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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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1-×××职业技术学校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为了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成长和进步,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培养目标着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培养青年教师“一年合格、三年骨干、五年成才”为目标,选派一批品德高尚、精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对于青年教师的成长给予具体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德风范,帮助他们提高专业素养和教学、科研能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的“双师型”青年教师队伍。2.培养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公招的新教师;(2)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不足五年的在编教师。3.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的教风,治学严谨的教师。(2)业务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突出、承担、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具备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3)职称要求: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高级工或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4)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所授课程应相同或相近。4.培养内容(1)培养时间青年教师的培养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由指导教师或青年教师可申请延长一年。(2)指导教师职责指导老师应尽职尽责,带领青年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活动,鼓励他们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和技能竞赛,促进他们尽快成长。①指导教师根据青年教师的特点与实际,在接到培养任务1个月内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2-②指导教师要通过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动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专业学术素质的提高。③指导教师协助青年教师制定、修改教学进度表和授课教案,通过听课,说课等途径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掌握教学方法、教学规律,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④为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上4课时以上的示范课,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对指导对象的课,并作必要的指导,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技能。⑤根据需要,指导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⑥指导青年教师上一次部内或全校性的公开课和说课。⑦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或发表一篇以上的教学论文。⑧指导青年教师到与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企业考察或参观。⑨记录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过程,学期末对培养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将总结交所在教学部审核后交教务处。指导期满后,应对指导情况进行总结,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写出具体的书面考核材料,报所在教学部审核,交教务处考核,以确定是否达到培养目标。(3)对青年教师的要求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勇挑工作重担。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谦虚谨慎,团结合作,顾全大局。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学术水平。②尊重指导教师,积极主动地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要虚心求教,切忌盲目自大,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常规工作。③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每学期写出书面总结,交指导教师。指导期满,认真总结,接受考核。④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以下任务:每学期听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不少于6学时,并认真作好听课记录;一次部内或全校性的公开课;一次部内或全校性的说课;一次部内或全校性的主题班会(根据需要);撰写或发表一篇以上的教学论文;到与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企业考察或学习;班主任工作考核达到称职以上。⑤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应积极参与各类技能竞赛,指导学生参与各类技能竞赛,参编教材等各项教研活动,在研究学习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5.考核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筹负责,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校层面的统一考核,所在教学部具体落实各项考核工作。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3-(1)指导教师考核①所在教学部落实本部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主要考查指导教师职责的履行情况,指导方案、分阶段指导计划的执行情况。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②各教学部应定期检查指导教师工作记录。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称职:a.不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指导青年教师;b.指导教师本人出现严重教学事故;c.由于指导过程过于松懈、管理不严,造成青年教师指导期满考核不合格。(2)青年教师考核①所在教学部落实青年教师的考核工作,定期考查指导方案、分阶段指导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②指导期间定期抽查青年教师教学各环节的工作情况。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a.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本人出现严重教学事故;b.不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管理;c.没有完成培养内容中的计划事项。(3)学校考核①学校成立评价检查小组,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学生处对青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教学管理部门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②指导期满,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教学部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被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须继续培训一年。对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学校可不予以转正。对于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的青年教师,调离教师岗位。③每学年组织参加培养的青年教师举行一次全校性的公开课和青年教师教师说课比赛,检验培养效果,分享培养经验。④具体考核项目包括:a.听课评课记录;b.教案检查;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4-c.每月指导的原始记录;d.指导教师评语;e.教育教学论文;f.说课稿、教学设计及课件;g.公开课录像;h.班主任工作评价。以上项目的佐证材料在考核期满后交教务处归档,并作为工作量化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6.其他各教学部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具体实施,指导方案、计划、指导记录、部门考核结果等由教学部暂存档备查,在每学期和培养期满后统一将资料转交给教务处存档备案。7.附则本《管理办法》如与此前有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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