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管理依法维权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社会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民奔小康、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社会呼声较大的住房、教育、就业、劳资、医改、环保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工会作为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不容忽视。首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能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序的生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史遗留问题与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妥善处理各种社会2问题,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形成有序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更好地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其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都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些变化给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新挑战、新问题,使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任务加重、难度增大。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的健康运行状态,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再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不断分享发展成果,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但由于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分配制度不完善等等原因,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减少和化解各种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让发展带来的增量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发展进步,才能真正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才能真正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最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我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有新期盼、新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执政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的人性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才能提高应对各种社会风险,化解社会问题和矛盾能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才能更好地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才能更好凝聚社会各方共识与合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打下良好基础。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键之年。新形势下工会履行职能面临新情况新要求,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工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下面,结合我县实际,从四个方面谈谈如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维权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其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必须在大局中把握好自己的工作定4位,凸显出自己的工作特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会工作,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准确研判工会工作面临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形势,从而明确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关系、劳动关系都在不断地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产权转让、国企转型、职工转换身份,使就业、分配、保障等方面矛盾不断增加;经济结构调整,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大量增加,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职工队伍结构发生变化;职工择业方式转变,下岗失业人员增加,就业矛盾进一步突出;职工群体利益多元化,困难职工群体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多样化,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进一步凸现。如此现实背景下,工会要担负起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重任,必须着力于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促进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帮扶救助、参与国企改制等方面体现作为。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维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把维权作为首要任务,实现好、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扩展维权领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通过工会组织来实现的。5工会组织建设,是维权的基础和保障,没有工会组织,职工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职工就找不到可以依靠的力量,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无从谈起。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使工会组织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及所有职工,才能实现维权。几年来,我们结合新时期建会工作的新特点,确定了工会工作的着力点,由单独抓建会向全方位发挥作用转变的工作思路,狠抓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逐年上升。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会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突破建会重点、难点,继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建,效果非常明显。截止目前,已组建基层工会组织222个,发展会员14500人。实践表明,工会组织越壮大,作用发挥越充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越有保障。三、创新维权机制,不断提高维权效果创新是工会发展的永恒主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不断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才能更好地促进工会发展,才能更好地为职工维权。去年以来,我会以维权为目标,结合我县劳动关系呈现出的新特点,创新维权方式。一是成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3名法律顾问参与维权。多方面为广大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指导企业依法实现改革、改组、改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涉及职工、农民工权益6维护的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已成功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宗,讨回欠款20万元,从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是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扩大帮扶的覆盖面。去年以来,我会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更新,对去年已建的困难职工档案工作进行清理,对已脱困的及时注销,新增的及时填报,尽力做到不重、不漏。通过创新帮扶管理方式,确保真正困难的职工及时得到帮扶救助。三是积极探索信访与帮扶的有机结合,维护社会稳定。解决职工的信访问题,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工作中我们了解到,很多职工的信访问题,通过帮扶就可以解决。为此,我们提出了“在接访中帮扶,在帮扶中接访”的工作思路,全面了解职工的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的利益。今年,为加大对下岗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需求,帮助他们寻找再就业途径,我会下发《关于做好下岗困难职工再就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到各基层,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的下岗困难职工进行全面调查统计,认真做好下岗职工就业需求调查摸底,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并结合他们的就业需求,联系用工单位,介绍他们就业。另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由工会推荐参加公益性岗位考试。通过多渠道提供就业7门路,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从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维权能力。工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只有大力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创新、协调、组织、服务等多方面的能力,才能为广大职工服务,才能真正起来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为止,我们提出,要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具备实力、无限魅力的群众组织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们不断强化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使工会组织履行职责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一是全面完成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工会发展的难题。所辖11个镇的工会主席全部实现按同级副职配备,配齐配强了工会干部,加强领导能力。二是在工会经费紧缺的情况下,下拨一定的经费到部分基层工会,进一步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开展活动经费难的问题,使工会活力明显增强。三是认真抓好“职工书屋”创建。为了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提升职工的文化素质。我会积极探索创建“职工书屋”的新途径,严把“创建关”,采取“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创建方式,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创建“职工书屋”7个。通过加强“职工书屋”建设,8很好地为职工提供了文化服务,让每一位职工都能感受到“职工书屋”的温暖和人文感召力,使“职工书屋”成为职工的精神家园。四是努力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提升维权水平。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加大对全县工会干部党的基础理论、形势和任务、工运理论、工会业务、法律常识等的培训力度,使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工作水平和维权能力逐步提高。为工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四、创新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机制。1、坚持维权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我会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政府、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2、坚持不懈地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我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集体合同规定》,把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作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实现企业平等协商制度化、规范化。以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规范协商程序,突出协商重点,加强履约监督,并把加强集体合同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9管理体制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力量弱、企业又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大力推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集体合同的覆盖率,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去年我会已签订集体合同63份,工资集体协商合同19份。3.进一步加大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应由初始争取“法定利益”逐步向建立正常的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提升。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真正使广大劳动者能够共享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果,继续抓好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质量。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队伍。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同时,要指导基层工会与行政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等其他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突出问题的专项合同。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既充满挑战,又充满机遇,但只要我们心系职工,创新维权方式,依法维权,就一定能够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