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心各部门: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中心安全稳定,现将节日期间安全事宜通知如下。一是提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重点防范开闭所、配电室、配电间等重要防火部位,各运行岗位严格按《作业文件》中的操作规程予以执行,不得脱岗、离岗,不得饮酒上班,各部门主管组织人员对本部门负责的区域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中心4月2号夜间查出的问题(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室内违规充电、值班记录漏记、超前记等)认真整改,确保岗位运行安全。二是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员工外出乘车、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加强个人财物保管,防止被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到非正规旅行社登记旅游;酒后驾车违法,切忌不存侥幸。三是诈骗手段多样,防止自己上当。网络诈骗形式多样,上网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防骗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不为他人提供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个人信息,防止卷入违法犯罪。四是提高安全意识,保障公共安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禁止参加封建迷信、传销、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五是注意生产安全,特别是正值春季风大,高空作业要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建筑物飘落的杂物,以免伤人。六是清明期间中心及各岗位值班的人员要认真遵守值班相关规定,不得脱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做好交班记录,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主任书记,中心班子成员及主管保持通信畅通。能源管理中心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