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技术要点汇报提纲评价对象、原则、方法和体系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评价类型划分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成果编制要求第一部分评价对象、原则、方法和体系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是以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规划等为导向,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不断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开发经营模式。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是对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制定针对性挖潜提升对策措施的过程。概念内涵第一部分评价对象、原则、方法和体系通过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全面掌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和区位调整审核、动态监管、规划计划管理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评价目的第一部分评价对象、原则、方法和体系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范围包括主区和发展方向区。主区为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的开发区界线范围。发展方向区为主区以外属开发区管理机构通过代管等方式实际管辖且已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未来发展用地空间。未划定发展方向区或发展方向区划定方案未通过审核的开发区,评价范围为主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全部土地。评价范围与对象第一部分评价对象、原则、方法和体系政策导向性原则综合性原则因地制宜原则评价原则潜力测算用地状况调查用地状况调查开展特定时间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基础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土地利用状况图等。程度评价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计算评价指标现状值,确定评价指标理想值,计算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结构潜力、强度潜力和管理潜力,推算尚可供地年数。评价工作体系制定针对性挖潜提升对策措施工作程序与技术步骤工作程序与技术步骤第一部分评价对象、原则、方法和体系总体: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整体评价与典型分析相结合、外业踏勘与内业处理相结合的方法。用地调查:应在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形测绘等成果基础上,结合实地踏勘、遥感影像或航片判识、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程度评价:应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其中,评价指标权重值的确定可采用特尔斐法,理想值确定可采用目标值法、经验借鉴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技术方法评价时点:本轮评价时点统一为2013年12月31日;数据时点:用地数据,2013年的年末数据、历年数据或累计数据;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截至评价时点历年累计数据;开发区二、三产业税收总额、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总额,2013年全年数据;常住人口数据,2013年年末数据。数据要求:采用数据应与评价范围空间对应。技术约定第一部分评价对象、原则、方法和体系分析资料间的相互关联性,明确调查的先后顺序,制定调查的时序和进度计划。除开发区依法审批的基本信息外,调查应分别针对主区、发展方向区开展。建立相关部门的联系人制度。有关填报数据结果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调查组织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调查表准备:基本情况调查表(附录表F.1、F.2、F3)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表(需要根据调查计划另行设计,以及附录表F.7)管理绩效、土地供应状况调查表(附录表F.7、F.10)典型企业调查表(附录表F.11)其他表格准备:附录表F.4、F.5、F.6、F.8、F.9等汇总统计表格,以及评价和潜力测算表格。调查准备~工作表格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工作底图:应采用覆盖评价范围、反映评价时点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的地籍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航空遥感影像图等。工作底图的比例尺和内容应符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要求。同时,收集准备城市规划图、供地图等相关图件。调查准备~工作图件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采用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有各部门管理资料整理、实地踏勘、遥感影像或航片判识、访谈问卷等多种形式。应充分利用现有成果,收集各类资料,主要包括统计年鉴或报表、经济社会普查、土地利用调查,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成果资料。在调查资料整理基础上,应开展数据校核工作。主区可采用更新调查方法,发展方向区采用初始调查方法。调查方法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基本信息调查、用地状况调查、用地效益调查、管理绩效调查、土地供应状况调查和典型企业调查等。调查内容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调查内容~基本信息调查包括开发区名称、级别、审批类型、设立时间、审批单位、管理机构和地址、主导产业、土地面积、扩区或调整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规划资料等。开发区主区、发展方向区范围界线项目内容备注开发区名称开发区级别开发区审批类型开发区设立时间开发区审批单位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地址开发区主导产业开发区依法审批土地总面积(hm2)项目时间调整面积(hm2)总面积(hm2)批准设立年月-一次扩区或调整年月二次扩区或调整年月三次扩区或调整年月……注:总面积为开发区批准、扩区或调整后的总面积,仅涉及主区。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调查内容~用地状况调查用地分类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分类(Ⅰ)——按建设状况划分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分类(Ⅱ)——按供应状况划分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分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类别编码类别名称类别编码类别名称类别编码类别名称A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A1住宅用地——A2工矿仓储用地——A3交通运输用地A31街巷用地A32其他交通运输用地A4商服用地——A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51公园与绿地A52其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6其他城镇建设用地——B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B1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B11已建成农村工矿仓储用地B12其他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B2其他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B21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其他土地B22未达到供地条件的其他土地C不可建设土地C1河湖及其蓄滞洪区土地——C2自然、生态保护区土地——C3其他不可建设土地——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类别编码类别名称类别编码类别名称类别编码类别名称D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D1划拨土地——D2有偿使用土地D21有偿使用且未到期土地D22有偿使用且已到期但未处置土地E尚可供应土地E1尚可划拨土地——E2尚可有偿使用土地E21尚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E22其他尚可有偿使用土地F不可供应土地————一级类二级类类别编码类别名称类别编码类别名称H高新技术产业用地H1一类高新技术产业用地H2二类高新技术产业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用地和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用地。其中,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用地需经当地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门确认。一类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宗地完全为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土地,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用地。二类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宗地为高新技术产业与非高新技术产业或非产业用途混合使用的土地。二类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应根据建筑面积分摊折算土地面积。用地调查单元可分为宗地和地块。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以宗地为调查单元。尚可供应土地根据规划用途应区分为尚可划拨土地和尚可有偿使用土地,以地块为调查单元。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单元设置:首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区分为已建成农村工矿仓储用地和其他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前者以宗地为调查单元,其他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不需按宅基地等划分单元;然后,根据规划用途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划分为地块单元。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调查单元调查程序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需明确各类用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等,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应调查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的总面积;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需明确已建成农村建设用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等,明确其他未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和开发状况;不可建设土地,需明确河湖及其蓄滞洪区土地,自然、生态保护区土地和其他不可建设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等,并说明其确认依据。调查内容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分为划拨土地和有偿使用土地。调查中需明确各类用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供应时间、供应方式、招标拍卖挂牌情况、使用年限、土地使用者和规划用途;尚可供应土地,需明确位置、范围、面积、权属和规划用途等;不可供应土地,需明确位置、范围、面积和权属等;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类型等。调查内容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在数据来源不同或工作底图不同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不同的调查程序。在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过程中,应首先区分不可建设土地(不可供应土地);采用供地图做底图时,宜先按照供应状况,区分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和未供应土地;采用影像图等做底图时,宜先按照建设状况,区分已建成土地和未建成土地。然后再根据用地分类进行细分调查。调查程序调整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调查内容~用地效益调查用地效益调查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的投入产出情况及人口承载水平开展调查,包括开发区常住人口、二三产业税收总额、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总额等。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项目主区发展方向区合计开发区评价面积(hm2)开发区评价类型——土地开发率(%)开发区常住人口(人)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万元)开发区二、三产业税收总额(万元)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万元)开发区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万元)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万元)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总额(万元)调查内容~管理绩效调查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编号所属评价范围使用者坐落用途获得使用权时间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时间土地面积(hm2)主要包括闲置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使用者、用途、获得使用权时间、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时间等。闲置土地:截至评价时点,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中的规定,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项目用地。调查内容~土地供应状况调查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历年供应土地面积、历年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开展调查。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年份主区发展方向区合计备注供应土地面积(hm2)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hm2)供应土地面积(hm2)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hm2)供应土地面积(hm2)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hm2)合计调查内容~典型企业调查主要针对评价范围内典型企业的基本情况、投入产出状况、用地状况、建设情况等开展调查。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宗地编号所属评价范围行业类别行业代码企业人数(人)二、企业投入情况预计固定资产总投资(万元)实际完成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三、企业产出情况总收入(万元)总产值(万元)税收总额(万元)四、企业用地情况企业用地面积(hm2)其中:1.厂房及配套用地面积2.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露天堆场、露天操作场地面积4.厂区内部预留地面积5.企业内部道路停车场面积6.绿地面积7.其他用地面积五、企业建设情况总建筑面积(万m2)容积率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露天堆场和露天操作场地的总面积(万m2)建筑系数(%)典型企业选取原则和方法典型企业的选取原则应结合开发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从主导产业中优先选取企业;主区和发展方向区内的典型企业原则上应分别不少于10家;选取的典型企业注册和生产均应在评价范围内。典型企业的选取方法应选取各主导产业总收入或总产值排名前三名的企业作为典型企业,当主导产业企业总数不足10家时,应从非主导产业中选取总收入或总产值靠前的企业进行补充;当评价范围内企业个数不足10家时,应将全部企业作为典型企业进行调查。第二部分土地利用状况调查调查数据来源开发区基本信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利用数据:土地部门(建设部门)、科技部门、遥感影像判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