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顺利推行,“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该项工作的牵头人,负责监督及审核;副组长及小组成员应履行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组长职责:1.组织、监督、知道、考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工作的开展及各项措施的落实。2.传达学习和贯彻关于两个体系有关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3.组织编制符合要求、满足公司实际运行状况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4.全面展开工作,明确各单位进度和质量要求,适时指导和调度,并制定考核办法。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工作专题会,固化成果、健全档案,持续降低事故风险。副组长职责:1.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宣贯和培训。2.做好风险分级评价过程控制,编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排查体系》,组织排查风险点、作业步骤确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确定重大风险,完成“一企一册”。成员职责:1.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成员具体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区域内和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2.制定风险点分级管控措施,并在现场制作悬挂风险管控标识牌。3.建立常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风险点进行调查,遇有法规变动、重大人事调整、工艺变更、更改扩项目、原料、设备、产品变动等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点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