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道路》读后感吉登斯是英国著名的社会理论家和学会学家,与沃勒斯坦、哈贝马斯、布尔迪厄齐名,是当代欧洲社会思想界中少有的大师级学者。他的学术成就除了提出了“第三条道路”外,还对社会学研究方法进行重建,提出了著名的“结构化理论”。关于“第三条道路”,吉登斯的理论维度是以下六点:政府改组,公民社会的培养,经济重组,福利国家的改革,生态现代化和全球体系改革。而这次主要是想谈谈关于吉登斯的社会福利主张。吉登斯的福利主张是在分析和概括左右两派的社会福利思想的分歧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介于左右两派社会福利道路之间的中间道路主张,即所谓“第三条道路”。在社会的公正性原则方面,他认为穷人和富人应该是平等的,而这种平等的实现,需要通过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相互合作。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现象的存在,它是能够促进个人发展的动力性因素,也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底层人民的生活功能的自我提高。他们还认为,福利国家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主张把经济的增长放在首要的位置,用经济增长的方式来促进社会的公平。只有这样,社会的所有公民才都能够享受到社会福利的帮助,社会中所有公民才有可能在享受福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得全社会公民的“自发的带有目的的自我”得到培养,增强他们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吉登斯认为社会保障领域有着广泛的普遍性原则,他认为只有造福于多数人的福利制度才能产生出一种公民的共同道德。如果社会福利的改革只有一种消极的内涵,即主要面向穷人,那么它就必然导致社会的分化。吉登斯进而提出了“无责任即无权利”的社会福利思想,他指出,“个人主义不断扩张的同时个人义务也应当延伸”,“作为一项伦理原则,‘无责任即无权利’必须不仅仅适用于福利的受益者,而且也适用于每一个人”。在传统的社会福利制度中,个人在失业后往往只是享受着国家的无偿福利待遇而不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这就使得国家的福利负担逐渐加重,造成社会生产能力的滞后。因此,他强调“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应当履行主动寻找工作的义务”,“那些从社会产品中受益的人应当负责任地利用两者,而且应当反过来回报给更广泛的社会群体。作为公民权利的一个方面,‘无责任即无权利’的原则必须对政治家和公民、富人和穷人、企业机构和个人同等适用。”所有的国民,无论是政治家和公民、穷人和富人、法人和自然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来共同承担风险的责任,建立全球化范围的风险防御网络。同时,吉登斯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也强调集体的责任,主张个人、集体和国家一道为建设福利国家做出贡献在方式方法上,吉登斯提出首先,要转变观念,调整人们的社会福利观,强调从社会索取的权利和为社会尽责的义务同时存在。第二,转变方式,其基本原则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人力资本上投资,而最好不要直接提供经济资助。第三,发展一套积极的供方政策以促进经济增长,实现“从福利到工作的转变”。最后,福利供给的重组应当与积极发展的公民社会结合起来。吉登斯2007年在中山大学的演讲时曾说“中国部分地区的经济相当繁荣,但中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经济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不是一种可以持续发展的模式。如果继续纵容这种不平等发展下去,中国将不可能取得类似于日本的发展结果。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引入福利制度,必须着眼于社会保障,必须把政策的重点放在农村贫困地区和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上,必须环顾世界,从各种有限的资源中寻找最适合于自己的福利制度。”而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吉登斯的积极的社会福利思想也对我国刚刚起步的社会福利政策的健全和完善也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国的西部开发战略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等等都可以将吉登斯的建设社会投资型的国家思想作为参考,他的培养“自发的带有目的性的自我”的思想,事实上在我国的某些领域已经可见端倪,他的“无责任即无权利”的思想已经在我国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逐渐推广开来。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应该在加强和完善现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的借鉴外国的优秀的指导思想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人民的生活习惯及风俗传统,并与制度的创新相结合,制定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民的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福利道路。近些年国家的领导者和政府也为社会福利的完善做了努力,但是现实中却仍还有许多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等问题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我们在新闻媒体上看到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得不到救治的病人,没钱养老的老人的时候,依然会心酸。在新的农历年快要到来的时候,真的希望我们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在新年逾未来中可以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一条切实解决问题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