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汇编前言“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本公司各项工作能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使各部门职能清楚,每位员工职责明确,且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员工的言行,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故根据我公司实际特设定其管理机构及制定出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机构设置及岗位设定第一节机构设置依据公司的现状和规模并考虑持续发展的情况制定。机构设置示意图第二节岗职设定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暂设17个岗位及职务,今后随着公司的发展变化再作相应调整。1、董事长一人。2、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助理一人,秘书一人,共三人。3、副总经理二人。4、客户部:客户经理一人,业务联络二人,业务洽谈一人,共四人。5、后勤部:后勤经理一人,小车班二人,后勤保障一人,共四人。6、行政部:行政部经理一人,人事及劳资管理一人,档案及资源管理一人,共三人。7、财务部:财务部经理一人,会计一人,出纳一人,共三人。8、工程部:工程部经理一人,工程管理二人,共三人。9、设计部:设计部经理一人,工程设计师六人,预算师二人,共九人。第二章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第一节部门职能一、行政部属总经理室管辖并向总经理负责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文书档案、员工考核和办公室管理工作,并负责各部门的协调与统筹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等。二、工程部属副总经理室管辖并向总经理负责的工程施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工程施工人员及材料的调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三、设计部属副总经理室管辖并向总经理负责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技术交底以及投标标书制作,主要负责公司的各项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和现场验证工作。较强的计划、协调、团队领导力和执行力,较强的成本控制意识,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熟练掌握建筑装饰行业的最新技术,熟悉装饰项目开发流程,熟悉装饰概、预、结(决)算整体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动态,熟悉国家定额。招标人有如下权力。1.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2.自主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核验其资质条件。3.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国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都分。5.招标人有权也应当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拒收。6.开标由招标人主持。7.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估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有如下义务。(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向其提供招标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并支付委托费。(2)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4)(5)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7)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8)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中标人。(9)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节选自《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教程第十四章项目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