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市海事处:在海事处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船舶安全生产工作2011年全年无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根据[2012]4号文件要求,对我镇水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逐项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机构落实情况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办主任、安办干部为成员的船舶安全检查小组对我镇的所有客渡船、自用船、渔船进行彻底的安全大检查。二、自查的内容1、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的责任书。2、建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组织签单发航员、船员进行安全学习的内容、会议记录、安全检查台帐、签单发航资料。4、查看了客渡船上的救生设备、机械设备以及船员证件、船主手续。5、客渡船是否按要求发航签单、人货混装、超载行驶、冒雾发航。6、检查了全镇所有自用船、渔船的证件,是否载客。三、自查结果2渡口码头不规范,由于道路没有硬化,在雨季给乘客带来生命安全的隐患;发现个别乘客未佩戴救生设备;红土地村一只渔船证件未年审。四、处理意见由于码头安全隐患整改需要的资金较多,加之镇上没有专项资金,需要海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给予大力的帮助支持才能解决规范码头的困难。对没有要求乘客佩戴救生设备的船主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立即进行纠正,要求其必须严格执行航行安全“双百”政策。对没有手续的渔船限定一个月之内办好一切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