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汪镇中心小学2013—2014学年学校德育工作机构一、组织机构组长:郭依柱(校长)副组长:张建(副校长)闫超(总辅导员)组员:蒋宝昂(教导主任)付正鹏(德育主任)吕超(总务主任)张渲(会计)刘宝平(教导副主任)徐延峰(教导副主任)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二、工作职责(一)校长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三中全会精神,做当好理论学习的带头人。2、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搞好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等项工作,努力培养“合格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深化教育改革,以教科研带动教学,自觉按教学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3、以教学为中心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素质及教育教学能力,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4、全面主持学校各项工作。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做好培训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二)副校长工作职责1、加强对教导处、辅导员的领导,经常与他们研究改进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2、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与学生对话,把握学生的政治思想等脉搏,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工作。3、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上好法制课。4、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5、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治保会或派出所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6、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四)总辅导员职责1、根据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德育工作内容。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有关的计划、条例、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2、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学生德育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学生的德育考核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加强学生的理想、道德、纪律教育。组织抓好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活动。3、加强年级、班级建设,做好辅导员的选配、考核实施工作,审核年段工作计划和总结,指导辅导员制定工作计划,并检查、总结年段、班级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布置研究年级、班级工作,并组织交流辅导员工作经验。4、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操行评语鉴定,并组织检查、审核;组织实施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工作,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五)辅导员工作职责l、在校长与教导处、德育处领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和生活的教育与管理,全面了解和研究学生,制订并实施班队工作计划,做好班队工作小结。2、运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逐步使学生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行为习惯。3、会同任课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提高素质,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联系、邀请任课教师共同商量班级工作。4、培养和建设好班集体,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自理能力,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集体,严肃班纪校风,创造优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