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合同1/6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踏勘,了解工程现状、现场环境,了解项目的具体施工要求,具备该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相关资质和施工经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项目地址:1.3项目概况: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包安全。第二条:承包范围:第三条:合同工期3.1、合同总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年月日,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则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3.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3.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窝工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误工、窝工等费用,但工期予以顺延。第四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干综合单价为,暂定工程量为,暂定合同总价为元整,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已完工程量计算。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范围所需之全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发生方案费、人工费(所括加班费)、材料费、机械费、不可预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风险等所有费用。任何情况下(含国家政策和当地政策变化)包干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调整包干综合单价,否则将被视为恶意违约,除放弃已完工程价款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甲方损失。第五条甲方工作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合同2/65.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水电费乙方承担。5.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签收乙方交付的有关文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5.3按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5.4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并签字确认。5.5乙方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且自检合格后,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工程验收。5.6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控制乙方施工质量。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5.7负责监督、检测乙方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对所有进场的材料、配件的品名、规格、质量、外观进行验收。第六条乙方工作6.1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全权负责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6.2进场施工后,3天内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提交:企业资质和营业执照、现场项目部人员组成情况、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质量进度保证措施。6.3、按照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在现场指定区域内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速度,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书面提请甲方进行竣工验收。6.4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效果的需要,乙方应于合同签定前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材料的样品两份,在双方确定签封后交甲方保存,施工中对材料的验收以封样为准,如乙方未按封样采购材料,则应承担违约责任。6.5服从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指挥和管理,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及时做好隐蔽记录工作,及时落实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的纠正、整改措施,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6.6负责修复因正常施工造成的破环,有义务保护已完工程的成品和设施,如有损毁照价赔偿,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的结构及水、电、消防管线。6.7负责按甲方要求申报进入现场的人员情况,施工机械设备、电器、电缆、电线、工器具、材料等认可备案,施工期间所安装项目及使用的材料、工具自行保管维护,丢失、损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合同3/6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负责施工部位正式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6.8承担本工程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乙方同意在每批次工程款支付前交纳给甲方。6.9、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必须在施工人员进场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职业健康技术交底,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全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损失,如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6.10、乙方施工机械设备、电器、电缆、电线、工器具、材料等退场,必须经甲方清点,办理出场手续方可出门6.11、如在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到相关部门对工程、材料进行检测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7.1工程质量:合格,乙方确保施工完成后无渗漏,,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堵漏工程验收标准为施工部位干燥无明显水迹。7.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和相关的国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7.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4具体施工工艺要求(若有可以细化):第八条、工程付款(根据工程情况可以8.2、8.3、8.4条的付款比例可以灵活调整)8.1本工程款通过银行转账或或现金方式支付。8.2工程完成5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8.3承包范围内工作全部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8.4验收合格、资料移交齐全且结算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价的95%。8.5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年且无遗留问题,无息付清余额。8.6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管辖甲方的税务机关要求的正规发票;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及相关付款手续造成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法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工程竣工结算9.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9.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0天内乙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审核,若乙方在上述时间内不提交结算资料,也没有甲方书面批准的延期结算证明,视为放弃;放弃部分甲方只计算变更、签证减少部分,不再计算变更、签证增加部分,甲方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合同4/6计算的结算价款直接做为竣工结算总价款,不再与乙方核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9.1.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审核意见。9.2竣工结算资料:合同、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规范的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结算书,所有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作为结算的依据。9.3、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确定结算价款,结算价=综合单价×经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若有甲方书面确认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包括增加与减少)造成的综合单价调整,可按实调整,调整的计算方法同9.4条。9.4合同综合单价的调整办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后执行。第十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第十一条、采购材料设备:11.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的合格品要求,符合郑州市建委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坚持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材质证等证件齐全,有规定要求的材料必须检测或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报送样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并由甲方代表对材质和设备规格最后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或安装。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其复试检验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不另计取,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因乙方的材料设备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损失进一步索赔的权利。无论甲方是否抽检,如果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1.2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代表的通知之日起二日内运出工地现场,明确去向。逾期,甲方有权处理,造成的损失和甲方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违约条款12.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内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由乙方组织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次元计付,上不封定,从结算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直至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因整改导致的工期不予顺延,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权利。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合同5/612.2、施工工期因乙方原因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天,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连续逾期超过(合同约定工期)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已完工的工程款,已支付款项甲方有追溯权,且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2.3组织上访、示威,若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负责协调解决,否则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12.4乙方擅自变更施工图纸及合同附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品名、规格及厂家或进场的材料与样品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次,同时甲方保留由此而引起的相关索赔的权利。12.5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第十三条、工程保修13.l、工程保修期为自甲乙双方及监理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无偿进行维修维护。如乙方未能及时进行维护或维护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委派其他单位维修,发生的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不足部分甲方先行支付,支付后向乙方追偿。13.2、在本项目竣工后,在合同后期维修执行中,甲方有权委托物业公司代为履行权力,物业公司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处置该工程质保金,乙方同意并配合执行。第十四条、其他14.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14.2、本合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3、监督投诉方式:为便于规范管理,甲方设立监事会监督投诉电话:14.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14.5、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方或第三方所做的工作,均不表示将要承担或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和安全所应承担的合同或法律责任与义务。14.6、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条款终止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及安全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14.7、本合同份数: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合同6/6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