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控辍保学责任制度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我校全体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制止小学生辍学。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二、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动员返校。四、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五、严禁乱订资料,乱收费,如发现擅自订购资料或收费的教师,将勒令其给学生退款,并且后果自负。严禁随意停学生的课,学生因违纪来不及教育的。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六、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控辍保学工作实行班主任、科任包班制,一天没有到学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把名单上报教务处,班主任、学校教导处要及时查明原因。每一位教师要把控辍作为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责任,确立正确的教师观,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要求和适当权益。任何人不得将后进生逐出课堂,若因教师歧视后进生而造成学生辍学的,责成教师上门做工作,将学生请进课堂。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追究教师的有关责任。桦川县书香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