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概况法兰西共和国位于欧洲西部,国土面积55.2万平方公里,是西欧面积最大的国家,陆地面积55万平方公里。1994年人口5774.7万,其中农业人口232.8万人,占总人口的4%,全国有2623.7万劳动力,其中农业劳动力113.3万,占总劳动力的4.3%。法国耕地面积1825.5万公顷,占陆地总面积的33.2%,人均占有耕地0.316公顷,高于世界平均水平(0.246公顷);永久性牧场1076.4万公顷,占19.6%,人均占有牧场0.186公顷,是世界平均水平(0.625公顷)的1/3;林地1493.1万公顷,占27.1%。法国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小,但是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仍然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法国农业在世界农业中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国甜菜产量居世界第1位,葡萄酒产量居世界第2位,牛奶产量居世界第3位,肉类产量居世界第4位,小麦、玉米产量居世界第5位,蔬菜、水果和马铃薯产量也位居西欧前列。农业发展的特点:•中小农场和家庭劳动居主导地位•土地租赁经营方式开始占优势地位•专业化生产促进了农业商品率的提高•农工商综合发展,形成多种类型的综合体农业生产结构法国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对外贸易谷物。法国是世界上第5大谷物生产国(仅次于中国、美国、印度和俄罗斯)。经济作物。法国的主要经济作物有甜菜、油菜子、葵花和烟草。法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甜菜生产国,是仅次于意大利的世界第二大葡萄酒生产国。法国的主要牲畜有牛、猪、羊以及家禽等。法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牛肉和牛奶生产国,全国养牛2032.8万头,在欧洲居于首位,禽肉产量居欧洲第1位、世界第3位。法国林地面积约15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5%。3/4为私有,1/4为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有。法国海岸线长5000公里,年捕捞量70万吨,位于世界第20位。法国农业加工业十分发达,食品加工业是农工商联合企业的主导部门。不包括酿酒业在内的食品加工业营业额4000多亿法郎,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第1位。法国是农业出口大国。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2位;农产品净出口额居世界第3位(美国第一,荷兰第二)。在出口农产品中,以粮食和家畜的出口量为最大,农业科学技术法国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由国家、合作社和行会组织三部分组成。农业研究机构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的分别隶属于政府各部委,私立的研究机构隶属大型企业集团或合作社。法国的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科研推广的重要力量。农业科研体系法国国家农业研究院是全国最大的农业科研机构,也是法国农业领域中唯一从事科学研究的公立机关。农业教育法国建立了以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教育和农民业余农业技术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教育体系,目前,60%的青年农民都达到了中等农校毕业水平。农业推广法国的农业推广组织比较健全,中央一级设有“全国农业发展协会”,省一级设有“技术推广委员会”,县区一级有农场主自愿组成的农业推广组织。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1.从粮食进口国转变为农业出口大国上世纪里,法国曾发生过两次严重的粮食短缺危机。两次危机都发生在世界大战及战后的几年,并且每一次都大约持续10年。扭转两次粮食危机的基本经验是:国家采取了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发展农用工业,支持谷物生产,并用价格政策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外,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共同农业政策”对法国农业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法国是欧共体的创始成员国,共同农业政策集中体现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法国则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以谷物为例,1991年,法国谷物产量占欧共体12国谷物总产量的34%,谷物出口量占欧共体出口总量(包括欧共体内部贸易)的50%。早在1988年,法国的谷物和糖的自给率就分别达到了223%和240%。2.国家增加农业的投入,实行优惠的农业政策法国能一跃而发展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农业政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法国政府通过国家预算对农业进行财政支援,在国家民用预算总支出中,农业支出占13%。法国政府通过农业金融制度来促进农业发展,有悠久的历史。长期以来,政府向新的农业经营单位和年轻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并建立了农民社会保障体制,鼓励农民安心务农。政府规定,凡符合政策要求和国家规划发展的项目,均可得到优惠贷款,利率为4%-6%,它与市场利率之差由国家负担。另外,从60年代后期开始,在“共同农业政策”范围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出口都实行补贴。从1993年开始,在“共同农业政策改革”的范围内,农民实行限定种植面积,可得到直接补贴(1993年前为间接补贴)。3.实施土地集中的政策,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土地分散和农场经营规模小,不利于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阻碍农业生产率和商品率的提高,给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以及农田建设和土地资源开发带来很大困难。近20多年来,法国采取了一系列加速土地集中、扩大农场经营规模的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家建立了“土地整治与农村安置公司”,通过贷款从私人手中购买土地,经过整治,以较低的价格卖给农民,特别是卖给中等规模的农民。法国政府支持中农政策的目的,是促使生产力低下的小农离开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防止两极分化。通过国家对地产市场的直接干预,控制了土地的收购和转卖,改善了农场结构,优先安置达到中等规模的青年农民。法国政府还通过调整土地政策来控制农用土地价格,发放脱离农业的终身补贴,以鼓励老年农场主放弃耕作。4.实行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法国的农业合作社在欧洲是比较有名的。法国的农业服务既有公共的服务,也有集体和合作社的服务,还有私人工商业组织的农业服务。政府机构(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公共的农业服务,包括兴建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农业科研与教育推广事业、提供农业信贷、组织与协调全国性的农业服务活动等。合作社是法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集体与合作社组织,包括农业供销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及其联社、农业工会、专业产品联合会、企业跨行业协会等。从经营活动来看,合作社主要分两类:一是生产性的合作社,主要包括提供技术服务和共同使用生产设备,包括兽医和人工授精、农机修理等。二是流通领域的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储藏和销售,并且供应生产资料。5.发展农用工业,推进农业机械化从1950年开始,法国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到1970年就完全实现了机械化。21年间,法国农民拥有的拖拉机增加了近9倍,收割机增加了32倍。农业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减轻了劳动强度,使农民有能力开展多种经营。为了不断改进农机性能,法国专门成立了衣机科学研究中心。与其他许多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法国政府直接插手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在法国市场销售的农业机械必须持有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颁发的许可证。6.重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积极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在良种、农机、施肥等农业技术方面都达到了较高水平。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教育、职业培训、开发、研究和技术援助在内的农业智力投资。1982-1986年,农业智力投资总金额由35.3亿法郎增加到50.9亿法郎,在农业部预算中的比重由34.5%上升为36.8%。法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农业行业组织和工业企业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共同参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法国全国形成了一个农机、农药、化肥、良种和先进农艺的立体推广网络。1949-1968年间,法国农民自发组织了1300多个“农业技术研究中心”,学习新的农业技术。此外,国家还设立了“全国农业进步基金”,成立了“全国农业推广和进步理事会”及各省的委员会,1959年还颁布了《农业推广宪章》。7.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农民素质目前,法国农民一般都具有农业技术高中和农业专科大学毕业的文化程度,不但懂耕作,而且有文化,懂科学,会经营。根据规定,相当于高中一年或二年的“农业职业能力证书”和“农业职业文凭”持有者只能在农场或农业企业中当雇工;只有具有高中二年以上学历的“农业技师证书”持有者,或通过农业职业和技术会考的学生,才有资格独立经营农场。为了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法国各地普遍设有相当于高中的农业技术学校。(1)行政管理总局。其主要职能是完成部长交办事宜,负责对外服务和协调等;(2)食品总局。其主要职能是改善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管理,制定动植物产品的加工、销售和相关服务政策;(3)教育与研究总局;(4)财政与经济事务局。主要负责管理农业投资,制订和执行预算,协调税收、信贷领域中的干预活动;(5)农村地区与林业局。负责参与农村土地的管理和整治,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和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6)农场、社会政策与就业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场发展和改善农业结构等方面的政策;(7)生产与贸易局。负责实施市场管理和生产的方针政策,对各行业组织和跨行业组织进行监督等。法国农业部主要机构及其职能中法两国都是农业大国,在世界经济日益密切的今天,中法之间农业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潜力很大。在我国实现工业化的进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日益下降。我国农业生产如何实现新的突破,如何依靠科学技术,实现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是我们面临的大课题。在这方面,法国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我国与法国发展农业贸易,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实现贸易的多元化。我国的资源利用率较低,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比较落后。希望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中法两国的农业经济与科技合作。这里有广阔的领域,能力双方带来巨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