,基层党建工作事繁任务重,但他工作积极主动,遇到突击性工作任务时经常没有节假日,有时还夜间加班,他都无怨无悔。党建各项工作都能出色地完成。努力配合乡党委组织委员抓好农村党员作用的发挥,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党员承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作用,使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得到有效开展,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很好地体现,群众反映很好。三、注重个人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虽然他在党建工作岗位上已干了多年,但是他深知:作为一名先进工作者,要想做好本职工作,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特别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给党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十分重视知识的更新,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他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坚持自学,取得了党校法律本科学历。在平时的工作中,能自觉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善于敏锐洞察新的形势,把握时代的脉搏,自觉锤炼,以不断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四、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积极配合乡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党员发展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几年来,我乡的党员发展工作很有成效。我乡党员发展的结构比例都达到了县要求。每当代表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谈话时,他总是认真细致地加强他们的思想教育,充当宣传党的知识的传播人,教育发展对象既要当好一名合格的公民,更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该同志对待本职工作满腔热情,他具有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的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踏实认真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深受党员和群众的好评,是一位经得起考验的优秀青年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