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南工教〔2017〕34号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现予以印发,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华南理工大学文件-2-附件: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7月12日-3-华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二、组织与领导1.学校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纪监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和计划,审核学校推免工作方案,监督推免生遴选全过程,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审定推免名单。2.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本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4-担任组长,学院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班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动员、审核、材料报送等事宜。三、基本推荐条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为国家作贡献的责任感。3.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以及艺术类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5.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研究生学业,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6.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处分。四、优先推荐条件必备条件: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5-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选择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竞赛名单详见附件)获得特等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其中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的主力队员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的有关规定》(华南工学〔2009〕5号)执行。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4.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5.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文艺竞赛获第一、二名,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第一名的队员。6.在其他重大学术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在学院公示。-6-优先推荐的学生需由学院组织专家面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推免资格,不占学院推免名额。五、其他推荐类型1.“2+3”学生辅导员,即获得推免资格后保留入学资格两年,先从事两年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后入读研究生,要求如下:(1)名额确定各学院根据开展学生工作的实际需求,拟定本科生“2+3”辅导员和研究生“2+3”辅导员的选拔计划,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再由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后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核,于暑假前报学校审批后确定当年名额,推免名额由学校单列。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做好选拔通知发布、学生报名以及面试选拔等工作。(2)申请条件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别突出的,符合学校公开选拔“2+3”学生辅导员的其他条件。2.西部计划和支教团,即获得推免资格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先赴西部地区服务一年后入读研究生,要求如下:(1)名额确定-7-校团委根据当年团中央的相关通知要求,与教务处协商后确定推荐名额,推免名额由学校单列。校团委组织通知发布、学生报名、面试选拔以及体检等工作。(2)申请条件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3.创新班、卓越班以及联合班等教改班学生的推免条件,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以上推荐类型除特定推荐程序外,仍需依照本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推荐流程执行。六、推荐名额及推荐流程学院推荐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科发展、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规范、上学年推免工作情况等因素,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免工作一般在每年的9月至10月进行,基本流程如下:1.学生提交推免申请,并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相关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学院将公示通过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教务处。-8-4.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推荐名单。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面试、体检等工作。七、其他事项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且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2.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若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等导致不能应届毕业者,取消推免资格。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当年必须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除外)。4.推免工作中遇到本办法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决定。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华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华南工教〔2014〕84号)同时废止。学校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9-附件: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华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用)序号竞赛名称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3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4中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5国际遗传工程机器大赛6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赛)7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8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9全国大学生方程式大赛10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11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12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13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14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创新竞赛15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16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17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18全国大学生控制仿真挑战赛19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20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10-21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22全国大学生电视机器人大赛23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24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25Jessup国际模拟法庭竞赛26全国高校学生DV作品大赛27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28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说明:科技竞赛获奖级别中,限特等奖或金奖或一等奖。华南理工大学办公室主动公开2017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