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实施方案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全体教职工和校务会广泛讨论,特制定《后龙中心小学教职工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一、评选原则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一)评选资格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二)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年无无故旷课和私自调停课现象。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三、评选程序和流程1、推荐或自荐。优秀个人可以由教研组(或年段组)推荐或个人向被推荐人所在教研组(或年段组)自荐或推荐。2、教研组(或年段组)审查。优秀个人由教研组(年段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近一年的考核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在广泛听取教导处、教研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提出本教研组或年段组优秀个人的建议人选,报各评优工作领导组。3、评优工作领导组审核。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报送的优秀个人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4、述职及投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提名和校务领导组审核情况,被推荐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学校召开校务会,根据各被推荐人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联评,确定优秀人选。6、公示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四、评选要求1、评优推荐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2、评选工作要与常规工作检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结合。3、评选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主要看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效,事迹要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4、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般不少于总推荐人数的75%,具体评优名额根据在评选当年由中心小学下达的指标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