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混凝土框架/2层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法人代表(签名):1、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标准,未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条文。2、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3、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基础上,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资料核查及主要使用功能抽查记录,工程观感检查均符合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均出具了工程合格证明书或质量评估文件。4、本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无遗留质量缺陷,经检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同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仁化县区域性农业机械综合推广站工程1097.2㎡仁化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仁化县丹霞街道岭田村大岭三组质量验收意见: