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PPP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PPPZX-2016XX采购人:(采购人名称)(盖章)日期:2016年7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第四章竞争性谈判文件(部分)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一章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一、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PPP项目咨询服务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3建设地点(地址)4项目简介。52咨询服务内容详2.16工期要求详2.27编制质量标准详2.383资金来源SPV公司94合格的谈判人详见本须知第4条105踏勘现场谈判人自行、自愿踏勘。1112.5谈判最高限价20万元1214.1谈判有效期60日历日(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1316.1谈判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418、1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XXXX;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152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XXXX;1629.4评审办法和标准详见第五章二、谈判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谈判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1.2本谈判项目拟引进社会资本共同合作。1.3本谈判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2、服务内容、期限及服务质量要求2.1承接主体需要承担本PPP项目咨询服务内容包括:,熟悉XX市相关政策,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2.1.2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完成财务测算。协助财政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协助采购人按要求申报和将本项目列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2.1.3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风险识别与分配、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合同体系重要边界条件等,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协助采购人按要求参与审查和修改;;;2.1.6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2.1.7应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政策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2.2本谈判项目的编制和服务期限要求: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10天内完成。全过程为采购人提供商务、财务、法律、政策咨询。2.3服务质量要求: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审批,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财政审查并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审查,咨询响应须在24小时以内。3、资金来源本谈判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项目公司(SPV公司),费用由采购人垫付。4、合格的谈判人4.1为依法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XXX省财政厅PPP咨询服务库里的咨询机构;4.3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证书;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踏勘现场5.1谈判人自行、自愿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谈判人获取有关编制谈判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谈判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5.2采购人向谈判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谈判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谈判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采购人允许,谈判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谈判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谈判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谈判费用谈判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7.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第四章竞争性谈判文件(部分)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六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清单7.2谈判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谈判人自己承担。谈判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人的谈判文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谈判有可能被拒绝。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谈判文件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谈判文件的编制?9、谈判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谈判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项目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谈判文件的组成10.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3谈判承诺函;10.4谈判报价表10.5企业概况10.6公司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10.7谈判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及资料;11、谈判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内容,谈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2、谈判报价、谈判最高限价12.1谈判人根据自己的技术、管理水平等自身因素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等各方面涉及报价的因素自主报价,自行承担风险。12.2报价应包括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谈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报价。12.3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12.4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2.5谈判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数额。12.6谈判人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按废标处理。13、谈判货币本次谈判项目谈判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谈判有效期14.1谈判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谈判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谈判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谈判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5、谈判保证金15.1采购人对本次邀请的谈判人不收取保证金。16、谈判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谈判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谈判总价、谈判承诺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谈判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须提交并验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16.4除谈判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判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谈判人加盖谈判人法人单位公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散页无效。17.2谈判人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作为骑缝章;17.3在密封袋上应:采购人名称;(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谈判人名称:(4)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谈判须知的规定装订、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谈判人。18、谈判文件的提交谈判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未送达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受理。19、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19.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谈判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时间为准。19.3到谈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迟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人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谈判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1.2谈判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人不得补充、修改谈判文件。21.4在谈判截止时间至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谈判人不得撤回其谈判文件。(五)开标、评审和定标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22.1.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1.2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密封的;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谈判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人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对同一谈判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文件载明的谈判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超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2.2.8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人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3、开标23.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谈判人参加。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谈判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谈判文件,不予评审。23.3开标程序:23.3.1开标会由采购人代表主持;23.3.2由谈判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3.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谈判人名称、报价、服务周期及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3.4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3.5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4、谈判小组与评审24.1评审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24.2评审原则:评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24.3评审组织: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组建,负责评审活动。开标结束后,开始评审,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4.4评审内容: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各个方面对所有谈判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24.4.1竞争性谈判小组首先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废标条件剔除无效标书。24.4.2由竞争性小组会要求通过技术性评审的谈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并分别进行价格及技术方面询问,根据谈判人的最后报价排列名次,第二次报价最低者排名第一。24.4.3竞争性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推荐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谈判小组有权请谈判人就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25.2谈判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