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技术部设计指南第17章前方视野校核17.1概论17.1.1指南的主要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1)掌握前方视野法规校核技术要求;2)掌握前方视野法规校核的主要步骤和方法。17.1.2指南的校核内容1)校核玻璃透明区是否满足要求;2)驾驶员180°视野是否满足法规要求。17.2前方视野校核17.2.1前方视野校核引用的法规标准和要求1)相关标准a)GB/T11559-1989汽车室内尺寸测量用三维H点装置138b)GB/11562-94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和测量方法c)GB/T11563-1995汽车H点确定程序d)GB/11556-94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2)点的定义a)V点:表征驾驶员眼睛位置的点,它与纵向铅锤平面R点及设计座椅靠背角有关。通常用V1和V2两点表示V点的不同位置。b)风挡玻璃基准点:从V点向前的射线与风挡玻璃外表面的交点。c)P点:驾驶员眼睛高度上的头部中心点。通常用P1和P2两点表示驾驶员水平观察物体时P点的不同位置。d)Pm点:纵向铅锤平面与P1和P2连线的交点。e)E点:驾驶员眼睛的中心(简称眼点)。E1,E2(E3,E4)分别为头部中心点P在P1(P2)位置时的左右两只眼点,它们用于评价A柱视野障碍。3)技术要求(欧洲和美国法规要求相同)a)风挡玻璃透明区至少应包括风挡玻璃基准点连线所包围的面积。这些基准点是:A.V1点水平向前偏左17˚的基准点a;B.V1点向前沿铅垂平面向上7˚的基准点b;整车技术部设计指南139C.V2点向前沿铅垂平面向下5˚的基准点c;D.在汽车纵向对称平面的另一侧,应增加三个辅助基准点a΄,b΄,c΄,它们与三个基准点a,b,c相对称。b)驾驶员前方视野180°范围内,在通过V1的水平面下方和通过V2的三个平面(三个平面都和水平面向下成4°夹角,其中一个平面垂直于Y轴基准平面,另两个平面垂直于X基准平面)上方的范围内,除了A柱、三角窗分割条、车外无线电天线、后视镜和风窗玻璃刮水器等造成的障碍外,不得有其它障碍,但一下情况除外:1.直径小于0.5mm的嵌入式天线,或小于1.0mm的印刷天线,不认为是视野障碍;2.无线电天线的导线一般不得进入A区(GB11556中5.1的规定),但是导线直径小于0.5mm时,可允许三根导线进入,此种情况不认为是视野障碍;3.最发直径为0.03mm,导线是竖直的,最下间距1.25mm,或导线是水平的,最小间距2.0mm的除霜及除雾导线,不认为是视野障碍。c)通过V2垂直于Y基准平面且与转向盘上边缘相切的平面,如该平面相对水平面至少后下倾斜1°时,则转向盘上边缘以下的仪表板所构成的障碍是允许的。17.2.2前方视野校核解析校核步骤如下:首先确定V1,V2点坐标,V点相对于R点坐标的X,Y,Z坐标确定,如表1所示表1表1给出的是设计靠背角25°时的基本坐标,若设计座椅靠背角度不是25°时,则按表2对X,Z坐标进行修正。整车技术部设计指南140表2根据技术要求做出a,b,c,a΄,b΄,c΄把这六个点依次连线组成一个区域,该区域必须位于透明区内方可满足法规要求,如下图1,2所示,根据技术要求做出过V1和V2的三个平面,然后校核三平面所夹区域是否满足法规要求,特别要注意转向盘,遮阳板不能出现在该区域内,如下图3,4所示整车技术部设计指南图1图2141整车技术部设计指南图3图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