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和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摘要:社会生活中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社会矛盾以不同的作用方式,推动社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发展和进步。而和谐是事物矛盾运动的结果,是矛盾运动发展的一种稳定有序的状态。我们需要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析处理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实现和谐发展的途径。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和谐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正努力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发展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动态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矛盾、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城乡之问的矛盾、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人的发展与保护自然的矛盾等等,每个矛盾的解决都促使我们向和谐迈进一步。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段时间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抓住这个主要矛盾,我们应当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发展,努力消除社会不公平现象,着力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利益冲突,使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睦相处,从而实现社会整体价值的最大化。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党中央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郑重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作为一个新概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要构建这样的社会实际上是要处理好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群体与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近几年,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的劲头,但随之而来的利益冲突也显得格外突出,例如群体性突发事件,贫富差距拉大,贪污腐败,环境破坏,治安环境恶化等等,都是一些局部的小范围内的人民内部的矛盾,但如果梳理不当,就有可能深化这些不和谐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危害社会稳定。毛主席说过:“矛盾是永远存在的,一万年以后还是有的。一个矛盾克服了,又一个矛盾产生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人身上,总是有矛盾存在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1】这句话给我们的启示之一就是:我们目前努力构建的和谐社会也是一个存在矛盾的世界。因为和谐不是消灭矛盾,是指社会矛盾体系总体稳定协调运行的状态,社会各重要矛盾的双方总体上处于相互助益而不是相互折损的状态。对于和谐,中山大学蔡禾教授有一种理解,他认为:“和谐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和谐作为两个或多个行动主体之间的关系状态,必定是以承认行动主题的差异性、独立性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差异、没有独立,那就谈不上和谐,只是同一,这样的社会不是和谐社会,而是大一统的社会。(2)既然存在差异,和谐就不等于没有矛盾、没有冲突。恰恰相反,由于差异和独立的存在,矛盾和冲突必然是和谐社会中不可回避的现象。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不是和谐社会,而是一个超前控制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冲突的表达正是社会承认行为主体独立性、自主性的表现。社会学的冲突理论告诉我们,一个允许冲突表达的社会更具有弹性,因而更具持久稳定,一个不允许冲突表达的社会智慧累积冲突的能量,而冲突一旦表达出来,对原有社会体制将是毁灭性的。(3)和谐社会允许矛盾和冲突的表达,但并不等于是无序的,和谐包含着规范,包含着秩序,矛盾和冲突一定是在某种规范和秩序下表达出来的,当然这规范和秩序不是由社会中少数人给定的,而是社会中各个群体互动的结果,是被社会成员认同的”。【2】受这段话启发,笔者觉得和谐社会本质是“和而不同”的社会,和谐社会绝不是没有矛盾,而是有能力解决各方面矛盾,各种利益冲突的社会,是社会矛盾运动良性发展的产物。二、用矛盾分析方法看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所谓矛盾分析方法,就是通过分析事物的矛盾本性,掌握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以便有效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事物的方法。毛泽东指出:“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3】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矛盾分析法:1、矛盾分析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法:矛盾就是对立和统一,矛盾的对立属性就是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投射当前,我国现阶段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矛盾的性质来说,当前我国的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因而矛盾的同一性更为重要。然而,这并不等于说我们放弃了矛盾的斗争性。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都是相对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无条件性,贯穿于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整个过程,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有贯彻下去的趋势,所以我们不能忽视了矛盾的斗争性。田凤香在《今日中国论坛》中写道:“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分布不平衡现状,物质上的贫富差别、思想上的先进与落后、区域间经济发展速度的快与慢、城乡发展差距的客观存在、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等现状,都存在并反映到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之中,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矛盾的斗争性。”【3】同一性是有条件的,所以我们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注重矛盾的同一性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运用矛盾分析法,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开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路。2、矛盾分析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所谓两点论,就是既要重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重视非主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所谓重点论,就是对于一个矛盾体系中的诸多矛盾,不能平均看待,而要着重抓住主要矛盾;对于矛盾双方,要着力于把握它的主要方面,抓本质,抓主流,反对形而上学的“均衡论”。就像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很难有时间精力把老师讲的每句话都记下来,但我们会挑重点听,抓住主要问题。社会生活也是如此。比如在政治领域,腐败问题一直是人民关注的热点,腐败问题直接影响到党的统治基础及政治的有效性;在经济领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主要内容。在研究这类复杂事物矛盾发展过程中,既要研究这些问题,又要研究这些问题伴随而来的问题,既要研究问题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问题的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废。我们强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当中建设各个领域工作的重要性,但我们也不能用这些矛盾来替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一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否则我们会犯全局性的错误。3、矛盾分析法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矛盾普遍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始终贯彻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矛盾又有其特殊性,即从原来的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性矛盾,转向人与人之间的非斗争性矛盾;从原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向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及主要解决生产力的问题。前一个转向我们把它概括成人民内部矛盾,后一个转向我们称之为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普遍性,相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阶段,又有其矛盾的特殊性:当前的贫富差距扩大、腐败问题、经济转型问题都是特殊性的突出表现。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找到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解决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则和活的灵魂,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综上所述,和谐与矛盾并不是两相对立的概念,矛盾和差异是和谐的前提,矛盾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相互融合的状态,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它涉及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种关系,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5】所以,我们要运用矛盾分析方法,立足中国国情,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和谐中实现发展,在发展中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发展。参考文献:(1)毛泽东.毛泽东文集[M]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蔡禾.广州日报.2005.4.1.(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田凤香.矛盾分析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J].今日中国论坛,2013(07).(5)俞和平.《和谐社会面面观》[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