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后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我所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节约经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原有的后勤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特拟定本制度。二、分则本制度包含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三、考勤制度1、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如遇上下班时间调整,以办公室通知的时间为准。2、实行上下班签字。时间以办公室时钟为准,不得代替他人签字,上午上班8∶30以前到办公室签到,下班12∶00到办公室签到,下午上班14∶00以前到办公室签到、下班17∶30到办公室签到。3、上午8∶30至8∶40迟到,8∶40以后旷工。下午14∶00至14∶10迟到,14∶10以后旷工。未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离开岗位的早退。4、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病、事假必须出具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不能写书面假条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回单位后必须及时补上假条,交办公室备案。5、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100元。6、集体活动以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干部职工(含突击、会议等)必须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和缺席,否则按相关标准处罚。7、处罚标准:迟到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早退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旷工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代替他人签字一次扣当月工资100元,未来签字者视同旷工。事假一天扣当月工资40元,病假(重病住院除外)一天扣当月工资30元。8、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2法》予以辞退。9、节假日加班: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费100元/天,一般假日加班费50元/天。10、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车辆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工作和正常开展,严格控制车辆经费开出,降低费用,增强司机责任感,确保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车辆管理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用车范围:确保所领导公务用车,干部职工下乡及工作用车;干部职工、退休人员特殊情况用。3、车辆使用⑴由驾驶员或用车职工填写用车《车辆使用报告单》,报办公室签发,驾驶员凭签发的《报告单》提供用车服务,派出车辆必须按派车的用途、路线和时间用车,改变用途、路线和延长用车时间必须经所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⑵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特殊用车:①干部职工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可享受一次公派车。在省内送至学校所在地,省外送至贵阳市或其他地点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单位只负责省内的油料费,其余费用自理;②其他特殊情况用车视情况酌情处理。4、出差、油料管理⑴出差管理。所有出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出差人员经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报出差费时,出差人员填写出差单经办公室审核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报销。⑵油料管理。由单位统一办理油卡,办公室统一加油。5、车辆维修⑴单位的车辆维修到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需维修时要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送厂维修。未经批准,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送厂修车。3⑵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维修的,必须经所领导同意,返回后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经验审后才予报销。⑶车辆在厂修理时,驾驶员必须到厂督促检查,检查所换零配件,维修项目是否属实,检查零配件的质量,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实零配件价格、工时费、材料综合管理费是否合理。⑷车辆维修完毕后,驾驶人员必须督促修理厂试车检验,确认所修项目合格、无误、驾驶员方可在维修作业单、材料单上签字接车。⑸坚持出车前和收车后驾驶人员自己认真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和擦洗车制度,保持车辆整洁和良好的技术状态,车辆在定点洗车场统一清洗,统一结算。6、驾驶员守则⑴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条》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严禁开疲劳车、英雄车和酒后开车。⑵驾驶人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和保持车辆内外的整洁。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和随车人员驾驶。⑶驾驶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准时出车,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我行我素。未经所领导和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对不服从安排的驾驶员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和一定的经济处罚。⑷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所的有关规定,加强劳动纪律,没有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内待命或学习业务,否则按旷工处理。⑸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未经所领导和办公室允许,不得私自动用。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停车地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⑹严禁公车私借。五、接待制度1、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节约的原则,切实抓好办公室后勤接待工作。接待工作正常情况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班子成员安排接待。职工因接洽工4作需要安排接待的,需请示主管领导并签署属方可报销。2、接待范围: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联系、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单位联系研讨工作,乡镇来人办理有关工作需接待的人员。3、接待标准:县级领导,每人15~20元(含陪餐人员),酒50元以下;地区级领导,每人20~30元,酒100元以下;省级以上领导,每人30~40元,烟酒由主持接待的领导具体安排;县直工作部门、乡镇来人需安排接待的客人(含下乡工作误餐),每人10~15元,酒50元以下;其他特殊接待根据所领导意见灵活安排。4、陪餐规定,实行对口接待、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客人数,陪同和服务人员由主持接待领导或办公室指定。5、接待使用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6、所有接待报销单据,由办公室、财务审核后交所领导审批签字,按程序给予报销。7、严禁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巧立名目,以接待为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违者自付费用。六、财产管理制度1、办公室财产包括办公楼房、办公设施、办公用品、活动场地及施放、绿化等公共财产。2、对办公室财产实行统一造册登记管理,各股室认真按造册登记的财产名称、数量具体进行使用和管理,实行人员调入调出财产移交管理制度,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如有财产缺失的,由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其相关手续。3、办公室财产原则上私人一律不得借出,特殊情况由所长或分管副所长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用。所有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购按需发放。4、损毁财产一律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5、调整办公室,由办公室先提供方案,然后报相关领导批准执行。七、环境卫生制度1、办公室环境卫生包括楼道、办公室卫生、院坝,各自对应及时完善,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美观大方。52、办公室卫生标准: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门窗、玻璃、电扇、电灯、回风炉干净整洁,无尘土和污垢;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桌、椅、沙发、茶几、办公电话、清洁工具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3、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搞好卫生工作。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是否关闭。4、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果片纸屑,不随地吐痰等。不在墙壁、门窗上乱刻乱画和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八、安全保卫制度1、加强“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安意识,坚持安全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安全警钟常敲,漏洞及时整改,把各种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2、下班或不用时请及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门窗。妥善保管办公设施和文件、资料等,严防损毁、丢失、被盗等现象发生。3、冬季使用煤炉取暖时,要保持室内空气对流,防止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4、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贪污盗窃,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分子,杜绝出现内部人员发生的案件。5、加强与县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实行单位贵重财产到派出所登记备案以便于跟踪管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协作。九、附则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干部职必须全力配合执行,同时废止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2、本制度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