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视内审检查表审核内容是否备注1.工厂是否有明确的反歧视程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鉴别工人真实信息2.工厂是否因为种族而歧视工人3.工厂是否因为宗教信仰而歧视工人4.工厂是否因为年龄而歧视工人5.工厂是否因为社会起源而歧视工人6.工厂是否因为性取向而歧视工人7.工厂是否因为性别而歧视工人8.工厂是否因为婚姻情况而歧视工人9.工厂是否因为怀孕而歧视工人10.工厂是否因为残疾而歧视工人11.工厂是否因为政治倾向而歧视工人12.工厂是否在福利待遇方面同等对待工人13.工厂在招聘、录用方面是否表现出差异对待14.工厂是否任命一名高级管理代表负责工厂反歧视工作,是否建立反歧视制度,将反歧视分配给各个级别的主管,并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培训?15.工厂是否在招聘广告上存在歧视性字眼(如:年龄、性别、民族等)16.工厂是否制订合适而有效的反歧视计划和程序,向工人传达,并有效执行?17.工厂是否建立奖励和惩罚措施,鼓励工人遵守工厂安全卫生规定和劳动纪律?18.工厂是否存在性骚扰的证据19.工厂是否存在强迫劳工20.工厂是否存在抵债劳工21.工厂对工人的行动自由是否要限制22.工厂是否建立工会或者类似代表工人的组织,如工友会、福利会或康乐会?23.工人代表是否经过选举产生,张榜公布,并得到工人的认可?24.工厂是否用威胁或恐吓强迫工人工作25.工人下班后是否可以自由的离开工作场所26.工厂是否歧视工人代表,工人代表是否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是否可以在工作场所访问工人而不受限制?27.工厂政策、程序和守则是否含有歧视性的规定?28.工厂日常运作活动是否有歧视行为?29.一旦发生歧视行为或者性骚扰,工人采取何种方式投诉?30.工厂是否制订明确的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歧视和性骚扰投诉?31.工厂招工是否有年龄、性别等方面的限制?32.工厂的工资报酬政策是否同工同酬、男女平等?33.工厂决定雇用、加薪、升职、解聘和退休等事务的标准是什么?反歧视内审报告一、审核目的1、评价工厂企反歧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二、审核范围企业反歧视所涉及的机关部门、基层单位及所属项目体的相关场所、人员、活动、设施。三、审核依据1、BSCI反歧视标准2、工厂反歧视程序文件。3、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四、审核员组长:高仲新组员:陶斯学高玲玲高仲成吴任红郭建平唐代友五、审核综述本次审核自2016年5月26日开始至2016年5月26日结束,共检查了反歧视有关的管理、办公室、生产部门本次审核是反歧视实施以来的第一次,通过审核,审核组认为,工厂反歧视自建立以来,各部门比较重视贯标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宣传工厂反歧视方针和目标,对6名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体系文件和要求的培训,按照反歧视文件的规定,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管理职责。工厂不存在囚工、抵债工、奴役工、劳工,所有工人都是自愿受雇。工厂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建立包括禁止童工,禁止强廹劳动,禁止歧视和骚扰,薪酬体系、激励机制,以及社保、医保、工伤、失业、生育在内的保险与福利制度。工厂不存在因其种族、社会阶级、原国籍、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婚姻状况、怀孕、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等原因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情况。工厂没有干涉各员工所需遵守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原国籍、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婚姻状况、怀孕、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信条、规则和要求。为了杜绝强迫劳工现象出现,工厂要建立员工意见收集箱或透过工会成员的协助等申诉渠道,给雇员有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上的意见及感受。申诉方法可以透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工会成员或意见收集箱提出,意见收集箱每月收集一次。综上所述,审核组认为我厂反歧视基本符合BSCI要求,并能有效的运行。但是,由于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时间不长,审核组也发现了新体系建立和实施中的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并选择有代表性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制定了纠正措施和实施计划,现正按计划组织实施。六、本报告发放范围1、工厂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有关领导;2、工厂各部门。八、附件1、《反歧视内审检查表》编制人:高玲玲审批人:高仲新日期: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