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187-1999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02.03-1995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的。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本标准起草人:陈永强修订:陈永强审核:郑书香审定:张其稳审批:韩明理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1999年10月10日首次修订。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187—1999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成本会计的责任和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成本会计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2责任与权限2.1素质要求2.1.1财经类中专学历,并取得会计员以上资格的会计人员担任。2.1.2熟悉生产成本有关的政策、规定、原则,能够进行生产成本分析工作。2.1.3熟悉生产过程,了解主要设备经济性能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变化与成本升降等关系。2.1.4熟悉生产成本会计核算原则办法,成本开支范围,标准和有关财经制度。2.2责任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成本管理,核算方面的法令法规、制度制定完善生产成本管理办法2.2.2编制生产成本计划,并分解下达,组织实施。2.2.3负责生产成本综合分析,并提出降低成本措施。2.2.4以生产成本计划为依据,组织实施目标管理。2.2.5建立完善成本管理基础工作。2.3权限2.3.1有权制止不符合国规定的成本开支及影响目标成本实现的计划外开支。2.3.2根据条件变化,有权提出调整生产成本计划的建议。2.3.3有权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成本计划执行情况。2.3.4有权对成本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工作内容与要求3.1生产成本计划3.1.1编制年度生产成本计划报计财部主任。3.1.2分析考核、月度计划执行情况。3.2成本控制3.2.1每月对其他管理部门分管指标存在问题,进行协调,协调无效报财务负责人.3.2.2分析成本升降原因,预测有关因素变动对今后成本的影响程度,提出控制成本的措施和建议报计财部主任。3.3成本核算3.3.1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每月5日前核算出全厂生产成本支出。3.3.2整理成本资料,编制成本年鉴。3.4成本分析3.4.1成本分析,按月、季、年进行,月度主要分析生产成本和生产技术指标偏差。季度主要进行专题分析,半年和全年进行成本综合分析。3.4.2定期组织参加成本分析会议,研究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检查与考核4.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财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按月检查与考核。4.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的每一项。4.3考核标准为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九九九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4.4考核结果与当月奖励效益挂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