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信息报送方式与途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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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信息报送方式和途径规范新中国卫生应急的发展新中国成立至SARS发生确立卫生工作方针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1952年)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和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1997年)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培养专业人才卫生防疫站初步建立了卫生法制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SARS发生以后卫生应急法规和预案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协调机构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协调机制初步形成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规范信息发布与通报制度……相关概念卫生应急是指为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危害,所采取的一切活动的总称。卫生应急管理是指卫生应急工作的计划、实施与评价活动的总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年)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突发事件预警分级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一般(Ⅳ级)蓝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危害性政府信誉公众信任经济危害健康危害社会稳定卫生应急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响应、保障健康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卫生应急工作的主要环节风险评估预案编制监测预警响应现场组织指挥风险沟通物资储备人员培训与演练事件评估“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31个省份制定了本地区的总体预案。三制是指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法制”,广义即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37件、部门规章55件,有关文件111件。“体制”,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应急体制是指国家依法将应急管理组织系统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责权利划分及其运作制度化的总称。“机制”,泛指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方式。应急机制是指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的具体运行流程、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制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由基本法、专业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组成卫生应急专业技术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援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救援中心中毒医学救援中心核和放射事件医学救援中心采供血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卫生应急队伍主要任务卫生应急队伍以现场应急处置为主要任务,核实确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与样品采集、人群健康评价、控制措施制定、医疗救援、监督执法等。国家卫生应急队紧急医学救援队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突发中毒事件处置队核和辐射损伤处置队卫生应急支持系统指挥决策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紧急医学救援系统;卫生监督系统;风险沟通系统;专家咨询系统。紧急医学救援现场专业医疗救援的任务迅速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对生命受到威胁的危重伤病员进行紧急处置,保持气道通畅、供氧、维持其血液循环,满足基本生命需要。迅速安全地将所有伤病员疏散、转运到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救治的基本原则“先救命,后治伤”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一、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二、机构组成及职责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应急技术工作组三、监测、报告与风险评估(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主要内容(一)传染病(25种)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ju)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以上死亡。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例。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二)食物中毒: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携气式(SCBA)(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携气式(SCBA)(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目的《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X市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XX市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方式和途径规范》三、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一)初步电话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类、食物中毒类、环境因素类、职业中毒类、不明原因疾病和大型交通事故类、爆炸类、火灾、水灾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立即向辖区疾控、监督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亡基本情况。(二)现场短信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类、食物中毒类、环境因素类、职业中毒类、不明原因疾病和大型交通事故类、爆炸类、火灾、水灾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在2小时之内以短信形式,报告人员伤亡数、事件性质、救治情况和技术需求等。(三)邮件调查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在5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需加密的要加密)报告相关部门。(四)书面调查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在5小时之内书面报告送(或传真)相关部门。同时,每天要将治疗进展情况进行上报。四、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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