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小餐饮承诺制经营许可证核发自查表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1.前提条件经营场所面积在100㎡以下(含100㎡);经营项目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1本项为否决项,符合的方可自查。2.选址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2***3.明厨亮灶通过建设透明玻璃橱窗式厨房、敞开式或隔断式厨房、视频监控式厨房、参观通道式厨房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3***4.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半成品制作、成品加工、餐具与工用具(含容器)清洗消毒、原料存放、售卖等功能区。食品加工处理各功能区均在室内。4***同时经营糕点类食品和自制饮品的,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5**各功能区分区较为明确,基本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糕点成品存放场所(或区域)应与其他场所相对分开。6**5.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与给排水地面平整、光滑、无裂缝。粗加工、餐具与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给排水系统。7***墙壁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粗加工、半成品制作、餐具与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8**天花板不渗水,无脱落、破损。9*6.专用操作场所地面无明沟,地漏带水封。10*场所内设专用冷藏设施。11**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12**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7.清洗、清洁、保洁设施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一个以上的原料清洗水池(容器)。使用容器代替水池的,应设固定的有给排水设施的操作台。13***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具与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其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使用容器代替水池的,应设固定的有给排水设施的操作台。14***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容器),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15*食品原料清洗、餐用具清洗消毒以及清洁工用具清洗水池(容器)分开专用,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16**除清洁工用具专用水池(容器)外,其它水池容量不得小于0.08立方米。17**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具、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易于清洁。18**8.设备、工具和容器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19**9.食品贮存场所与设施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除外)存放场所(区域)明显分开。20**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21***食品贮存场所以及其它食品处理场所有足够数量的食品存放架(柜),确保食品分类、上架(进柜)存放。22**有专用的食品添加剂存放设施。23*10.通风排烟与采光照明设施热加工场所配置机械排风装置。24**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25*11.卫生防护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26*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设施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有空气幕或纱帘、纱窗等防尘、防蚊虫设施。与外界相通的排水沟出口、排气口安有网眼孔径小于1c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食品贮存场所装有防鼠(如设不低于60cm的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可以自动闭合的密闭非木质门,不需安装防鼠板。27**12.食品用水食品清洗、加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自备水源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28***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括自制饮品)的水经过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29***13.其它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30***经本人认真逐项自查项,不符合项,其中关键项不符合项,重点项不符合项,一般项不符合项,结果□符合□不符合许可要求。自查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共30项,其中否决项1项,关键项10项,重点项13项,一般项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3.结果判定为不适用(合理缺项)的不计入结果判定;4.结果判定:关键项不符合数为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6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2项的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