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模拟子公司运行情况的巡视报告2015年8月为了强化模拟子公司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大股东的监督作用,促进模拟子公司规范运营,维护广大股东员工利益,根据公司安排,由建设公司财务审计部、经营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联合组成巡视小组,于2015年7月16日至7月31日,对一建公司所属的十一个分公司从两级公司制度执行、财务经营状况、风险管控、分公司内控制等的基础资料方面进行检查。本次巡视的目的主要是检查各分公司是否按照模拟子公司模式进行运行及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改正。检查依据主要有:八冶政发[2015]57号《八冶建设集团集团模拟子公司规范管理流程(试行)》;八冶政发[2015]58号《八冶建设集团集团委派模拟子公司股东巡视工作制度(试行)》;一司政发[2015]15号《八冶一公司项目运营(模拟子公司)实施规划方案(试行)》;一司政发[2015]52号《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模拟子公司规范管理流程(试行)》;一司政发[2015]53号《一建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各模拟子公司章程。本次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两级公司制度执行情况:1、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内容学习与理解不够,比如对股东会的责权利、组成形式、召开会议程序等。会议召开流于形式。这种现象各分公司普遍存在。分公司章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共九项)。2、不按管理流程制度执行,主要体现在物资采购、工程分包、分包结算、资金支付等方面。主要表现形式有先使用后招标(或补资料),招标资料不完整,不按程序审批,分包结算单签字(特别是项目负责人或分包方负责人签字)不完整就挂账,资金支付没有股东签字。各单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一分公司金昌十八区工程分包不按管理流程执行(未招标)。(金昌)部分钢材采购资料收集不全少备案表、缺合同评审表,砂石、砖采购价高于指导价。二分公司工程分包不按管理流程执行(体育学院),物资采购资料不全、不按流程审批备案,有私自采购(人才小区文化石)、私自租赁(周转料具及塔吊)现象。三分公司石化塔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租赁。路桥分公司:工程分包不按流程进行(未招标、委托书不规范、有个人分包现象)。五金杂品采购比价混乱不符合采购程序,材料验收发放台账登记不全。不按流程及时报审。安装分公司:联营项目部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未出资。不按流程进行工程分包(体育学院),物资发放台账登记信息不完整。3、不能及时缴纳股本金。钢结构分公司仅缴纳19.73%,五分公司缴纳42.46%,路桥分公司缴纳46.41%4、其它制度方面:不按司政发[2015]53号《一建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执行,有个人分包和给个人支付分包费用现象。存在先施工后谈合同现象。分包结算不及时,特别是业主指定分包的。二分公司、路桥分公司有给个人分包现象(体育学院),安装分公司不按流程分包。钢结构专业分包结算不规范。三分公司对上级单位的文件制度不能及时传达学习。二、财务经营状况1、分包结算签字程序、物资采购验收发放等方面存在签字不完整或补签情况,有可能造成纠纷风险;分包方出具的发票不规范。各分公司都存在。2、分公司与项目部未签订目标责任书,成本分析无法进行。两算对比不及时。除一分公司、七分公司、安装分公司外都未签订。一分公司永昌司法卫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七分公司金昌东区公租房,安装分公司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3、没有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支付不按规范流程执行等(管理流程第七章节)。各分公司都存在5、竣工未结算项目较多。目前各分公司关注在建工程多,竣工未结算项目关注少或未关注。三、风险管控:风险管控制度不完善(无风险管控制度、无风险分析,特别是资金风险),风险意识淡薄,大部分属于事后补救而不是事先预控。一分公司、四分公司、六分公司较好。四、其它内控制度:1、内控制度不完整,或有制度不执行;主要是分公司近期规划(三年规划),普遍为“网络版”,不能根据分公司的现状及近年发展方向进行规划。其它制度是在上级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细化或怎么执行,并不一定是编制。能够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的只有一分公司。三、六分公司各现场进行了业务交流,五分公司因工作交接,没看到资料。2、人员流失无管控。股东调转、辞职、离岗较为普遍,造成股权结构变化较大,而分公司未能及时按照章程规定形成书面意见。如路桥分公司流失人员占股东人数的20%以上,股权达到15%以上。三分公司、七分公司、西安分公司个别股东调转后经个人协商达成转化并签了转让协议,程序不符合章程规定,要求根据章程规定进行。3、员工业务素质降低,敬业精神淡薄,经营意识狭隘,互相推诿、内耗严重,全局意识差。体育学院项目、人才小区项目尤为凸显。其他问题,在巡视时以书面整改通知下发各单位,要求各单位对照通知尽快完善改正。五、分公司提出意见1、分公司层面风险分析及管控能力有限,有局限性。2、公司内部证件使用较混乱(主要是职业资格证)。3、薪酬制度及结构不合理,薪酬不能与岗位、业务量合理结合。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要求各分公司就章程、管理流程等制度进一步组织全体员工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2、公司上下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管理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按照制度、流程进行程序化管理,提高执行力。就内控制度要应用于具体施工管理中。公司各层面要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和企业文化教育,树立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全局意识。3、各分公司应以单位工程为单位选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班子,履行合同义务。因本次巡视仅限于关于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资料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就反映分公司整体运行情况还存在片面性。就整体看大家都在努力的按相关制度去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就其对制度的理解、执行程序还得更进一步学习。不重视资料的收集与保存,没有资料视为没做,望大家引以为戒。巡视组在检查过程中有做的不到之处请见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进一步,做的有据可查,有规可循。让我们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立足本职岗位,尽心尽力,为公司深化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努力奋斗。个性问题:一分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永昌司法卫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通过股东会设立了股份制项目部。兰石二期幼儿园分包合同至今未签订,十八区工程分包未招标。(金昌)部分钢材采购资料收集不全少备案表、缺合同评审表。砂石、砖采购价高于指导价。下设项目部对流程制度执行有抵触。二分公司:无分公司规划,其他内控制度完整,有股东会召开记录,但程序不合规、资料不完整。工程分包招标资料不完整,个人分包较多(体育学院),没有成本分析资料。物资采购资料不全、不按流程审批备案,有私自采购(人才小区文化石)、私自租赁(周转料具及塔吊)现象。三分公司:除风险管控外其它内控制度完整,文件、制度传阅不及时,组织学习不够。工程分包资料不完整。未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物资采购资料不全、不按流程审批备案,石化塔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租赁。四分公司:内控制度完整,风险管控制度完整,要求及时下发并执行。工程分包按程序执行,结算台帐完整,无成本对比分析。物资采购资料不全、不按流程审批备案五分公司:内控制度不完整,职能部门由分公司统一管理,暂时无施工任务,无相关资料。六分公司:制度健全,需改进的是将制度应用到具体施工管理,规范股东会召开流程。分包按流程进行,但分包结算单签字不完整。已签订目标责任书,但需对目标成本及时进行对比分析。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合同评审不及时。七分公司:无内控制度,能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集体决策,但会议资料整理较乱,已签订目标责任书(公租房项目),但无成本分析对比。路桥分公司:有内控制度,未签订目标责任书,无成本分析对比,工程分包未按管理流程进行(未招标、委托书不规范、有个人分包现象)。五金杂品采购比价混乱不符合采购程序,材料验收发放台账登记不全。报审不及时。钢结构分公司:有内控制度,无分公司规划,无风险管控。未签订目标责任书,专业分包结算不规范。安装分公司:内控制度仅限于安全质量方面,应完善其他业务部门制度。联营项目部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未出资。工程分包较乱(体育学院),成本对比分析不及时。物资采购合同评审不及时,物资发放台账登记信息不完整,无限额领料,无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