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管理及监督作用,依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借款审批及标准第二条出差人员借款,应先到财务部门领取“借款凭证”(略),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领导同意,再由各级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在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而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第三条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在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由财务主管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凡借用公款的员工,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第四条试用人员如果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必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第五条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三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门报账,报账后结清借款。如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欠款部分,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2第三章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第六条出差住宿的报销标准: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90元,业务主管每天不能超过70元、业务员每天不能超过50元。如果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相应标准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给予报销。第七条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第八条市内短途交通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如乘坐公交车没有票据的每天按10元的标准给予报销。第九条其他杂费。例如:存包裹费、电话费和其他杂项费用控制在平均每人每天10元内,费用凭单据报销。第十条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后,给予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事先整理好报销单据,并经部门领导签认后交主管会计对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最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第十二条出差坐飞机,一律需经总经理批准。第四章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3第十三条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下达的指标使用,由总经理掌握开支。第十四条凡属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由经手人签名,并注明用途,由部门领导加签证实后,再报财务主管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第五章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及审批第十五条属于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应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领导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第十六条凡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提交使用计划,并应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相应借款,采购事项。第十七条凡一次动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时,除总经理同意外,还需报请董事长批准方可施行。第六章附则4第十八条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指定代理人签署,并交财务部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内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第十九条未尽事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辽宁鸿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