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管理办法1总则1.1工程项目设备管理是工程项目责任成本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使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标准、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局《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2项目部及各分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不断改善和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有效运转,提高经济效益。1.3大型施工机械的范围1.3.1大型起重吊装设备: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1.3.2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衬砌台车等。2职责范围2.1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职责2.1.1执行局制定的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定本项目设备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细则。收集、整理、编制大中型机械设备采购计划,报局物资设备部审批后按采购权限实施采购。2.1.2督导各分部编报机械设备采购(制)计划、使用计划、保修计划、租赁计划、报废计划,批复后执行。在本项目范围内,合理调配充分利用机械设备。2.1.3建立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台账、提取折旧费,定期与局物资设备部进行核对,做好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收集和整理固定资产技术资料,随时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动态及状况。2.1.4督导各分部健全所属机械设备台帐、卡和技术档案,及时上报有关报表。2.1.5安排各分部机械设备年终盘点工作,组织各分部进行机械设备核算,提高经济效益。2.1.6负责监督各分部所属机械设备的保修工作,执行有关保修规范。2.1.7配合安质部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将结果报局物资设2备部。2.1.8定期检查、监督各分部的设备配备及管理情况,确保项目机械设备满足施工需要及安全环保的要求。2.2分部物资设备部职责2.2.1各分部要对照施工生产计划及业主要求,编制整体性和阶段性的机械设备配置方案,合理组织机械设备的进、退场事宜。2.2.2各分部要建立机械设备使用台帐(含租赁设备)、卡和技术档案,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2.2.3编报机械设备购制计划、使用计划、保修计划、租赁计划、报废计划,经分部项目经理批复后执行。在本项目范围内,合理调配充分利用机械设备,并且要保管好所属机械设备。2.2.4负责到场设备的验收工作,做好验收纪录,并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对到场的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满足工程的需求。2.2.5负责组织进行机械设备核算,提高经济效益。2.2.6根据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和使用情况,编制保修计划,并组织实施。2.2.7配合安质部门进行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项目部。2.2.8抓好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机械设备的购置及使用管理3.1设备的采购3.1.1各分部根据施工生产情况,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购置的各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采购权限采购。3.1.2购置设备应通过招标采购,具体执行局《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采购时充分考虑实用、可靠、维修、统一、经济和环保等方面。3.1.3设备到场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接收、验收,填写设备验收单,并按规定入账建档。新购设备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安装调试,培训操作人员,尽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报主管部门办理索赔手续。3.1.4所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应进行分类和编号,设置标识。新购和调入的设备,应在一个月内订上标牌,喷上管理序号,达到标识齐全。设备在各单位之间调配时要及时更换标识,对外转让和报废的设备要及时涂掉标识。3.1.5使用设备的单位即为设备的管理单位,要配备固定的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定设备,包使用、包养修、包保管制度。3.1.6各分部可根据所使用设备的年限、状况编制大修计划,上报上级主3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实施。3.1.7设备使用必须加强计划性,坚持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保证重点、兼顾全局的原则。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尽量集中使用,选用的设备规格、性能要与工程任务使用条件相符合,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设备,能租用到的设备尽量少购置。工程项目有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对设备进行变更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落实。3.1.8各类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3.1.9要加强设备施工现场管理,做到统一指挥,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3.1.10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各分部和使用人要签定设备使用保管责任书。4保养与修理4.1机械设备如需维修保养,各分部每月应根据设备修理、保养周期,制定检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技术鉴定,确定修理等级后执行。4.2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使用前、使用中的检查和使用后的保养。4.3定期保养: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完成三级保养。初级保养由司机负责执行;高级保养需各分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或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4.4特殊保养:包括磨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4.5保养间隔期:大中型机械设备一般应采用三级保养制,即一级保养(国产机械间隔200工作小时,进口机械间隔250工作小时)、二级保养(国产机械间隔600工作小时,进口机械间隔1000工作小时)、三级保养(国产机械间隔1800工作小时,进口机械间隔2000工作小时);小型机械设备可采用二级保养制(一级保养间隔600工作小时,二级保养间隔1200工作小时);对于关键、技术密集、稀有的进口机械设备,应参照厂家保养手册要求进行保养。4.6严格执行例行保养制度4.6.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要检验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机构及各零部件的连接、紧固、润滑等。4.6.2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做到机器、工具、现场干净,油、水、气、电不漏,技术状况完好,安全可靠。4.7修理4.7.1修理间隔期:新机—三保—三保—中修—三保—三保—大修—三保—三保—中修—三保—三保—大修;小修是无计划的零星修理,应与保养结合进行。44.7.2修理要认真做好技术检验,严格执行“修理技术规范”,坚持质量标准,做好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使用。修理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展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制度,努力降低修理费用,提高修理质量。修理用测试仪器和计量器具,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校验和核定。5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5.1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1.1实行制造许可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对制造厂家的制造资质进行确认和审查,对于不具备制造大型施工机械条件,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禁止使用其产品。5.1.2进行型式试验制度。对获得制造许可的厂家,其首台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合格。5.1.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5.1.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5.1.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1.6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5.1.7安全检查制度。各分部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确定检查计划,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5.1.8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应当向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5.1.9进行验收制度。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落实进场验收,监理单位应逐机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做好检验、检测机构工作。5.1.10交接班签认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5.1.11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台帐,设备履历簿及安全技术档案,并按要求上报各项报表。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5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等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定期自检、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定期校验、检修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1.12各分部应分别于每年12月25日前和每季末将《二○一X年度大型施工机械汇总表》和《二○一X年X季度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台帐》上报公司和项目部物资设备部。5.2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规定5.2.1设备运转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状况,确认安全良好,方可起动使用。5.2.2值班前和值班中严禁喝酒。5.2.3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准操作与证件规定不符的设备。5.2.4设备运转部件未停止时,不准接触转动部位或对其进行修理。5.2.5操作人员值班时,应认真监视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若情况不明应马上停机(车)检查。5.2.6设备指挥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指挥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指挥作业。6租赁设备的管理6.1计划的审批因施工需要必须租赁设备时,由各分部物资设备部统计需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要求及数量,组织相关部室对设备进行选型。6.2合同的签订6.2.1优先租赁局内部的自有设备,在局内部的自有设备不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时可以租赁外部的设备。租赁外部设备前要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综合考虑区域间差价,要考察租赁的机械设备的状况和性能,保证租赁的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工作效率高,安全有保证。6.2.2选定提供租赁设备的单位后,要签订详细周密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协议中明确设备的单价、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并上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大型设备租赁要报局审批。6.3租赁设备的使用6.3.1对各分部租赁的设备,租赁方提供司乘操作人员的要在租赁合同条款中明确要求操作人员具备操作或驾驶证。因租赁方操作人员疏忽造成的事故由租赁方承担责任。6.3.2租赁方不提供操作人员的设备,各分部应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66.4费用的支付6.4.1租赁设备帐款支付应按合同要求执行。6.4.2如合同要求缴纳设备租赁押金的,在设备退回租赁单位时应及时收回抵押金。6.4.3设备租赁费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部财务部支付。7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7.1各分部机械设备必须统一喷涂“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字样。7.2要做到四有:有防护、有记录、有标识、有证件。有防护:大型机械一人一机防护.有记录:机械作业施工日。。有标识:设备标识牌、安全操作规程、监理验收牌、安全警示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有证件:上岗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7.3设备使用应做到“两定”(定人、定设备)、“三包”(包使用、包养修、包保管)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严禁带故障运转和超温、超压、超负荷作业。7.4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规定其作业范围,不得违反设备技术规范,行走机械不得超越作业区域。启动前应对机械车辆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油、水充足,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和从事作业。设备运转中应密切注视运转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车),只有在查明和排除故障之后才能恢复工作。机械、车辆停机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擦试,使其经常保持机(车)容整洁美观。7.5操作司机必须每班认真填写司机手册,实行两班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