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旅游法教程作者:韩玉灵书号:ISBN7-04-011517-X定价:26.20元周次授课内容课时数1绪论为什么要开设《旅游法》课程22-3第一章:中国旅游法制建设44-6第二章:旅游法律关系67-8第三章:旅游消费者概述49-10第四章: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411第五章:导游与领队管理法规制度212第六章:饭店管理法律制度213第七章:旅游资源概述及相关法律制度214第八章:旅游合同215第九章:解决旅游纠纷的法律制度2(注:总课时36;其中上课30课时;课堂讨论4课时;考试2课时)绪论为什么要开设《旅游法》课程第一章中国旅游法制建设第二章旅游法律关系第三章旅游消费者概述第四章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第五章导游与领队人员管理法规制度第六章饭店管理法律制度第七章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第八章旅游合同制度第九章解决旅游纠纷的法律制度一、为什么要为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开设《旅游法》课程行政指令性规则和行政手段市场经济协调经济运行的手段计划经济法制形式的规则和手段经营完善的法人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法人需要真正的自主权自主管理决策市场准入制度政府部门法人登记制度企业破产制度你申请我登记你赢利我税收你破产我不管市场主体通过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通过履行合同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合同法的主要特点什么是竞争?竞争,实质上是两个或以上的经营者在市场上以比较有利的价格、数量、质量或者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信用,就是指恪守诺言,信守合同,自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三角债与信用保护全国大市场要解决的问题:问题一:设置壁垒和障碍问题二:地方保护措施、优惠政策目的: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功能一方面:各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应遵守国际上通用的规则一方面:加强规制建设,创造透明的市场环境法规透明度原则: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会影响服务贸易的发展,协议的各成员国有义务公开涉及《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创造透明的市场环境。二、教学安排1.参考书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消费者保护法》李昌麟等编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国际旅游发展导论》罗明义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孔祥俊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中国旅游年鉴》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年版2004年2.教学内容绪论为什么要开设《旅游法》课程2课时第一章中国旅游法制建设4课时第二章旅游法律关系6课时第三章旅游消费者概述4课时第四章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4课时第五章导游与领队管理法规制度2课时第六章饭店管理法律制度2课时第七章旅游资源概述及相关法律制度2课时第八章旅游合同2课时第九章解决旅游纠纷的法律制度2课时注:总课时36;其中上课30课时;课堂讨论4课时;考试2课时3.方法、考试方法:教师以讲授为主,案例分析为辅学生以听课为主,讨论、自学、做作业为辅考试:旅游管理专业当堂闭卷考试计分方式:平时成绩(40%)加期末考试(60%)一第一章二三第一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旅游法产生的原因,旅游法的概念;了解我国的旅游立法的相关知识,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现状以及有关法制建设的基础知识。教学重点:旅游立法体系及相关的法制建设的基础知识教学方法:讲述、案例分析授课时间:4课时主观因素:可支配的收入及闲暇时间客观因素:组合的旅游资源系列配套的服务基础条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1)旅游新特点A.旅游者的范围扩大B.旅游活动在人们生活中的分量加重C.旅游者对旅游的需求发生变化(2)旅游业发展对社会带来的影响A.积极的影响旅游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旅游改变了人们的观念B.消极影响过度开发影响生态平衡(3)需要规范的法律问题A.旅游业的法律地位B.旅游者的法律地位及其权益保护C.旅游经营者及其相关问题D.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E.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旅游法是指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概念旅游法的概念是广义的:旅游法调整在旅游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经营者之间(2)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3)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者之间(4)上下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5)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6)旅游经营者之间(7)旅游经营者与相关经营者之间(1)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2)我国旅游立法的理想模式以地方旅游法规为基础以部门规章为先导以旅游行政法规为重点以制定《旅游法》为目标(1)我国旅游立法概况(2)旅游法制建设成就(3)旅游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旅游法的制定,是指由立法权的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度工作的一部分。概念旅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行政法国务院旅游行政规章国家旅游局地方旅游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各类法律法规制订机关旅游立法程序,是指由旅游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旅游法律、法规的工作次序。概念提出法律议案审议法律草案通过法律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旅游法的制定程序旅游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国务院制定立法计划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制机构审议法规草案国务院法制机构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办理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规定的内容属于执行法律或者法规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联合制定☆制定程序参照《立法法》的规定☆须经部务会议决定☆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旅游行政规章的产生法律解释,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国家的统治意识、法理原则和政策观点,对现行法律或法律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解答和说明。概念(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法律所作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行政法规所作的解释;省级人大和有权制定地方法规的人大对地方法规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审判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检察解释,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审判、检察联合解释。(3)行政解释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法律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法律规范得以具体运用、贯彻和执行。旅游法律实施是法律实施的组成部分。概念(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遵守(守法)广义狭义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实施概念狭义的行政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适用法律的行为。旅游执法,主要指旅游行政执法,即国家各级旅游行政挂你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的活动。包括一般性的行政执法准司法性行政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将有关行政法规运用于具体的人或事的时候,才称之为执法。旅游行政机关是旅游行政执法的主体。旅游行政机关将有关旅游行政法规运用于具体的人或事的行为是执法行为。概念主动性单向性行政强制性较大的自由裁量性坚持依法行政的法制原则强调效率1.如何理解旅游法产生的基础条件?2.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现状如何?3.我国的旅游法是如何制定的?4.什么是旅游法的解释?实践中为什么会产生法律解释的问题?5.什么是法的实施?如何理解旅游行政执法?第二章一二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关于了解关于旅游法律关系的基本知识,掌握有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知识,为以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教学重点:旅游法律关系有关理论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教学方法:讲述、案例分析与实践授课时间:6课时第二章(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旅游法律关系,指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一种。概念涉及内容广泛旅游作为主线发展变化频繁主体:旅游法律关系的参加人或当事人客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人们可控制的并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但不是指所有有价值的物。行为: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主要指服务行为,智力成果: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从事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诸如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等成果。内容: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参加者或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权利义务主体客体内容旅游者企业管理者智力成果行为物义务权利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旅游权利,指主体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概念特点:◆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通过制裁侵权行为以保证权利的实现◆权利和利益紧密相连◆权利与义务相关联(1)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的原则(2)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3)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相一致原则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包括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举例:能够引起旅游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概念☆合法行为☆无效即可变更或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代理的含义概念被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1)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或法律规定而形成代理关系。(2)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代理行为的关系。(3)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受关系。(1)代理的含义☆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活动☆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2)代理人代理行为的特点•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有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主观上有过错。•规责原则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不可抗力•保护方法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实行相应的法律制裁行政:指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是一种“公共行政”。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的机构。国家公务员:国家以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国各级政府管理的旅游行业的行政机关私人行政:泛指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公共行政:特指机关中的行政,指行政管理行为。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1964年中国旅行游览管理局1964年中国旅行游览管理总局1982年国家旅游局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管理旅游业务的职能部门同级人民政府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地、县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指理由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行为。概念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对象预先作出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的直接产生法律效应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一种公权力,其价值取向本质上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概念(1)行政处罚的含义旅游行政处罚,是国家旅游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授权组织),对违反旅游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实施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种类种类: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人身罚实施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立案调查取证填写调整笔录提出处罚的初步意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初步处罚决定局长办公室审定听证会送达执行行政复议1.什么是旅游法律关系?如何理解其构成要素?2.如何理解旅游活动中的权利?权利与职权有哪些相同点与不同点?3.如何理解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4.何谓代理?代理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意义如何?5.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依据如何?其权利与义务如何?6.如何理解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第三章一二三四第三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旅游消费者的相关知识,掌握旅游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及其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教学重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其保护教学方法:讲述、观看录像分析案例授课课时:6课时(4课时授课、2课时分析案例)消费者:指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概念消费生产消费生活消费主体是个人和单位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消费客体是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