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安装合同一.总则: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安装地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二.系统规格及要求(一)系统构成:LED显示屏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LED显示屏:由显示屏体、控制系统、电源、边框等组成。2.应用软件:显示屏配置的用户软件,可用于对屏幕显示内容进行排版操作以及显示屏各种显示功能的控制。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元整。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字盖章后,甲方付予乙方元整(大写:)为订金,施工结束后作为货款,合同生效。2.乙方按甲方要求把货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后,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余款元整(大写:元整)。五.工期要求:甲、乙双方商定从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本工程全部完成。1、乙方由于人员等不能保证正常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则每天按工程施工费的1%承担责任。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交工后延期付款,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承担乙方工期延误的费用,按其工程施工费的1%承担责任。六.售后服务1.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壹年,壹年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所需的成本费。2.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到现场,5个工作日必须维修完毕。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显示屏与甲方计算机网络连接使用时,因为计算机网络出现问题导致显示屏和软件的损坏;(乙方无任何责任)2)系统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七.其它:1.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另一方的损失。2.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每超过一日,应偿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的,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3.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仲载机构仲载。八.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首笔合同款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地址:地址: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