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钢铁强国之路――大规模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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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的五年过渡期于一年前的2006年12月正式结束。从此,我国所有的产业都将面临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尤其是涉及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工业建设的冶金工业、装备制造业等基础性产业。我国工业化的起点、发展历程、生存环境与欧美等工业发达国家的历史情况很不一样。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是“关起门”来搞工业,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封闭的市场,各级政府都在办企业。从企业的主管层级来看,当时有部属企业(类似于当前的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等,还有当时的人民公社主办的“乡镇企业”。在每一个地方行政区内,工业门类非常齐全,堪称一个独立的“工业王国”。在封闭的市场环境中,原材料的供应、产品的销售,都由“计划指标”控制,因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决定于“计划指标”,与市场的“风吹雨打”无关!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的每一个地级市至少有一家钢铁厂,这些钢铁厂大多数是1958年大跃进时“全民炼钢”的产物。改革开放后,过于分散的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尤其是加入WTO后,结构分散的产业所存在的问题越来明显,对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也越来越严重。钢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加快实现工业化的先导产业。凡是世界上成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尤其是经济体量较大的国家,几乎是无一例外地优先发展包括钢铁产业在内的基础产业,钢铁产业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从国际钢铁产业的发展历程来看,钢铁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向集团化方向迈进,是发挥专业化生产,实现钢铁产业现代化的需要,也是适应全球市场竞争的需要。钢铁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钢铁生产的技术特点决定了规模经济是钢铁产业“效率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因此,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是提高产业竞争力,发挥规模经济优势,促进我国钢铁产业走向强大的必由之路。一、目前我国钢铁产业过于分散,问题突出从钢铁产量的角度来看,最近十年来我国一直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1996年我国钢铁产量首次突破了1亿吨,第一次登上世界钢铁产量第一的宝座。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快速增长,国内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钢材市场的需求迅速扩大,钢材价格持续上扬。在“利润”的巨大刺激下,我国钢铁产量“扶摇直上”:2003年突破2亿吨,2005年突破3亿吨,2006年突破4亿吨。2007年1月至9月,全国共生产粗钢3.63亿吨,同比增长17.61%,预计全年粗钢总产量将达到4.80亿吨左右,比上年增长14%。2007年,我国钢铁总产量将达到全球钢铁总产量的三分之一,超过了日本、美国、俄罗斯和韩国等世界主要钢铁国家的粗钢产量之和!与钢铁产量一起增长的还有我国钢铁企业数量的增长,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的600家迅速扩张到2006年的1000多家!与世界钢铁同业相比较,我国钢铁产业的集中度远低于世界主要产钢国家。在世界主要产钢国家中,2005年钢铁产业集中度最低的是美国,但美国的钢铁产业集中度是我国的3倍多。2005年,全球年产钢500万吨以上的企业有52家,其中:日本4家,其钢产量占日本钢铁产量的75%;美国4家,占美国钢产量的55%;俄罗斯4家,占俄国钢产量的70%;韩国2家,占韩国钢产量80%;欧盟(15国)7家,占欧盟钢产量的87%;而我国共有18家,只占全国钢产量的46%。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低,不但加剧了国内钢铁市场的无序竞争,也大大降低了我国钢铁企业在国际钢铁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在铁矿石等原材料供应市场的价格谈判能力。产业集中度低是我国钢铁行业各种问题的集中表现,由于产业集中度低,导致了很多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一是钢铁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低。由于集中度偏低,企业规模小,使得我国很多钢铁企业工艺装备小型化、科技水平低力,产品结构不合理,档次低,造成产品缺乏竞争。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内钢铁企业的主导产品螺纹钢、小型材、中型材、线材等钢材产品(长线产品)生产能力过剩,利润空间较小;另一方面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如不锈钢板、硅钢片、热轧薄板、冷轧薄板等)生产能力不足,需要大量进口。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但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钢材进口国,随着我国汽车和家电制造业的不断发展,高档板材的使用量将会进一步增加,供不应求的局面还会持续。目前我国长线钢铁产品自给率已超过100%,但钢板只有70%左右。热轧及其他表面处理的薄板等产品进口占我国钢材进口的65%,冷轧、镀锌、硅钢板的进口依赖度一直维持在50%左右。以2004年为例,我国进口钢材3316万吨。尽管2004年我国钢材进口大幅降低,但板材进口占钢材进口量85%以上的格局仍没有改变。在板材的进口中,薄板进口1644万吨,占板材进口量的65.50%,在薄板进口中热轧普薄板进口353万吨,占薄板进口量的21.70%,冷轧普薄板进口684万吨,占薄板进口量的42.10%,中板进口310万吨,占板材进口量的12.40%,不锈钢板进口269万吨,占板材进口量的10.70%。二是钢铁生产“两高一低”:能耗高,污染高,效率低。从生产布局来看,目前我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除了西藏之外,全都有钢铁企业。过去是计划经济和战备观念有意分散布局,后来又有地方政府和投资方的急功近利,使全国钢铁生产企业从10年前大约600家,迅速扩张到目前的1000家,遍地开花。准入门槛低,使得相当数量的钢铁企业生产规模小,装备水平低,设备老化,国际上许多淘汰的工艺和装备在这些企业中大量存在,这就必然导致能耗高、污染高、效率低,类似当年的小化肥、小水泥、小煤窑。随着技术进步,平炉被淘汰,转炉、电炉、薄坯连铸被推广,从炼钢开始短流程方式已渐成气候,这也促使准入门槛的降低。但钢铁业物流是大进大出的,全国遍地开花,我国又不重视水运,过分依赖铁路,造成铁路运力的紧张。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钢铁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钢铁产业的整体发展。三是铁矿石采购的价格谈判受制于人。铁矿石是钢铁生产最主要的原材料。我国钢铁产业的集中度低,不仅加剧了行业内部的同业竞争,还削弱了我国钢铁行业作为买方在国际铁矿石市场的价格谈判能力,加剧了铁矿石的价格上涨。目前,世界铁矿石生产高度集中,全球75%的铁矿石生产量和贸易量都集中在世界前三家铁矿石供应商(巴西的淡水河谷矿业公司、澳大利亚的必和必拓矿业公司和英国的力拓矿业公司)手中,使得铁矿石供应商的谈判砝码较重,话语权较大。虽然我国钢铁企业进口的铁矿石占世界铁矿石需求总量的80%,但是我国钢铁行业的产业集中度非常低,导致我国钢铁企业或铁矿石进口商在进口铁矿石时主要考虑本公司的个体利益,不考虑我国钢铁行业的整体利益,进口市场无序化,甚至国内各进口企业之间相互抬价,在国际铁矿石市场上很难用“一个声音”说话,从而导致铁矿石价格的不断提高,提高了钢铁企业的生产成本。2005年10月24日,中国与国际铁矿石三大供应商之间启动了“铁矿石定价”谈判。经过长时间的艰苦谈判,2006年06月20日,宝钢集团领衔的我国钢厂与国际铁矿石供应商巨头之间的谈判终于尘埃落定:精粉矿和块矿价格比上个年度上涨19%,涨价幅度高于中国大多数钢铁企业的预期。这在很大程度上暴露了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低的弱点。在此次谈判中,中方试图寻求铁矿石定价的主导权,并把“钢铁限产”等种种手段作为谈判的筹码。但是,以澳大利亚铁矿石巨头为首的国际供应商,却清楚地看到了我国钢铁产业过于分散的缺陷:中国的中小钢铁企业很多,难以形成真正的“采购联盟”。国际铁矿石市场的供给方只有淡水河谷、必和必拓和力拓等三大垄断公司,而需求方则是我国上千家钢铁企业,谈判地位的悬殊导致国际铁矿石供应商们的强硬态度。如果加速推进钢铁产业整合,以兼并重组方式迅速提高我国钢铁产业的集中度,形成统一口径,将会在话语权上占据更多优势,必然提高我国钢铁企业的国际谈判能力。二、国情决定政府出台鼓励集中的钢铁产业政策国情不一样,历史不一样,决定了我国必须采取不同于欧美国家那样限制产业集中的政策,应该鼓励企业通过并购的方式迅速地做强做大。在1900年前后的五十年,美国是全球的工业霸主。产业之内的兼并重组风起云涌,为了限制产业过分集中,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限制企业之间的横向并购(即同业并购),如1890年的《谢尔曼法》、1914年的《克莱顿法》、1950年的《塞勒-克福弗反对并购法》、1976年的《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修订法》、1980年的《反垄断程序的修订法令》等。我国的产业结构与企业竞争环境不同于美国当时的情况,这个特殊性决定了我国不仅不要采取限制产业集中的产业政策,反而要出台鼓励产业集中的政策。由于受到西方经济管理思想的影响,我国产业管理部门一度对“是鼓励产业集中?还是限制产业集中?”等问题犹豫不决。经过多年的犹豫后,国家发改委最终于2005年7月8日发布了《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这是我国第一个鼓励并购的钢铁产业政策,政府采取了与欧美国家完全相反的产业管制政策取向。出台《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通过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兼并、重组,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企业集团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0年,钢铁冶炼企业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对我国钢铁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做出明确的规定:一是支持钢铁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互相持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减少钢铁生产企业数量,实现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到2010年,形成两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大型钢铁企业均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支持其公开上市,鼓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参股、兼并等方式重组现有钢铁企业,推进资本结构调整和机制创新。二是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联合重组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适当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度,并在主辅分离、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大规模并购打造钢铁强国我国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始于“九五”期间。1997年,国家下达关于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的部署之后,先后有30多家钢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自2005年国家发布《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以来,又有10多家钢铁企业推进联合重组。1997年到2004年,钢铁企业开始区域性联合重组和强弱联合重组。如:(1)1997年9月,邯钢兼并河北衡水钢管厂和河南舞阳钢铁公司;(2)1997年12月,湖南的湘钢、涟钢、衡阳钢管厂共同组建了华菱集团公司;(3)1998年11月,以宝钢总厂为主,联合重组上海钢铁和梅山钢铁;(4)2000年1月,攀钢兼并成都无缝钢管厂、成都钢铁厂、长城特钢厂等;(5)2003年1月,大连钢厂与抚顺钢厂联合重组为辽宁特钢集团,次年9月又与黑龙江北满钢厂联合重组为东北特钢集团。上述五项联合重组都取得了成功,成效最大的是宝钢、上钢、梅钢的联合重组,经过5年的努力,由联合到整合、融合,已成为我国钢铁企业的排头兵,并跻身于世界企业500强的行列。2005年以来,钢铁企业开始了跨地区联合重组和强强联合重组。如:(1)2005年4月,北京的首钢与贵州的水钢联合重组;(2)2005年8月,鞍钢与本钢组成了鞍本钢铁集团,迈出了两大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第一步;(3)2005年10月,首钢与唐钢合资组建了首钢京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建设沿海的曹妃甸钢铁基地;(4)2005年11月,四川的通德集团联合重组黑龙江国有企业西林钢厂;(5)2005年11月,唐钢、宣钢、承钢共同组建新唐钢集团公司;(6)2005年11月,通钢、建龙钢铁、吉铁等组建新通钢集团公司;(7)2005年12月,武钢与柳钢联合成立武钢柳钢(集团)联合有限公司,共建防城港沿海1000万吨规模的新钢铁基地。上述七项联合重组中,有五项是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另两项是区域内的强强联合重组。新唐钢集团与鞍本钢铁集团,其年产钢将达到1800万吨到2000万吨以上。2007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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