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各项有关投资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的名称,是通用于欧洲大陆及美国等工业化国家,在英国称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称证券公司。此外,与这种银行性质相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形式和名称,如长期信贷银行、开发银行、实业银行等。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投资银行业务包括所有资本市场的活动,从证券承销、公司融资到并购,以及基金管理和风险投资等,但不包括不动产经济、保险和抵押贷款等业务。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一级市场业务、二级市场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公司并购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融资业务、风险投资业务、以及一此其他业务。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央银行、存款货币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公司、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保险公司。这里就不一一概述了,挑几个主要的讲。中央银行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观部门。基具体职能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经理国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和预测等。存款货币银行*(商业银行)存款货币银行习惯上又称为商业银行(我国通常为商业银行),以经营工商存款、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它是金融机构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往往以其机构数量多、业务渗透面广和资金总额比重大等历史形成的优势,为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替代。存款货币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表外业务、银行卡业务。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是现代金融市场中两类不同性质的重要金融机构,从本质上来讲,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是资金盈余者与资金短缺者之问的中介,一方面使资金供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资金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需求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二者的功能是相同的。但是,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也存在着诸多区别。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它区别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显著特点是,其一,它属于金融服务业,这是区别一般性咨询、中介服务业的标志;其二,它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区别商业银行的标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业,这是区别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标志。投资银行主要做兼并,并购,IPO等业务。如中金等。商业银行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这是分业情况,如果混业经营的话,投资银行的职能可以被纳入到商业银行的内部,也就是说,投资银行做为商业银行的一个部门存在于商业银行内部,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长点。(一)利润来源和构成不同投资银行的利润来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佣金,包括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获取的佣金,二级市场上作为证券交易经纪商收取的佣金,以及金融工具创新中资产及投资优化组合管理中收取的佣金。二是资金运营收入,包括投资收益与其他收入,是投资银行参与债券、股票、外汇以及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参与企业兼并、包装、上市和资金对外融通而获取的收入。三是利息收入,它既包括信用交易中的证券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又包括客户存入保证金的存差利息收入。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包括三方面:一是存贷利差。二是资金运营收入,主要来自两部分,产业投资和证券投资。三是表外业务,主要包括三类,承诺业务、担保业务和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表外业务收取中介费和佣金。从收入结构看,商业银行的核心收人是存贷利差,排在商业银行收入的第一位,表外业务的佣金收入则排在次要位置,尽管表外业务的利润有逐渐增长的趋势。(二)资金媒介机制不同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在发挥金融中介作用中的运作方式存在本质不同。直接融资是通过投资银行的服务,主要在资本市场上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活动,资金关系是金融工具的买卖而不是借贷。投资银行作为直接融资的中介,仅充当中介入的角色,它为筹资者寻找合适的融资机会,为投资者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但在一般情况下,投资银行并不介入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之中,只是收取佣金,投资者与筹资者直接拥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投资银行的媒介过程中只发生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的一次金融合约关系。间接融资是指通过商业银行的参与,主要在货币市场上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活动,资金关系是借贷而不是买卖。商业银行作为间接融资的中介,同时具有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对于存款人来说它是资金的需求方,存款人是资金的供给者,对于借款人而言银行是资金供给者,借款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存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并不直接发生权利与义务,而是通过商业银行间接发生关系,双方不存在直接的合同约束。因此如图所示商业银行的资金媒介过程中需发生资金供给者与商业银行间和资金需求者与商业银行间的两次金融合约关系。(三)经营管理风格不同投资银行的经营突出稳健和创新并重的策略。一方面在证券一级市场的承销或者在兼并中的投资,都属于高风险业务,而证券二级市场的经纪业务,要随时防范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资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佣金,必须要有创新精神,对人才具有综合的要求,以便向客户提供优质而专业的服务。而商业银行由于资产来源和运用的特殊性,必须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坚持稳健的管理风格,力求避免挤兑现象,保证银行安全。(四)本源业务不同从事直接金融的投资银行,虽然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一般包括证券一级市场、二级市场、项目融资、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等,但是证券发行和承销是投资银行的一项最核心的业务,没有证券发行和承销业务,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就不能实现。投资银行是证券市场的主角和关键环节,而证券发行和承销是投资银行业务的轴心。从本质上讲,投资银行就是证券承销商。从事间接金融的商业银行,其主要业务包括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派生出来的表外业务。资金存贷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的本源和实质,其他业务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商业银行在本质上是存贷款银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而且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1.财产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对象的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如果保险财产在保险事故中受到损失,保险公司即按保险合同对这种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保险是指财产责任保险,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对于第三者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的信用。2.人身保险业务,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死亡或者生存作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疾病、分娩及其所致的伤残或者死亡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及其所致的残废或者死亡作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